住宅装修合同

时间:2024-09-05 15:46:40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住宅装修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宅装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住宅装修合同(通用15篇)

住宅装修合同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

  (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

  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

  (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__元;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___%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发包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担责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设计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承包方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承包方停工视为违约,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九、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住宅装修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3、工程户型:_________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0325—)的要求。

  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凡必须涉及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

  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0325—)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

  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甲方(签):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装修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XX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____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 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约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

  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______元整。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____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____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

住宅装修合同4

  甲方(房主):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装修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内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 工程面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x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x元

  三、 工程时间:本工程自xxxxx年xxx月xxx日至xxxxx年xxx月xxx日完工。

  四、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检验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五、 关于甲乙双方职责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有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4.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5. 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房主):xxxxxxxxxxx

  乙方(装修公司):xxxxxxxxxxxxx

  xxxxxxx年xxxxx月xxxx日

住宅装修合同5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5.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7.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宅装修合同6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装修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三、 工程时间:本工程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

  四、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检验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

  五、 关于甲乙双方职责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有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4.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5. 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房主):___________

  乙方(装修公司):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宅装修合同7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区(县)路小区(村)号楼室(号)。

  1-2、房屋结构: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其中: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 .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本工程执行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 xx~gb18688-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t18883-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 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 (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 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

  2、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六:阶段验收通知单;

  附件七: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八: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住宅装修合同8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____室____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_________

  2.3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_________.

  2.4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1 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5.1 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6.1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8.3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9.1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10.1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11.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12.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12.3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第15条 保险_________.

  16.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 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第19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宅装修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____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约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

  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 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在现场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大写:贰万元整);

   所有地砖、墙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写:贰万元整);

   所有墙面涂料粉刷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设备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元整(大写:贰万元整);剩余支付。

  2. 合计

  第七条: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5 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3.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1)浦东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浦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 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施工工艺要求

  1、拆旧

  1)铲除原有墙体石灰粉,;

  2)按图纸拆除墙体及玻璃窗,乙方拆旧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及水管。拆旧结束后需经过甲方验收。

  2、电路安装工艺要求:

  1)三线制安装必须用三种不同色标。黄色、绿色、红色为A 、B 、C 三相火线色标。白色为零线色标,黄绿彩线为接地色标。

  2)所有导线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 管子穿起来,埋在事先凿好的深宽为4×3cm 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木、瓦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3)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 管一头要穿进总开关箱约3cm 左右,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所有导线在pvc 管子里不能有接头。

  4)预埋导线的线径大小是按电器的功率来测算的,空调,浴霸,电热水器,冰箱的线路必须从开关箱单放到位。

  5)所有预埋导线留在接线盒处的长度为20cm ,按线盒必须用水泥砂浆封装牢固,并使其保持端正,不得歪斜,其合口要略低于墙面0.5cm 左右。总开关箱大小可视客户用电线多少来确定。

  6)所有导线分布到位确认无误后,可通电试验,方法为:将所有用电接头接上灯头套上15w 灯泡,接通电源如全亮说明该户电路安装基本合格,这时可填写工程交接单。请其它工种负责人签字验收,电气隐蔽工程初步结束。

  7)安装各种灯具和开关面板,需在油漆快要撤场前三天或漆最后一遍油时进场,大型吊灯顶部必须事先用膨胀罗丝固定4×3cm 木方,然后将吊灯固定罗丝切在木方上。所有开关的面板安装必须平整端正,不得歪斜。扣板吸顶灯安装时,必须将固定罗丝切在木楞子上,严禁切在扣板上(此木楞可事先请木工安装好) 。

  8)网络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采用蓝色PVC 管,电线采用红色PVC 管。且强、弱电线管必须两个槽,不能再同一个槽内。强弱线管交叉时需用金属管搭接。

  3、水路工艺安装要求:

  1)水管开槽凿深4cm ,水管敷设结束后用水泥砂浆将槽口封平。

  2)水管开槽要求横平竖直。

  4、刷墙工艺要求 1)基层处理:铲到水泥层,铲好后清洁墙面,基本平整看到水泥层,基层应坚实、无空鼓、无脱粉、无浮灰和污物。空鼓的地方要敲掉。如果墙面平整度不好,需要先进行找平处理。裂缝处需张贴网格布,外墙漏水部分刷防水涂料。

  2)界面剂:墙面清理灰尘后,将“汉高百德CG80界面剂”倒入清洁器具中,然后用滚筒涂刷,界面剂表面干固后可进行下一步操作;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3)如果墙面平整度不好,需要先进行找平处理再批腻子,如果新装修墙面,平整度良好,滚涂界面剂后可直接批腻子;

  4)批刮腻子:将“汉高百得MP20C 耐水成品腻子”按比例倒入适量清水中,搅拌均匀,至无颗粒状,静待2~5分钟后再次搅拌,用专用抹灰批刀,批刮2~3层,腻子厚度为0.5~1.5㎜为宜,刮头遍腻子找平时,腻子厚度为0.5~0.8㎜要均匀平整,刮第二遍腻子(罩面腻子)厚度为0.3~0.5㎜,手法要横平竖直,用力要均匀。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5)打磨:刮腻子后1-2天打磨平整,并清理打磨后的浮尘。

  6)刷底漆。先刷一遍底漆,待其干透后(2-4小时)进行小一步。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7)刷面漆:需刷两遍,第一遍刷完后隔2-4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第二遍刷完后1-2天才能完全干透,在干透前注意防水、防旱防晒.

  5、贴瓷砖工艺要求

1)基层处理:将尘土、杂物彻底清扫干净,不得有空鼓、开裂及起砂等缺陷。

  2)弹线:施工前在墙体四周弹出标高控制线,在地面弹出十字线,以控制地砖分隔尺寸。

3)预铺:首先应在图纸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对地砖的色彩、纹理、表面平整等进行严格的挑选,然后按照图纸要求预铺。对于预铺中可能出现的尺寸、色彩、纹理误差等进行调整、交换,直至达到最佳效果,按铺贴顺利堆放整齐备用。

  4)铺贴:铺设选用1:3干硬性水泥砂浆与“汉高百得MC20瓷砖粘合剂”混合,砂浆厚度25mm 左右。铺贴前将瓷砖在水中浸泡,背面湿润,需正面干燥为宜。把地砖按照要求放在水泥砂浆上,用橡皮锤轻敲地砖饰面直至密实平整达到要求。

  5)勾缝:地砖铺完后24h 进行清理勾缝,勾缝前应先将地砖缝隙内杂质擦净,用专用填缝剂勾缝。

  6)清理:在家装贴瓷砖施工过程中随干随清,完工后(一般宜在24h 之后)再用棉纱等物对地砖表面进行理。

  6、防水工艺要求

  1)要求对阳台及卫生间地面做防水处理,淋浴房墙体做到1.8m ,其它位置墙体做到离地0.3m ;

  2)外墙漏水处墙体需全墙面做防水处理;

  3)防水材料干透以后,需进行24h 的闭水试验,无渗透现象才算合格。 第十一条附则 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 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 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住宅装修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xxxxx。

  2、居室规格:计xx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5、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程总天数:xx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xxx元整(小写:xxx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1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3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tvoc”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1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4.2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合同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检测结果无效。

  4.3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4.4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4.5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4.1及4. 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7.1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一个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之前的时间(以检测报告上标明的出具时间为准),不算做工程延期。

  7.2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为甲方办理退单,并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7.3乙方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再负有其他责任。

  8.由于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会因挥发越来越少,因此空气质量不存在保质期。

  9.本合同必须与施工合同同时签定方可有效。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住宅装修合同11

  发包商(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是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元。

  (见附表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要求。

  3.2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6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需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和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7.6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国家及物管部门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2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中期验收是指工程进度过半,即工程中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单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等损失。

  10.3工程竣工验收前两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2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4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2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既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款项名称

  汇款时间

  款项包含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首期款

  开工前三日

  工程造价×60%

  第二次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35%±工程更全款

  第三次

  尾款

  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5%±工程后期变更款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3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各项工程款由甲方交到乙方财政部门,盖有乙方财务章的收据为有效付款凭证。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2.4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于保修范围。

  12.5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有关具体事项

  13.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们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至物业部门指定小区内垃圾站;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4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没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6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4.7对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并承担治理造成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5.2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节解决。市消费者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

  15.3双方不原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作为本合同的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附则及其他

  17.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3本合同一式  分,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17.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合同附件:

  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

  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装修合同1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4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1000元,首付工程款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19500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11182.77;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11182.77*80%=8946.00元

  2. 设计费:123平方米*25元/方=3075.00元;

  3. 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 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 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19500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住宅装修合同1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厨房,计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施工工艺表和施工图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 2 )_____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包辅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五、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整 。(其中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搬卸费、电梯运货费、管理费、装修出入证工本费及押金等。)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四、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材料进场时要甲方签字认可方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 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 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二、 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

  四、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约定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4、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5、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 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

  二、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四、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乙

  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五、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 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3、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添写工程验收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约定款项。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约定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7、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仅为施工专用,工人不得用于私用)

  3、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4、如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7、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年。

  三、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标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2、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代表--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需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可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二、合同附件:

  1、乙方施工工艺步骤;

  2、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备注: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三年,水电工程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住宅装修合同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户型: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②+③+④+⑤+⑥)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 月 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中包括:

  ①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②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③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④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⑤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⑥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注:以上②③④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⑤⑥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 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 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 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 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 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 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 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 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 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 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 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住宅装修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五)本工程采取以下第种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

  □2.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2、3);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3);

  □4.套餐形式。

  (六)工期: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共期限: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无另行约定,所有日期均按自然日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指定由__________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除此之外的视为自行监理。

  若甲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乙方严格按图纸设计的项目及材料进行预算,如有水电路改造必须纳入预算,如有工程变更或工程增项,应签署相应补充合同。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本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

  (二)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交付至乙方财务部门签收。乙方收款后应及时开具合法的票据。非经乙方公司法人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钱款交付其它个人账户。

  (三)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中任意三项:

  1.水、电管线铺设完成;

  2.木工基础(或其它轻钢结构)完成;

  3.木工收口完成;

  4.墙面一遍腻子;

  5.墙、地砖铺设完成。

  如果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须在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中加以说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管线图及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同意。

  第五条甲方义务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它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时开展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各种节点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合同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合同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八)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3.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十)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设计人员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六条乙方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自律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有《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遵守关于装饰装修噪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敲、砸、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四)在合同签字前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收费标准、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并提供查阅条件。

  (五)向甲方提供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六)指派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对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施工的工程,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文件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设施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施、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七条材料供应

  (一)按双方编制的本合同《材料、设备表》(见附件3)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施工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签收。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出示签发延期的期限,乙方也可主动索取,因之而造成的.工期应予顺延。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甲方、乙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双方约定代购部分的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4)。

  第九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判断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元(或合同金额的%);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表》

  2.《工程决算表》

  3.《材料、设备表》

  4.《工程项目变更表》

  5.《工程质量验收表》

  6.《工程结算表》

  7.《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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