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装修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书,共同遵守。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
4、双方约定意向工程总额是:元,大写:其中包括工程款元,税金元,管理费元。备注:
本意向书建筑面积只为预估标准,现场实际量完尺寸得出实际的室内面积,按现场测量的室内面积1.25得出建筑面积为最终签订合同的`标准。
5、双方约定优惠条款:
6、双方同意按照本意向书约定建筑面积来确定对应的工程总额,甲方保证此工程总额在不减少的基础上优惠条件生效,如甲方工程总额减少,则约定优惠条款应该重新商议;
7、双方约定工程施工工期共工作日(以现场交底和报建核准后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8、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应派设计师到甲方准备施工工地进行实地勘测,勘测后完成设计方案和初步预算;
9、本意向书定金不退,如转化为合同,可抵扣为工程款。
10、甲方根据以上内容同意向乙方支付合同意向金元。
11、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12、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
代表人:
住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1.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1.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部门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电话:
承包方(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饰
4、工程总价:¥ 元(大写:)
5、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l、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 天(日历天数), 月 日开工。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 未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而影响施工。
(2)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施工准备
1、甲方责任:
1.2、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等基本施工条件。
1.3、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
2。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监督。
五、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依据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
2、工程进行到总工程量的50%元工程款。
3、工程进行到总工程量的70%元工程款。
4
5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满意的地方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后果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责任:
2。1、工程逾期交工,每日向甲方偿付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2。2、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2。3、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
2。4、在施工期间承包方(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纠纷解决办法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解决或当地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清
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既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甲方):
代 表 :
承包方(乙方):
代 表 :
年 月 年 月 日日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 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康田.南川18号地块住宅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XXXX
二:工程地点:XXX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及设备安装;
(8)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3.00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7.1 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
7.2 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
7.3 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60%;
7.4 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
7.5 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 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7)乙方食宿自理。
(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
(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违约
装修合同 篇5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同 书 二
装修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至,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装饰建筑面积:M2
5、承包方式:
6、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月日
2、竣工日期:月日 工程概况
3、工期总日历:天
第三条 合同价确定方式:按市场信息价编制工程预算,甲、乙双方在预算范围内协商确定工程总造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作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
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开工前消除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
7、负责以上所办手续费用。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5、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以及周边工农关系的处置。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二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并承担提前竣工所发生的经济支
出,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奖给乙方。
第十一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资金;
4、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5、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监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行业装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
装修合同 篇6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装修合同 篇7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孵化大楼主楼门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装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襄阳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5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0.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同。
11.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襄阳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3.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
13.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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