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1-12-03 13:21:20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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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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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相结合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3.1、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显示的全部主体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图纸所示内容甩项,如有发生将按市场价格的三倍扣除乙方工程款。

  3.2、乙方按照要求自备以下机具、工具、辅材:

  3.2.1、包含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乙方按照图纸计算材料用量单,上报甲方采购、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

  (1)给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2)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

  (3)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

  (4)采暖系统预埋、安装(地暖除外);

  (5)照明系统线路设备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避雷、接地系统的安装;

  (7)消防水电系统的预埋及安装;

  (8)电视、电话、网络、安防智能化等弱电系统的线路预埋,保证畅通。

  (9)包括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临水、临电安装及维修。

  3.2.2、承包内容:水、电系统所有管线安装出散水距离均按1500mm施工,承包范围内的管线防锈防腐、保温;所有预留洞及套管的留设及封堵,管井清理、管道及箱体的预留预埋、相关实验调试(包括配合外网施工单位完成系统综合调试验收),设备设施的就位与安装调试,弱电预埋管路应带铁丝并保证畅通。乙方自行配备电焊机、水钻、电锤、套丝机、手提切割机等机械设备(甲方不提供给乙方使用工具)。

  3.2.3乙方负责验收钢筋前顶板的清理,必须有专业人员把现场清扫干净,方可交给下一班组,如有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下班组施工,公司将派专人清扫。按每天每人三个工日计算,按计时工 150 元/天(含管理费一个工日),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主体结束以后的`清理;如到时未按合同要求去做。甲方将直接派人,每一个工日按三个计算(含管理费一个工日)。在竣工结算时此费用从乙方中工程款扣除。

  3.2.4上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外边操作系好安全带,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带、安全帽者罚款50元,从工程款扣除。

  3.2.5乙方无条件服从公司和甲方的管理,按图纸施工;不得甩项如有甩项将按市场价格的3倍扣除乙方。

  3.2.6允许偏差按规范,若偏差超出规范以上验收过不去的,每次罚200元,立刻派人处理,情节严重者的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面负责。

  3.2.7 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是熟练的技术工,服从公司和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工作中任劳任怨,因无故顶撞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发现一次处罚300元,情节严重将对该班组处罚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条、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交工 。

  第三条 、施工进度、质量及文明施工

  1、 严格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在月达到主体节顶 。(注:因材料、停电、天气等原因造成的主体不能按期完成,、工期可顺延)。

  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等级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及现行国家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由于乙方人员不足和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慢,每拖一天罚款3000元。

  3、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建筑安全操作规范及工地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

  若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中,工程质量差,进度达不到要求,现场文明施工做不到,甲方有权利令其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于结算。余款作为赔偿费用。对于监理,业主的罚款公司将加倍处罚。

  第四条 劳动纪律:

  A、 乙方除严格遵守总承包单位针对本工程制度的有关规章制度外,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于清退出场、不予结算或按已完工程结算50%的处理。

  1、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2、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人员少,质量次,进度不能保证的。

  3、无故停工,中途退场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顶撞、侮辱、谩骂、殴打甲方管理人员的。

  5、群众赌博、打架斗殴(含内部)、喝酒闹事和有盗窃行为的。

  五、合同价款:

  1、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工费、管理费和利润的总价(此价格在施工中不在增加),竣工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存在的问题有乙方自行搞定监理。

  六、付款办法及结算方式:

  6.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付款进度与业主付款同步,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施工进度的计划每月20日前由施工队填报本月完成工程量,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部结算室进行统一上报,每月根据业主付款情况按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当月工程量款,主体结构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移交给甲方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30日内付至结算总款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30日内付清余款,工程保修期二年。

  6.2承包方应具有一定垫资能力,不得强行索要工程款。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主体工程为优质结构)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己复印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变更、技术交底找甲方领取,复印后及时上交)。如有变更图纸、技术交底,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给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限期整改。

  (3)、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

  (4)、甲方派生产经理一名、技术员一名,复验核查上报监理。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必须接受甲方审验,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教育。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工长、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取样员以及特种工、操作人员、架子工、电焊工、电工、等)都必须证件齐全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场十日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或公司报施工管理人员、特种工人员和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务工许可证、临时户口暂住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罚款。

  (2)、乙方组建一支过硬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代表及工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人员负责工地工作。

  (3)、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组织劳动力。农忙季节施工人员不低于正常施工的80%以上,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如乙方原因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 元。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具的质量、进度、安全处罚单。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书有效期: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书内的工作内容工程款付清后即截止。本合同书条款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共享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 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20xx 年 4 月_ _日至 20xx 年 7 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包括水电的一切材料,电视、网线、电话线)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详见预算书。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详见预算书。

  备注:甲方在公司所选材料确定签字后材料下单之前还能更换,如材料下单后甲方要求更换材料所产生的费用(运费及搬运费及损坏的材料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公司赠送东西,业主可放弃但不可折现,不可换别的物品。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 ___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施工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预算、监理分别由 提供设计, 提供预算, 提供监理,图纸及预算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3.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甲方工作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免费提供乙方施工期间所需要的水、电;

  3.3 负责协调邻里之间的关系;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支付的有关费用。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4.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并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5.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不可变更。具体如下:

  1);减项部分:基础装修部分不得减价,主材部分根据折扣减价。签订减项单,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减除。

  2);增项部分;根据公司规定价格或市场价格增项。签订增项单,同时将增项款交到公司财务。工程部接到财务通知单方能进行增项。

  3);工期;减项不减工期,增项根据增项内容调整增加工期。

  5.2同一工程施工期间的变更不能超过三次,每次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配合乙方签写变更单,并提前两天完成,否则导致工期顺延和窝工的,甲方必须给予工期的顺延和每天300元窝工费的补偿。

  第六条

  6.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交接手续;

  6.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七条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国家节假日。

  乙方工作 工程变更 材料供应 工期延误

  (3)影响施工的停水、停电(以施工记录为准,甲方可向物业管理单位问询);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按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应的赔偿款。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1)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木作基层、水路、电路等;

  (3) 中期验收 即工期过半木工收口;

  (4)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3)竣工验收。

  9.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9.4双方进行施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方可先行入住。

  9.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保修期为五年、防水保修两年、其他保修五年并。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缴付施工价款:

  (2)其他支付方式: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告知甲方。甲方接到告知后两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然后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收拾卫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一万元整。

  11.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超过5天,乙方有权撤场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11.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

  11.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0.8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3.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该甲方指定的地点。

  13.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应当如数交还。

  13.3、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定文字协定,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3.4、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和变更单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13. 5乙方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3.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乙方执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监理。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施工监理及设计师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13.7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签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煤气灶具、热水器等设备)。

  13.8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3.9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 10施工过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窝工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3. 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门锁、门吸、水龙头等)、开关面板、墙地砖、灯具、洁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货到现场的,甲方必须及时提供。若需要乙方负责,需要在预算中确定,否则,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需要乙方代购的,加收5%人工及差旅费。

  13.12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为保证施工及服务的质量,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13.13合同签定后,如甲方的减项金额超过工程款的2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由于工程调度及人工等)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费及退货费用,如果不能退货,甲方需承担所有货款。

  13.14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管线。甲方若需改动上述管线,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与乙方签定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合格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内的维修责任,不负责其它赔偿责任。

  13.15物业小区收取的物业押金等费用由甲方交纳。

  13.16工程施工工期过半(木工收口验收合格后),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验收及中期预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甲方应在中期预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利将工程终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预结算,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根据本合同由甲方负责。

  13.17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三天按其所欠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13.18合同签定后,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13.19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08583491188。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处所:

  联系电话:

  乙方: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兰州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处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设计:

  (1)施工图 张,效果图 张;共计(人民币)

  (2)此费用在工程施工前付清。

  1.3工程地面积:

  1.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兰州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预算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结交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验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使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 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5.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的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6.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7.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7.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7.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半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6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3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五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9.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9.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2、3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9.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5

  1、工期约定

  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采取拆分报价忽悠业主

  为了赚钱,装修公司总会绞尽脑汁,采取拆分报价的方式。本来很简单的一个衣橱,只要报出总价就可以了,但是精明的装修公司则不然,需要多少木板,多少油漆,多少人工,随后加在一起。这样一来就比总体报价高出了许多。比如油漆工,他可以一气呵成地把家装中墙面、衣橱、储物柜等所有的油漆刷下来,但若拆开算,衣柜的油漆要等干了再刷第二、第三遍,墙面要连刷三四遍。

  3、合同中的装饰材料往往含糊其辞

  有些合同里,装修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当业主追究时,装修公司便拿出当初的合同,称业主没有指定材料品牌。一旦业主要求使用高品质、环保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便会要求加价。有的装修公司还在合同中注明,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修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却没写明。

  4、虚报建材损耗

  谈到装饰公司给业主报的损耗,装修的损耗远没有装饰公司说的那么高。各类工艺正常的损耗:800mm×800mm地砖损耗在百分之六,300mm×450mm墙砖损耗在百分之五乳胶漆的损耗在百分之三地板的损耗在百分之五。

  装修合同是装修业主也装修公司洽谈之后对装修业务的下定,是作为日后装修业主验收维权的凭证。因此有什么要求或者协商的相关事项都需要在装修合同中写得清清楚楚,白纸黑字真凭实据才是对业主利益最好的保护。签订装修合同前提是签装修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要把一切的疑问都解决在签合同之前,并把所有的条款都写在合同之上,否者签合同时的`疑问很可能就会变成装修后的遗憾。

  5、预算测量动手脚

  在每一笔装修订单中,大概有10%到20%利润是通过虚报面积拿到的。大多数情况下,丈量装修面积的工作由装修工完成,就算业主拿好纸笔在一边记录,但是装修工测量时手势的变动是不易察觉的。本来25厘米的长度很可能变成28厘米。这里多出3厘米那里多出3厘米,这些多出部分的材料费就全进了装饰公司的口袋。

  6、付款方式

  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装修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XX市XX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XX市XX区兰城路115弄42号502室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餐厅背景、酒柜、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装饰柜、吊顶制作;(3)过道吊顶、过道背景制作;(4)储藏柜、侧卧衣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书房写字台、侧卫台盆柜制作;(5)主卧观景台制作;(6)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7)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8)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9)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10)室内龙骨、地板的铺设与安装;(11)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2)其他相关业务。(详细尺寸参照设计图纸联系实际而定)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电、电线、水管、扣板等);(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施工图纸)中,应对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给予明确的规定。(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人工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优惠额度 ;最终实际人工费总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千元人民币整(发生变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 工程监理

  第6条、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8条、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11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13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畅⒖⒐ぱ槭铡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4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5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6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7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8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9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20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2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23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4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 天,开工日期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 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 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位。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修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

  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5承包方式: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6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工期共 天。

  1.7工程总额: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并在商定开工日3个自然日内,备料(工程特殊用料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及施工机械,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隔墙结束油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油漆工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0%比例支付工程款;另10%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2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有甲方承担。

  2.5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非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约定进度进行时,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

  2.7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和/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2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3.3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4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6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7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9因停水、停电、台风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0因消防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11以上条款中之工期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甲乙双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误费;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照工程总造价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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