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我的小学作文6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小学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小学作文 篇1
大家好!我叫:“刘明萱”,大家可别把我的名字写成“刘明宣”呀!不然我就没有名字来源故事了,可是,你们大家那么想知道我的名字来源故事,那我就告诉你吧!以前,当我还在我妈妈肚里时,爸爸和妈妈就开始为我的名字怎么起查字典了,终于从上万个汉字里选到了两个字“明萱”,为什么叫“明萱”呢?因为他们希望我像一株植物,天天受着阳光的照耀天天长大,长成国家的栋梁之材,等长到五岁时我才知道来源,当时我很想改于是妈妈给了我四个字:“母命难违”。对了!差点忘记告诉你,我是一位三年级的学生,今年八岁多了……
我长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着一只花言巧语的小嘴巴,一双长不长短不短的小辫子呢!真可爱呀!不过最可爱的`还是我的娃娃脸啦!唉!虽然我脸长的很漂亮可是我的身材就是中等加上一点点胖!
说到爱好,我的爱好是:看书、打羽毛球、弹钢琴、画画等等,但我还是最喜欢看作文书,有几次看的差点都做傻事了,比如:有一次我一边看作文书一边画好词好句,突然妈妈叫我拿东西我就一边看一边拿差点把菜刀拿起来,真另人哭笑不得!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又可爱的小姑娘。
我的小学作文 篇2
叮呤呤,叮呤呤,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响了,我的秘书拿起电话,“经理,您的电话”,我放下手中的文件,接起电话。“喂!请问是金达服装设计公司的总经理吗?”,“是,是我”。“您好!我是美国MB公司的设计部主管,我公司对您们的设计方案很感兴趣,希望双方能够开展合作设计一批服装”。“噢,原来是这样,我和公司的设计师商量一下,一会儿给您回复”。我刚放下电话,那边的电话铃又响了,刚说完,又有几个客户到公司来面谈。
这就是我的生活,从早晨八点到下午六点,一直都是这样忙碌和紧张,不过我却对此非常满意,因为我是一个工作狂,有时深夜还在公司加班,这也就是一个开业不到一年的公司业绩能够持续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当然了,还有那些勤劳的员工们。
我们的公司位于上海浦东的金茂大厦,目前可算的上是国内知名的服装设计公司,我们设计的'服装大胆,有新意,能够充分满足现代人们的生活需求,我和公司的员工还经常在国际梯形舞台上展示我们的作品,因此,公司的经理,也就是我,已被评为“十大杰出女青年”。
这就是未来的我。
我的小学作文 篇3
看!—一位轻松脱俗,长发飘飘,身穿白色西服,手提黑色公文包,带着黑墨镜的一位白领,哈哈!那就是我。
“李总好!”一位年轻的姑娘说道。
“你好!”我边点头点说。
那时,我正旺一座高于88层的大厦走去,这座大楼就是我工作的地方。大学时期,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经济管理。在以往的五年里,我起早贪黑的打拚,终于我的.心血没有白费!成立了一个全世界知名度的公司,业务像水一样源源不断的莱,忙的我是不亦乐乎!
“铃铃铃”电话响了。里面传来了甜美的声音“李总,有人找你。”这说话的是我可爱的秘书。“请她近来。”我满不在乎的说道。“碰!”门是开了,我却目瞪口呆。“妈呀!这不是我死党,李静雯嘛,你怎么来了?”“我难道不能来看看你吗?”这倒是,同学N年了。原来20年分别后,她也在经营公司呀。现在一副老板模样。“我今天不光是为了来看你的,还要找你谈笔生意!”她说道。“我就知道你还有其他的事情。”都是老同学,我答应了这笔生意。我和她到了一家咖啡馆。
好久不见,有一肚子的话想跟他说,不知不觉跟她聊到同学们的事情了。原来,杜琛成了一名律师,他的口才本来就很好;郭歆成了幼儿老师;马凯旋成了歌手,现在红的不得了;而李嘉琦嘛,小时候就老签字给我们,果然比姚明还厉害,红遍了整个亚洲,他签的字现在我还保存着呢;我们两个一聊就聊了很长时间。
天渐渐的黑了,我恋恋不舍的推开咖啡屋的门,我拿着车钥匙开启着我那宝马飞奔到公司!
我的小学作文 篇4
我来自鼓二小二年(2),我的名字叫郑轶尹,今年八岁。
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毛,高高的鼻梁,小小的嘴巴,红扑扑的脸蛋,还有两个小酒窝。
我是一个文静的小女孩,平时的我话语不多,看见同学,我就甜甜的'一笑,她们可喜欢我啦!我喜欢画画和跳舞,同时还喜欢看动画片。我最爱吃的就是巧克力和冰淇淋,可我掉了好几颗牙。我最大的优点是喜欢帮助别人,能带给别人更多的快乐。这就是我,你们喜欢吗?
我的小学作文 篇5
要说我喜欢什么节日,那当然是春节了!每年正月初一是我国传统节日――春节。
过春节时,家家户户都要来拜年,每户人家来拜访时都会带点吃的、喝的、玩的',当然少不了给孩子们发压岁钱和一句祝福的话。
到了春节,人们都会去外面游玩。早上人们都会起床放鞭炮,不管是大人、小孩还是老人都会穿上新衣服去旅游。晚上,人们则会去空地上放烟花迎接新一年到来。
我喜欢春节。
我的小学作文 篇6
我的印像里,刘邦和项羽是《史记》里最有血有肉的两个人,这两个人生在同一个时代里,可以说是相互辉映、相得益彰,可惜天无二日,刘邦笑到了最后。
他们的个性是如此鲜明。
你看项羽,英勇豪迈、杀上将军、破釜沉舟击破秦军、火烧阿房宫快意恩仇,得胜之后像个骄傲的大公鸡,各诸侯王见到他只能膝行而前,破秦之后不贪恋他乡繁华,说如果功成不归故里,就如同身穿锦绣衣裳在夜里行走毫无意义,虽然是威加四海,骨子里却童真单纯。他生性自负、高傲,自幼立志要做“敌万人”,曾经目睹秦始皇出游时的豪华排场,对他的叔叔说“彼可取而代也”!。他瞧不起其他所谓的诸侯王,钜鹿之战,撇开各路诸侯,自率江东子弟单挑如狼似虎的秦国军队,秋风扫落叶般地取得了完全胜利。他用情专一,一个虞姬和他生死相伴,当垓下被困,英雄末路之时,那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如虎啸声声诉柔肠!那一年他才三十一岁!
你看刘邦,亦是从小志存高远,看不起在家专心产业、挣钱糊家的兄长,也曾经到咸阳看到过秦始皇的威严的仪仗,也感叹过:“大丈夫当如此也”!只是多了几分无奈和羡慕。刘邦仗义疏财,广交朋友,心胸宽阔,能容忍盗嫂贪财的陈平、胯下受辱的'韩信、卖主求荣的雍齿。有一种说法说刘邦是市井无赖,我怎么也不敢苟同。若他是市井无赖如何会有死心塌地的英雄相助?比如萧何、比如陈平、比如樊哙、比如韩信等等。个个都是当世英雄,刘邦被项羽多次打得走投无路,这些人始终不离不弃,难道不是刘邦本身就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吗?在刘邦并未发迹之前,吕太公就把女儿许配给了他,刘邦若不大志在胸,这些人怎么会趋之若鹜?他为人豪爽、不拘小节,有时会口出粗话、甚至抢儒生的帽子来撒尿。
他们俩个人,成了多大功、创了多大业,我倒没怎么在意,我倒留意项羽发迹了,却一心要东归故乡到熟人处显摆。刘邦还抢儒生的帽子来顽皮,做了皇帝也回家乡挤兑他老爸说:当初你说我不务正业,不学大哥置产业,如今我挣的这份产业大不大呀!那一刻的童心发作不禁使我哑然失笑:真性情中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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