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生实习报告

时间:2022-04-13 09:52:16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毕业学生实习报告4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学生实习报告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毕业学生实习报告4篇

毕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1

  饭店是我们县的一家挺有名气的集各种菜肴的饭店,一共有四层楼,坐落在一条主干道上,人来人往都愿意到这里了吃饭。饭店的生意很红火。

  实习过程

  我是通过熟人的介绍才找到的打工的机会。第一天进去做事觉得感觉很奇怪,因为以前一直都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进的酒店,这次的身份却是一个服务生。呵呵,第一个感觉就是首先要把心态调整好。酒店的老板娘我认识,平常都叫她阿姨。人很和善,第一天来什么也不懂,她就叫了一个老生来教我们。平常在酒店吃的时候不觉得,来工作的才知道酒店的工作还真不是盖的,每个细节都要弄好。一开始到那家店里感觉好陌生,生怕犯错,被老板骂,一点社会经验也没有的我只好踏踏实实的工作,可这项工作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容易,以前在学校就会想到其实做服务员有什么难的,就不是端端盘子,洗洗碗,现在实习起来还真是不怎么容易。特别是服务员,要微笑待人,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笑,一天下来脸都笑得抽筋。真的很辛苦!最困难的就是和客人相处,碰到脾气好的还没什么困难的,要碰到那些无理取闹的客人还真难办了,就像是秀才遇见兵,有理也说不清!到那个时候就只好尊从“客人就是上帝”的旨意了!不管是他没理还是你没理,他是上帝就得听他的,我们就只好吃哑巴亏,也只有躲在被子里掉眼泪了!那个时候真的很难过,好想放弃这分工作,但一想到找这份工作就是从中学会和陌生人交流的方式,这么轻易放弃也太没意思了,更何况还有那微薄的收入。所以再苦再累我都会选择坚持,不会放弃的!由于是第一天,我的工作就是一般的传菜,也叫走菜。起初在领班分配工作的时候我就因为不知道走菜是什么意思而问了半天。第一天,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要多问多动。幸好有个前辈很热心,先带着我熟悉了整个饭店的包间、大厅位置。

  之后,我就真正认识了什么叫做“走菜”。拿着托盘,上面是能放几盘菜就放几盘菜,我曾经试过端了三盘汤食外加爬楼将菜送往包间。就是这么一趟一趟的上下跑来跑去,让人觉得手和腿都不是自己的`。所以其他人看我端的那么痛苦,有大盘子都抢着端,让我着实感动了一把。当然,第一天我就被骂了。不过人就是在犯错误中成长的不是吗?

  阶段小结:像军训时一样,领班说什么就是什么,彻底服从;要认真揣摩领悟主管传授的技术要领,在主管传授技巧的时候千万不要自我表现打断主管的讲话。如果那样就是自寻没趣。

  继续熟练第一阶段的各项服务要求。

  许我比较外向,也比较能说。几天时间我和员工之间的陌生感就没了,彼此之间轻松交谈,可以自由发表个人见解,开始掌握各项工作的特点,主动性和灵活性增强。由于人多,我第二天就被分配到包间上菜,基本上是两个人负责一个包间。那种看着别人吃的尽兴,自己只能看着还要忙的团团转的感觉真的很不好。看着客人们吃着色、香、味俱全的各种菜肴,顿时香味儿绕梁、余味不绝啊。那种诱惑真的很难克制啊。

  还有几天是早班。早班就是要早上5点起床,骑车30分钟到饭店后去签到,早班的主 要任务是早上的自助餐。需要你放餐具、加酒精、去厨房端食物、去水果间准备水果……我感到的最大问题是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早班一共就上了那么几天,东西的摆放不是很清楚,只好到处问人到处碰壁到处乱转。

  阶段小结:度过工作适应期之后开始慢慢的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工作态度和乐观的心情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通过前面两个阶段的练习,已具备解决各项事务的能力,完成每天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之后就主动帮助别人完成拖地、摆放餐具等工作;开始对部分服务环节进行改进,灵活应对顾客的要求并且与顾客聊天;偶尔被同事骂或者又能给同事“挑刺”,共同分享劳动的快乐。

毕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2

  前言: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社会实践既可锻炼自己,提高专业水平,又可开阔视野,接触社会,为日后工作积累社会经验。所以近年来到企业、单位实习的大学生为数不少,大多数大学生也选择去打工兼职。“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多吃点苦,父母少花点钱。”这是时下不少大学生“打工族”秉承的至理名言。从传统的家教、推销到现在的网吧管理员、市场调研员、快餐店钟点工,甚至是一些大胆另类的选择,如在网上建立自己的商店或替网络公司试玩游戏等都成为现在大学生打工时所选择的职业。

  今年应学校要求,我选择到平顶山xx公司实践。到现在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了,但那一个月社会实践的经历却依然历历在目。在这次实践活动中,我收获了许多,有了一定的宝贵经验,我在以后的学习和实践中会多多学习,多多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也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这样的亲自实践的机会,不断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

  一.实习环境

  实习期间,我在xx公司下属的至高橱柜门店工作,门店主要从事经销各种卫浴洁具。我被安排在该门店售货,该门店有经理1名,主管1名,售货员6名,安装工4名和其他技术部相关人员。

  二.实习内容

  实习的内容主要是销售各种卫浴的洁具,学习公司的企业文化、销售技巧、团队协作精神等各方面的知识。凭着对卫浴产品的了解和与其它公司产品的对比,突出该产品的优点和公司的良好信誉,积极开拓客户源,向顾客推销产品,并尽量推销系列产品,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

  三.实习过程

  起初,刚进入门店的时候,门店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门店里的工作环境还可以,想到即将在这陌生的环境中工作一个月,这呈现在眼前的一幕幕让我的心中不免有些茫然。

  第一天进入门店开始工作时,主管给我安排工作任务,分配给我的任务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销售流程,我按照主管教我的推销技巧,一个人在角落里默默练习着,同时注意着店里其他售货员是如何推销产品的。实习的第一天,我就体验了首次在社会上工作的感觉。

  作为初次到社会上去工作的学生来说,对社会的了解以及对工作单位各方面情况的了解都是陌生的。一开始我对门店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中的相关注意事项等都不是很了解,于是我便阅读实习单位下发给我们的员工手册,向小组里的员工同事请教了解工作的相关事项,通过他们的帮助,我对店里的产品有了一定的了解。店里的工作实行白班制早上8:30至晚上8:30,店里的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该上、下班制度。

  对店里的环境有所了解熟悉后,开始有些紧张的心慢慢平静下来,工作期间每天按时到店里上班,上班工作之前先到指定地点等待主管集合员工开会强调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同时给我们分配工作和销售任务。明确工作销售任务后,则要做一下工作前的准备工作。我有的时候是要检查一下明显有裂缝或者不能用的洁具等,比如产品出现缺胶、气纹、色差等。出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告知主管和技术员,让他们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主管则要打电话与厂家调换。

  后来几天主管见我学会了如何销售后就开始让我也去接待客户,主管首先要求我要对市场环境和商品有所了解,并熟悉工作日程安排。对市场环境的了解主要是通过自己的观察牢记,还有的就是询问店里的人员。然后就是对产品的认识,我主要通过产品的说明书和广告书,比较难理解的就主动请教店里其它的销售员。我熟悉市场环境就是了解其他品牌的价格,性能,售后服务等。工作日程安排比较容易掌握,在里面呆一天就可以摸清了。为了能让我尽快了解相关知识,主管还给我细心的讲解了各种知识,让我印象更加深刻,慢慢地,我对洁具销售的兴趣就更加大了。在店里实习了一个星期了,,才发现销售包括很多知识。比如以前买东西只看商品和价码,从没考虑过其布局、运营之类的东西。在主管给我讲解中,我第一次得知,放个产品位置也分为普通位置和最佳摆放位置。对于最佳位置,顾客不需要过度地仰头,只要直视便能看清商品。所以,这个位置摆放的产品应该是门店的主推产品。另一方面,产品必须保持干净。如果产品落满灰尘,不管销售人员多热情地推荐,消费者早就打心底里否定了这个产品。

  四、实习期工作总结和实习收获

  1.销售心得

  第一,销售员应当准确了解产品的相关问题,包括产品自身调查,产品附加利益调查,产品发展调查等一系列的.调查。具体又包括顾客对产品的看法,态度和要求,还有产品自身的品质,性能,价格等方面的信息。随着时代的发展,产品也应该与时俱进,适宜开发新产品,以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对于市场供求变化趋势的调查,只有抓住了市场供求变化的趋势,才能有效的进行推销,这趋势的调查主要应从动态方面调查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库存,价格变动及竞争状态等,由于市场供给量大,竞争激烈,价格变动对消费量有重大关系,我们推销的产品价格如果比其他店里边的便宜,质量好,可谓是物美价廉,那么就符合大众消费者的消费观,因此,消费量应该是比较大的,是非常可观的。

  第三,价格推销也是一个重要手段,适宜的推销价格不仅能为顾客所接受,而且也有利于节约时间,获得更大的利润。销售员应了解消费者对价格变动,折扣的反应,消费者的预期价格,根据调查,消费者对价格变动,折扣的反应是很大的,因此我们要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对我们的产品实行价格变动。

  2.销售技巧

  第一,有热情和耐心。当顾客来到店里时,要面带微笑,热情与顾客交谈,向顾客介绍产品,对顾客的询问要有耐心,不要急躁,不要带情绪,在推销活动中始终保持热情和耐心,微笑面对顾客。

  第二,推销形象。作为一名销售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形象,以整洁的衣容,精神的面貌,积极的心态面对顾客,让顾客在和你交谈时感觉到舒服,愿意与你沟通,这样使顾客更有可能消费我们推销的产品。

  第三,语言表达能力。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把产品表达的更好,更能吸引消费者对产品的兴趣,促进顾客购买的意愿。

  第四,价格设定要适宜。

  第五,市场调查中有一份推销计划也是非常重要的。对市场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市场需求,市场价格,然后进行制定推销计划,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能为我们的推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六,认真倾听顾客异议,处理异议,做好售后服务。当面对顾客提出异议和要求是,我们要认真倾听,关注顾客异议,然后正确回答客户异议,我们要避免与顾客争执,要转移顾客的注意力,逐渐消除异议,达成共识。

  第七,推销活动是一个团队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齐心协作,共同努力,共同为我们的推销活动努力,发扬团队合作精神是我们推销的重要保障。

  3.实习收获

  此次毕业实习,我学会了解决处理简单问题的方法与技巧,学会了与员工同事相处沟通的有效方法途径,积累了处理有关人际关系问题的经验方法。同时我体验到了社会工作的艰苦性。通过实习,让我在社会中磨练了下自己,也锻炼了下意志力,提升了自己的实践技能,积累了社会工作的简单经验,为以后工作也打下了一点基础。实习生活,感触是很深的,提高的方面很多,但对我来说最主要的是工作能力的进步。学校布置社会实践主要的目的就是提高我们大学生社会工作的能力。自走进朝阳卫浴门店开始,我本着积极肯干,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的进行产品销售,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团队,发挥自己特长。同时认真完成实习日记、撰写实习报告。实习单位的反馈情况表明,在实习期间反映出我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很好的完成门店在实习期间给我布置的工作任务。

毕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

  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

  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毕业学生实习报告 篇4

  短暂的毕业实习很快便结束了,在这次毕业实习过程中,在实习工地的现场技术员、工程师的帮助下,我对实习过程出现的专业知识困惑和问题,虚心向他们请教和学习,通过这次实习,我收益匪浅,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而且还从建筑工人师傅老前辈那学到了许多做人处世的道理,现将实习以来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认真做事,踏实做人 通过这次实习,让我了**秦泰公司的规模,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以及人才的培养。勘察设计的施工作业队伍的水平,懂得了很多分项工程的注意事项,尤其是灌注桩的浇捣过程以及塔座钢筋的下料和绑扎。在以后的工作中相信会有较大的帮助,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每件事,自己要不断的学习更多的知识,为公司贡献

  自己的力量,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效益。同时与同事和谐相处,多关心人,帮助人,做到不失信于人!虚心向别人学习!

  在实际工作中好多东西都是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都是由不断实践中得来的,由经验得来的。从别人身上学习来的,我们必须抓住这个机会,认真的学习,不断地自我总结,自我完善,从而全面的提高自己。

  首先,通过这次毕业实习,使我更深刻地了我们路桥专业知识。大学四年在学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后,逐步具有了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但在校期间所学的内容都是理论知识,除上课程认知识习和假期专业实习外,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已学理论知识还远不够。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以前学习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正确的认识。

  以前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础的内容,所运用的模型和原理也是最简单的类型。但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日趋规范和完整以及人民群众对建筑安全、合理、经济的更高要求,工程上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和疑惑,如何快速正确地处理好这些问题?我想,那便是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和原理,根据问题具体找出“瓶颈”所在,找到突破口去解决好。其实,这些基本知识和原理很多我们都学过,但如何将他们联系起来,用于解决和、工程中的实际问题,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总结。

  “学以致用”的另一方面是“ 以小见大”。许多知识、原理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其次,通过这次毕业实习,使我更清醒地意识到施工管理的重要性。无论是从事设计还是施工或监理工作,我们都应该注重提高施工管理效率。这次毕业实习的几处工程单位,他们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都值得我们学习。尤其是在莆田的工程实习时,给我的感受最深刻。

  路桥施工管理要考虑的内容多,范围广,所要安排的工作任务量更大,但这直接关系到土建工程的进度和效率。印象最深刻的路桥工程,所以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工人们在工地上忙碌但有序,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员也是在施工现场步步不离,认真将施工工作效率提高到最佳,而项目工程负责人则在工地现场指导。因此各项工作都在计划进行中。

  另外,施工管理还包含员工的技能培训,在莆田的仙港大道工程中实习,通过这些引入先进管理模式和科学管理方法,施工效率有了很大提高,这样十分有助于施工的连续性和可续性。

  最后,通过这次毕业实习,使得我更全面地明白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其实,在这么短暂的毕业实习中真的很难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但是,在这几天的毕业实习中我从更全面的角度认清了今后所从事路桥工程工作所需努力的方向。正如在实习中许多老师和工人师傅们所说:“毕业后从事路桥工程工作,需要的是谦虚和学习”。

  的确,从大学毕业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我们所面临的如同一张白纸,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在等待我们去努力。因此,面对那么多长期从事路桥工程的同行前辈,他们工作经验比我们丰富,知识学的比我们扎实,学识比我们渊博,我们只有耐下心来,虚心向他们请教学习,我们才会有更大的进步,我们也才会在土木工程这一艰苦而又充满挑战的工作领域取得更大的收获。

  另外,在这次毕业实习环节中,我也发现自己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尽管大学四年中认真学习了专业知识,但是当前所掌握的知识面不够广,尚不能轻松胜任土木工程工作,因此,尽管即将走上工作岗位,但我应该将所从事的工作看作是新的学习的开始,只是在实践中学习,才会掌握更多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专业实践阅历远不够丰富。由于以前专业实习时间较少,因此很难将所学知识运用与实践中去,通过实践所获取的阅历更是很短缺。所以,今后我们在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抓住机会,多向路桥工程工人师傅学习,同时要转换学习方法和态度,改变以往过于依赖老师的被动吸收学习方式,应主动积极向他人学习和请教,同时加强自学能力和驾驭解决难题的本领。

  三、专业知识在工程中运用不够灵活。通过这次毕业实习,我切实感受到以前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欠灵活。这主要是对所学的知识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这些零散的知识点运用起来很困难,因此,今后在学习和实践中应该重视积累和运用,使所学的知识由量变到质变,发挥更大的指导作用。

  毕业实习很快就告一段落了,但通过这次短短的实习,我从只学到了许多以前在课本上难以学到的知识,这些新的收获,将对我们正在进行的毕业设计准备工作和即将走上岗位的工作具有更实际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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