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4-05-20 16:46:1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篇[精品]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篇[精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xx)。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盖章)负责人:_____(盖章)

  地址:_____(盖章)地址: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围挡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及经甲方签章确认的设计交底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具体工程边界划分以设计图纸以及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围挡及有关的预留预埋和安装、调试,具体以补充条款和甲方的图纸、说明为准。

  1、甲方有权决定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距离50米范围之内因设计变更、指令单涉及的增加工程是否由乙方施工,若甲方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充分理解甲方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价格按照合同内同类工程和合同约定条款计取。若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指令,甲方有权将该项工程委托给其他单位施工,并按照该项工程造价的`20%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2、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施工全部风险。

  三、工程围挡施工要求

  1、该围挡为临时施工用围挡,但由于本项目施工周期较长,要求围挡有一定坚固度、焊接要牢固、部分地段采用螺丝连接(可活动)。

  2、主支架采用角钢,尺寸总长约m,角钢必须做防锈漆,安装要求坚固、美观、线条平直(具体做法见附件)。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合同工期: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0日内。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价款:

  按照施工要求(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单价:¥_______元/平米。围挡总长度约_______米,合计_______平米。总价约:______________元(具体金额按实结算,以工程部计量为准)。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开始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同时材料进场,施工手续办理完成,达到施工阶段,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造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完成主体框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造价的_______%(即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3、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造价的_______%(即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4、甲方暂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 %作为工程保证金,待质保期(贰年)过后无息全额返还。

  5、如超出合同范围

  八、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结算相关费用;

  九、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承担围挡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场地的水、电等事宜及费用;

  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5、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倾倒、扭曲变形、开裂等问题,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6、乙方在本围挡施工制作及设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制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7、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围挡工程项目质保贰年,在验收合格贰年内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全责(人为损坏除外,如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修复,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费用);

  8、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修复工作,相应费用从质保金当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支付相应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

  甲方: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按计划完成。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以下工程施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状元府第3#、5#楼

  工程地点:珠江路与归德路交叉口东400米。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各道工序应严格按规范及图纸要求施工,如有质量问题出现,除无条件返工外,另按项目部质量管理条例处罚。

  一、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不锈钢栏杆及塑钢百页制作与安装。 所有施工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 楼梯扶手为高为1米、休息平台高为1.05米、阳台高为1.1米、飘窗高为0.9米

  二、工程发包方式:

  本工程所有承包范围内人工及材料采用一次包清。

  三、工程承包单价

  工程合同单价:不绣钢栏杆规格为0.8mm厚, 总工程价款以实际施工丈量尺寸为准,楼梯扶手为58元/米,休息平台为58元/米,阳台及飘窗为48元/米。塑钢百页为78元/平方。

  四、工程付款方式: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工作

  1、乙方在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协调、统一指令,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切从大局出发,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2、乙方进场后负责所有施工场地清洁,做到活完场清,不得遗留工作和生活垃圾,如甲方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清理,如乙方不清理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扣除清理费。

  3、乙方施工人员如有在施工楼层里大小便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甲方已完成工程量成品保护,如发现损害,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为 15 天,开工日期为20xx年6月18日,完成日期为 20xx年7月2日。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各项安全要求施工,并缴纳安全保障金。

  2、乙方施工中应注意各项个人安全防护,因不规范作业引起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

  八、甲、乙双方相互遵守的条例

  1、除停电外,工期做相应推迟,其它任何原因工期不推迟。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工期,每超合同工期一天罚款5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后合同效力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

  工程名称: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2、。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

  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

  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7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x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

  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xxx建设厅、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本本。

  三、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间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

  四、对合同签订内容的有关要求

  (一)施工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合同价款应与中标价一致;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4、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应符合《xxx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式,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不得采取“一口价”或“平米造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5、应明确预付工程款为工程造价的25%~30%,及明确的预付款抵扣方式;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应明确根据每月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结果,应明确工程进度款为工程价款80%~90%。

  7、应有明确的针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采用固定价格的,应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9、采用定额计价的,有关费率应明确约定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低于下限;

  10、应明确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应明确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11、对于工期提前或延误应有明确的奖惩约定,应符合公平公正、对等原则;

  12、实行履约担保的,应明确履约担保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0%,政府投资工程应实行履约担保;

  1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明确约定各种可调因素及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1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并应明确约定调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5、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应明确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应明确保证金的返还时限,保修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

  16、安全有关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并明确以下事项:

  ⑴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并不得低于有关标准;

  ⑵应明确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费用,不挪作他用;

  ⑶应明确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⑷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

  17、应明确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如允许分包应在合同中明确分包的单位及所承揽的分包工程;

  18、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事项:

  ⑴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建筑业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⑵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每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

  ⑶实行先发工资后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应测算人工费所占比例,测算比例一般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0%。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按比例暂扣相应的人工费,专款专用,待监督上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后拨付。在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经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拨付其剩余工程款。

  (二)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参照施工合同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应明确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3、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

  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

  5、应明确质量缺陷的鉴定部门及解决方法;

  6、农民工工资支付参照施工合同有关要求。

  五、备案合同应提供的资料

  (一)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3、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4、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5、担保合同;

  6、建设单位不同意分包的或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3、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施工合同;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的资质证书;

  2、双方营业执照;

  3、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合同事项

  (一)工程预付款的比例和拨付时间;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计划及计算方法;

  (三)结算款的拨付时间和结算方式;

  (四)索赔的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金扣除比例与年限;

  (七)履约担保;

  以上条款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受理与备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合同备案后,办结时限为5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备案合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保管3年;

  4、对于已备案合同,合同当事人及有权部门可以查询,查询时应提交相应资料。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备案合同将记入信用档案。

  八、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或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xxx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xxx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招投标与结算中不执行有关计价依据的;

  2、建设单位不按有关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3、建设单位未按时限完成竣工结算工作,且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4、有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分包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2、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标的;

  3、施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的;

  4、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全的;

  5、不符合合同签订内容有关要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自愿、诚信互惠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志丹人事劳动局办公楼

  工程地点:志丹城内

  工程规模:框架结构 层( ),建筑面积约5227平米。

  二、承包范围

  1、志丹县劳动人事局办公楼全部土建工程(至建筑物外墙皮)。注明:地下室层高3.6m,一、五层层高3.9M,二、三、四层层高3.3m。

  2、除弱电、自喷系统、消防系统及电梯设备安装以外的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不包卫生洁具。

  3、图纸以内的工程:内外墙毛墙毛地(卫生间的墙地砖全做),外墙全部涂料。

  4、图纸以外工程以实结算。

  三、承包方式

  根据乙方承包范围所含工程量,采用每平方米造价 承包方式承包,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以市场实际价格调整。

  四、工期

  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30日。

  主体工程必须于20xx年完成。

  工期延误的认定和处理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不具备开工条件,而要求乙方进场;

  (2)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并组织图纸交底;

  (3)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延误10日不实施处罚,超过10日每超一天罚5000元,每提前一天按工程量总造价的4%奖励给乙方。

  3、甲乙双方均无过失和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经济损失。

  ⑴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

  (2)连续发生停水、停电、下雨,按实际天数顺延,一周内累计停水、停电、下雨,时间按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分解天数予以顺延。

  五、合同保证约定

  1、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实施,双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证金30万元,合同签订10日内甲方退回给乙方30万元保证金。

  2、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以甲、乙双方及监理审定的工程量签证为依据进行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

  1、开工付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的启动资金。

  2、工程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预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100%

  八、工程质量标准与验收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二)、验收要求

  十、保修义务约定

  保修义务与约定按国家规定与要求执行。保修金随房屋验收合格后一并交于物业管理,一年后退还乙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双方均有权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解决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5、此工程于

  11月15日—20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

  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

  30%。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70%以上,付款3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90%,付款20%。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17%。

  第五次付款尾款3%质保金一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

  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

  1%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1%日滞纳金

  9。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

  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房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建筑总面积2522平米、所有房间安装电地暖,外墙放保温层,墙面高度为3.3米,带一卫生间,地面铺0.80×0.80米瓷砖、一层为框架结构、二层至四层整套房间为砖混结构、全部内带卫生间、卫生间地墙面铺瓷砖、装灯开关插座、地面铺瓷砖、窗户全部为铝塑(外钢内塑)双层窗户、材料:构造柱钢材为18—20、圈梁钢材为上使用的水电路由甲方承担、楼梯及一楼大厅铺大理石地板砖、在施工期间工人出现任何事故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地下:上下水管,通水通电。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按照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当天付预付款30%即:壹佰柒拾肆万零壹佰捌拾(1740180)元整、二楼封顶完成付20%即:壹佰壹拾陆万零壹佰贰拾(1160120)元整、整楼主体完工后付20%即:壹佰壹拾陆万零壹佰贰拾(1160120)元整、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25%即:壹佰肆拾五万零壹佰伍拾(1450150)元整、剩余5%即:贰拾玖万零叁拾(290030)元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于20xx年7月20日后的十天内质量无任何问题时一次性全部付清 七、违约押金: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使合同终止必须付给对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即:贰拾玖万零叁拾元(290030)元。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开工后甲方因任何原因要求工程停工时乙方有权拒还30%即:壹佰柒拾肆万零壹佰捌拾(1740180)元整的预付款作前期投入赔偿款。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发包人:

  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根据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生产基地_________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_____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_____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将市场的破混混凝土地面、外运碎石、灰碴、铺设管道、打混凝土地面工程交给乙方施工,具体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上述工程施工期:自年月月工期15天,(雷雨天顺延,乙方不得无故延误工期的施工日期,需按约定时间完成)。

  2、施工地点:大山路与十一路交汇,华东装饰材料市场、胶合板市场。

  3、工程应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及规定,所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格证书,施工结果须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施工项目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程,工程完工后做到现场清洁,无堆放垃圾。

  4、工程量的核实与确认: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量的`实际验收)。

  5、工程造价:破混凝土、外运碎石灰碴、铺设管道、打混凝土,每米700元(包括人工费及材料费)。垒泥下水道,沉淀井每个20xx元(包括人工费及材料费)。下水道预测96米,沉淀井暂定6个(施工后按实际米数计算)。工程总造价约计79200元,大写:柒万玖仟贰佰元整。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省市建委对铺设下水道工程的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工程竣工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7、付款方式:乙方材料工人进入工地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20%,便于乙方备料,铺设完管道付工程的40%,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30%;保修期满15日内支付10%。

  8、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店乡中心村新农村项目

  2、工程地点:高店乡中心村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设计主体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合同。

  四、承包项目及内容:

  以施工范围设计外墙漆,具体包括外墙漆及外墙漆施工。

  承包付款:

  本工程以外墙涂料空壳实算:15元/㎡。

  五、付款方式:

  经方工,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清。扣除百分之十的保修金,一年内无不起皮、不脱落、无明显退色等质量问题付清。

  六、工期

  工人进场施工,24套房子工期为 天,本工程工期从进场算起。

  七、双方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宽松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三通。

  2、甲方派驻施工工长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监督各个环节施工过程。

  3、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整改意见。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管理而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乙方施工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合理的条件下保证工期。

  6、乙方必须对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参建人员违章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7、电气设施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无关人员严禁随意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8、严禁无关参建人员登临脚手架,严禁参建人员搭乘载龙门架,严禁参建人员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施工期间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任。

  八、其它事项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将按照《合同法》等追究违约方责任。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分,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________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________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________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________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________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________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________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_____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_____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________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________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________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________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________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________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________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________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________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________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________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________、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________、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工程师验收。________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工程师。________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________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________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________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________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________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________知,发包人收到________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________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________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________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________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________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________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________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________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________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________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________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________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________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________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________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________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________知________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________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________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________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________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________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________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__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________知;

  (2)发出索赔意向________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________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________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________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________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________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________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________知,并在发出________知前7天告知对方,________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________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________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________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________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________道开________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________、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________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________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__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

  设计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________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________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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