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2-04-12 13:43:0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施工合同集锦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施工合同集锦六篇

施工合同 篇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③装修工程为贰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⑤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⑥电梯为叁年。

  ⑦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2)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3)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6个月开始计算,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4)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

  3、维修时限。

  (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2)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成时间期限”要求。

  (3)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机构及职责。

  (1)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①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②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③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④ 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⑤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维修通知方式。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

  ①电话(以发包人电话记录为准)。

  ②传真(以发包人传真记录)。

  ③电子邮件(以发包人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

  ④书面信件

  (2)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3)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人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

  6、保修责任。

  (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方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8)承包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7、保修违约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①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②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③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①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②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③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④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8、质保金退还。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退还承包人未使用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9、其他。

  (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本条款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合同 篇2

  一、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合法条件

  1.1实质条件

  1.1.1主体要件

  首先,作为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其自身应当先取得对相关工程进行发包的资格。同时,工程的分承包人也应当保证其有能力对此工程进行良好的建设。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无论是工程的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其首先都应当通过我国的合法途径获取法人资格以及对工程进行建设相关资质,并保证其能够在建筑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中进行施工活动。

  1.1.2意思表示要件。在意思表示要件中,其通常含有以下两种含义:在工程施工分包方面来说,其必须应当由此项目的分、发包人、承包人以及相关建设单位这三方面经过共同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当项目发包人有对工程实行发包的意图时,则必须首先获得工程建设单位的允许之后,才能够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分包。而当合同中并没有对相应的分包活动进行注明时,则应当在实际进行分包之前获得其他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在实际的分包过程中,不管是专业的分包形式还是通过劳务形式进行分包,所需要签订合同的内容制定也必须经过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后才可以进行,而合同的内容也应当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而不能够存在胁迫以及欺诈等违法情况。

  1.1.3客体要件。客体要件,就是合同双方所要进行分包的工程其自身特点以及性质必须严格符合我国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也正是工程分包一切事项的前提,工程必须在符合这个前提之后才能够进行分包。

  1.2形式要件对于工程分包来说,一定需要双方为此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其也正是判定合同有效性的基本条件,如果合同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从根本上就是不成立的。

  二、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审查

  2.1分包合同中常见的法律缺陷

  2.1.1有时因为合同签订双方对部分法律缺少足够的掌握,直到双方已经签订完合同之后才突然发现在合同中缺少部分相关的法律条款,对于这种合同来说虽然已经由签订双方签字,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条款的缺失则不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力,而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很可能使完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的一方因此受到损失,但是却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2.1.2在对合同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发现合同中所标明的部分条款由于当时思考不周全,存在一定的模糊意义,从而使得双方不能够对其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责任进行良好的分清,或者在合同条款中对于部分条文的规定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互相矛盾等等。

  2.1.3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合同双方对合同中所注明的某一条款没有达成认识上的一致或者存在不同的理解,而在合同中却没有对此进行清晰具体的解释,这也会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意见上的差异使得相应争议或者矛盾的出现。

  2.1.4所签订合同自身存在太多的漏洞,对许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没有进行充分的预判,而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细致的规定。

  2.1.5当双方已经签订好合同,且已经进入具体施工阶段时,合同的某一方才发现所签订的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对自身一方极为不利,存在着较大的漏洞或者风险,从而使得相关工程项目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履行等等。

  2.2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具体方式

  2.2.1对分承包人的资格合法性进行审查。在这个工作环节中,首先应当对承包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所具有的施工资质有效性进行审查。而当合同中存在委托情况时,则应当对受委托人的相应委托证明进行审查,同时审查其是否在授权允许的时间期限以及范围内对合同进行签订。而对于某些有着担保要求的,则应当对所要进行担保人的资格以及经济能力进行审查。

  2.2.2对分包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非常重要,在对其进行具体检查的过程中应当对其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细致的审查,并且保证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是否完全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

  2.2.3对合同表达意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当对分包合同的意思表达进行审查时,应当在审查的过程中对分承包人的自身情况如信誉、技术、设备、资质等因素进行紧密的结合,随后再对其进行核实与对查。同时,还应当仔细观察合同中款项表达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情况的存在。

  2.2.4对其分包合同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在这个环节中,可以通过施工分包合同中的两个不同示范文进行审查,通过细致的审查来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可行性问题、遗漏之处进行审查。并以此来避免由于合同自身条款设置的问题而对今后合同的履行带来影响,从而对以后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消除。

  2.2.5对合同文字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对合同中文字是否存在错误的表述形式、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是否存在误解以及模糊不清内容以及可能出现分歧的词语进行审查,从而对合同内容的准确性以及正确性进行保证。

  2.2.6对合同签订的形式以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查。此时应当对分包工程是否获得了相关建设单位允许进行重点审查,并对合同可能存在的生效期限以及生效条件进行审查。如果存在担保情况,则应当对其担保手续进行审查,判定其是否存在合理的法定程序。最后,在合同审查完毕后还应当检查合同签字部分的盖章或者签字的有效性。

  2.3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方法

  在对分包合同进行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主要应当先对合同审查的内容进行确定。通常来说,对于审查项目的确定都应当以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主要依据,但是在对项目过程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则应当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项目特点、技术要求等因素以密切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正式的审查。同时,审查工作的人员确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应当保证审查队伍中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以及相关项目合同的审查经验,最好是之前已经经历过本项目合同谈判以及签订过程的人员,从而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以及有效性进行保障。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对我国施工分包合同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防止后续法律风险出现,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以良好的审查方式以及全方位的细致审查来对合同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保证,从而为项目的顺利运行打下重要的基础。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 *电话: *手机: 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办公地址: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代理人: 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1.2 工程建筑面积:1.3 户型: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②+③+④+⑤+⑥)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 月 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中包括:

  ①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②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③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④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 金额大写:。 ⑤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⑥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注:以上②③④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⑤⑥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 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 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 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 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 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 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 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 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 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 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 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 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 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 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 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 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 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 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XX

  委托处理人(姓名):XXXXXX单位:XXXX住所地址:XXX联系电话:XXXX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单位名称:XXX营业执照号:XXX注册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委托代表人:XXXXXXXXX

  本工程设计人:XXXXXXXXX

  施工队负责人:X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XXXXXXX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XXXX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XXX天;开工日期XXX天XXX月XXX日;竣工日期XXX天XXX月XXX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XXXXXXXXX元金额大写:XXXXXXXXX(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XXXX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XXX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前XXXX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XXX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XXXXXXXXX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XXX

  2、XXX

  3、XX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XXXXXXXXX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XXX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XX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XXX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XXXX;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XXX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甲方应在签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X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X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XXXX种方式解决;

  1、向XXXXXX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XXXXXXX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XXX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XX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XXX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XXX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XXX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XXX点XXX分至XXX点XXX分;下午XXX点XXX分至XXX点XXX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XXXXXXXXX。

  甲方(盖章):XXXXXXXXX乙方(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XXX法定代表人(签):XXXXX

  委托代理人(签):XXX委托代理人(签):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签订地点:XXXXXXXXX

  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部分 分包范围及内容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1.3分包工程概况:

  1.4分包工作内容:CFG素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按照图纸要求,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包含CFG桩成孔,灌注C30商品混凝土,试桩灌注C40商品砼,剔桩头(土建配合电梯井及集水坑的挖土),清运桩间土及桩弃土,包含桩基础检测费用,全套(报审报验)施工技术资料,原材的材质单,复检报告及检测费用。施工完成后具备打垫层的条件。

  第二部分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分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价,CFG桩单价按 元/m3无论市场变化增减,综合单价不予调整。CFG桩商品砼由甲方提供。

  2.2合同单价: 元,总造价 元。本合同单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量、工期、保险、利润、税金(包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安全及现场文明等完成合同工程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其单价不随市场的价格变化作任何调整,也不随甲方与发包方结算作任何调整。本工程材料单价不受信息价的制约,均按市场调察价格确定。

  2.3结算依据:按设计图纸尺寸计算,须经甲方相关部门签字并满足甲方的结算审核程序后方能结算。

  2.4计价方式:乙方每月20日后25日之前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的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保证资料及合格工程量计算单,甲方根据乙方的上报资料和工程量计算单,由甲方项目部总工牵头,计划部门、技术部门、质检部门、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参与进行现场验工,确定计价数量。所参与人员均须在已确定的计价工程数量计算单上签字认可后交计划部门,计划部门根据承包合同、计价工程数量计算单、业主设计变更通知或经业主批准的变更设计签证、已履行签证的原始技术资料、试验资料等编制验工计价表,经双方负责人签认后交财务部门进行款项支付。

  2.5付款方式:甲方财务部门每月凭正式生效的计价表,按每月计价款的70%向乙方支付计价款,同时扣除乙方施工中所使用的甲方的材料、机具费及周转物资、设备租费等全部费用。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全部计价款的80%后停止支付,待甲方办理完本分包结算后累计付至结算价90%,余8%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发票。

  2.6根据国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政策要求,确保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甲方每次给乙方计价时,按当月计价总额扣除2% 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工程完工后,乙方确不欠付农民工工资,甲方在10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如果乙方欠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强制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否则甲方将从乙方工程计价款中扣除的2% 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强行支付,剩余部分将作为违约金被扣留。若不能满足支付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支付。

  第三部分 合同工期

  工期按甲方计划执行。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标准及履约保证金

  4.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约定的质量标准。如图纸设计要求、甲方指令与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本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检查合格率100%;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乙方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要求的整体创优目标及企业质量目标。

  4.2当桩体强度达到要求后,将桩顶高出设计要求的桩头用钢钎人工逐次剃除,并人工清除高出设计标高的桩间土,清土和截桩时,不得造成桩顶标高以下桩身断裂和扰动桩间土;另外,桩头剔至设计标高处,桩顶表面不可出现斜平面。

  乙方同意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格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协议签定前,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如不能按时到账,甲、乙双方所签订协议无效。

  4.3履约保证金返还:自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30天内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4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终止,其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五部分 甲方责任

  5.1负责对业主、监理方开展工作,并对乙方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监督。

  5.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图纸,负责技术管理,控制性施工测量、放样、编制竣工文件。

  5.3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奖罚兑现。

  5.4指定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作业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过程控制与监督。

  5.5甲方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用水源、电源。

  5.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5.7负责监督乙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机械设备安装、进度计划等事项,对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整改及处罚。

  5.8负责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并按约定的节点进度付款。

  5.9负责施工资料的收编、整理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5.10负责进场材料的送样及试验费用。

  5.11向乙方提供文明宣传标准及内容,监督乙方劳务人员按现行行业施工管理规范进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

  5.12开工前做到场地“三通一平”,即通电、通水、路通、场地平整。

  5.13 提供CFG桩施工平面图,设计图纸等资料。

  第六部分 乙方责任

  6.1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确保施工进度,提供施工安排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措施方案。乙方负责组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并组织进行专家论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6.2乙方必须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件复印件,每月5日前提供一份职工花名册(含身份证复印件、工种、年龄、姓名、技术等级、进场工人的上岗证),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工人技能鉴定证,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不能及时提供花名册或提供的花名册与工地实际情况出现3人以上的差别(调整班组及时沟通),项目部有权处以每次500元-20xx元之间的处罚。

  6.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一名、总工一名、专职技术人员3名以上,按照国家、地方、分公司、项目部有关规定贯彻执行。

  6.4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后认真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技术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学习,学习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范,文明施工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生产安全并与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发生一次处20xx元以上罚款,在材料供应各工种配合过程中出现问题协商解决,禁止任何人拥堵、锁工地出入大门或关停施工用电,发生一次处5000元以上罚款。

  6.5乙方应为施工人员配足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的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做到工地有专职安全员,各作业班组有兼职安全员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情况,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记录,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分包工程屋面瓦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注:进场时间听甲方通知)。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技术要求:

  依据甲方对乙方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屋面采用西瓦,甲方应安排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抽查,达到验收合格,乙方可继续施工,对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施工验收合格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规定》及《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

  四、 承包方式合同价格: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材料及屋面瓦,乙方专业人员负责铺贴工作。本工程屋面瓦人工费按实际铺贴面积计算,计 元平方米。

  五、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主材料,搅拌机、提升机、主电箱。其它的小型机具由乙方负责:(如:切割机、切割片、插板线、电灯、电线、灰桶、铁铲、施工所用的胶线、墨斗、墨汁等等小型材料和工具)。

  2、如乙方在途中找借口退场,工程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计算。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要保质,保量、保安全,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4、材料搬运由乙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完成一栋屋面瓦后,铺第二栋时,待甲方、施工员,验收第一栋瓦面合格后,付第一栋瓦面的.总面积造价80%,待公司全部工程完工后,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____日之内,将剩余的工程款全部付清给乙方。

  七、工期要求:每栋铺贴时间 天。如果完不成超期按每天1000元罚款处理。

  八、双方遵守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主材料,搅拌机、提升机、手推车。

  2、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

  3、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及水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工人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等。乙方施工需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乙方施工的工艺必须达到甲方的验收标准,确保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乙方在施工工期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进行。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耽误工期,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禁止穿拖鞋、喝酒进入工作现场,若喝酒后上班,被公司项目部发现,发款从工程款里直接开单扣除。

  4、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及安排去施工,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出现返工事件由乙方自付。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覆约双方的责任,并按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一、如乙方质量不达标,人力跟不上,管理跟不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结算方式按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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