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4-08-09 17:17:04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

  我们眼下的社会,我们会使用上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址______市米东区博瑞新村56号楼3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_____,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艾_____,男,哈族,19______年6月13日出生,现住______煤矿生活区,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_,男,汉族,19______年7月15日出生,现住迎宾路北八巷5号,电话:_____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对申请人提供的.“事故经过说明”证据中签名及日期笔迹为被申请人艾所写。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艾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由贵受理并审理。在审理中,申请人向法庭提供了由被申请艾签署的《事故经过说明》书面证据,被申请人艾否认该证据中“阿克凡”及“20______.1.4”的签名及日期笔迹不是其所写,因该证据关系到本案事实真相,以及将极大影响赔偿责任的确定,因此,申请人特提起笔迹鉴定申请,请人民法院准许。

  申请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王,男,汉族,19______年11月18日生,住: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______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______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______年9月15日,王),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3

尊敬的_____法院或法官:

  在贵院或您审理的__________案中,我(必须以申请人第一人称)认为原告(或被告)提交的_____证据上的.我的签名不是我本人所写(或_____字迹不是__________本人所写),特此申请笔迹鉴定,希望解决诉讼争议。

  申请人:

  20__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王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_____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资料:今收到河南省________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____________年9月15日,王________),该收到条的资料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构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能够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构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职责,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____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______)法民一初字第号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____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魏______

  申请事项:

  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______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_未承建过成都中海国际社区8号地块项目,且被上诉人桂焕厚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______”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______”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20______年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______”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______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此致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__,男,汉族,19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湖北省___

  申请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__商贸有限公司章程》《__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__”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____)民初____号申请人__诉被告王__姓名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__商贸有限公司章程》《__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__”签字均非申请人所写。上述文件中的.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合肥市______区路号______幢______室,电话:。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性别:男,______人,身份证号:,现住。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_____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______”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_____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______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___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___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___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____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省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男,土家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住所地: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男,汉族,19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湖北省

  申请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住所地:,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______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

  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______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银行帐号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______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代签的。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10000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出了25000美元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马_____,男,19______年______月出生,汉族,教师

  住址:_____

  电话: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事实和理由:

  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陈聪诚、吴立爽(前者为宁波大学组织部副部长);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20_____年4月16日

关于笔迹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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