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时间:2024-07-06 16:43:12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取保候审申请书优选[15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取保候审申请书优选[15篇]

取保候审申请书1

  申请人:xx,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济南市历城区x号。因涉嫌xx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历城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xx因xx一案,于xx月xx日被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刑事拘留。该犯罪嫌疑人生于xx年xx月xx日,系未成年人,该犯罪嫌疑人参与实施抢劫次数较少,涉案金额不大,危害社会后果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愿依法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提出此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南京市xx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申请书2

  申请人: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x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被xx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x的配偶宋x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x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x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x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x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在案发的第二天,李x即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亲自送还被害人,并当场给被害人下跪,声泪俱下地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意。尽管李x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鉴定的价值为5000元,但李x已主动亲自退还赃物,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而这样的涉案数额相对于北京的高消费水平而言着实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之外,李x还支付给被害人xxxx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三、犯罪嫌疑人李x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李x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记录,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嫌疑人与妻子二人从外地来到北京,租住在xx区的农房中,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一技之长,生存压力很大。李x自20xx年春节之后,开始在xxx快递公司担任送递员,每日收发快递的数量超过70余件,工作十分辛苦,但工资却并不高。

  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李x在作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犯罪的主观恶性非常小。李x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是由于教育的缺失所致;也可以说,是生活上的困苦和初到北京的无助让李x犯下了令他追悔莫及的错误!

  四、犯罪嫌疑人李x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李x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害人的房屋没有上锁,屋中空无一人,可以说是由于被害人的重大失误,为李x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李x的`犯罪手段极其简单,相比较那些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暴力犯罪分子,李x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常小。

  五、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李x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以及其妻子需要专人照顾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宋x,现已怀孕三个月,在北京孤苦伶仃、无人照料;且自李x被羁押后,宋x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苦,其终日担惊受怕,急需丈夫的照料。此外,犯罪嫌疑人李x在x月x日被犬咬伤,亟待注射狂犬疫苗,然而狂犬疫苗活性的维持需要特定的环境,患者只能到医院注射,故对犯罪嫌疑人李x实施取保候审是客观现实需要。

  20xx年x月xx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与实习律师周妍到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李x。李x一见到律师,就不禁淌下悔恨的泪水。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改造,其已经幡然悔悟,一再表示要改过自新,今后一定踏实做人,同时,犯罪嫌疑人李x也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向被害人真诚的说一声“抱歉”,由于他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李x取保候审!

  此致

  xx区公安分局

取保候审申请书3

  申请人:xx,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所地:济南市xxxx。执业证号:137x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x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申请人作为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现向贵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李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申请人已经两次会见了xx,根据对案情的了解,申请人认为对李xx取保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理由如下:首先,李xx所涉案件性质非社会治安类案件,而且李xx涉案行为性质不属恶劣,涉案情节比较轻微,体现在

  1、李xx没有向人索贿的恶劣情节;

  2、部分钱物虽是李xx收取,但她只是碍于情面、迫于无奈才暂时收下,准备择日退还;其次,李xx认罪态度较好,比较积极的配合了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 最后,李xx的丈夫李书章也已经被羁押,对李xx取保候审并不会有妨碍侦查的情形发生。 第二、犯罪嫌疑人李xx身体状况欠佳。李xx患有多发胆囊结石、胃炎、脂肪肝、冠心病、高血压、高血糖等重大疾病。而且其身体上有众多过敏源,并患有皮肤病(过敏性皮炎、湿疹),尤其是在7-8月份,雨季的到来致使空气潮湿易导致皮肤病的复发。犯罪嫌疑人现长期被羁押在看守所,居住环境阴暗潮湿,再加上近期多降水,不仅不利于病情恢复,反而可能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出现生命危险。

  第三、对李xx取保候审有利于侦查的顺利进行,节约司法资源。李xx今年55岁,年龄较大,且从今年2月25日以来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五个多月。特定的环境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使

  她原本就不好的身体雪上加霜,健康状况堪忧。根据会见时李xx的陈述,她视力下降严重,四肢无力,头疼失眠,精神恍惚。这种身体状态也不利于检察机关对她的讯问。相反,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对李xx取保候审,让李xx换一个新环境,恢复相对较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反而有利于她回忆起一些模糊的涉案事实,从而配合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而能够协助检察机关尽早结案,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贵院的司法资源。

  第四、对李xx取保候审更能体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彰显人道主义精神。犯罪嫌疑人李xx家中年迈90岁的母亲一直由其照料,其丈夫万xx亦于20xx年5月4日被逮捕。老人年事已高,在经过李xx夫妇双双被捕的打击后,变得更加脆弱。现在老人无人照顾,生活难以为继,精神状况让人担心。另外,李xx家中也有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一直较好,自李xx夫妇被捕后心灵遭受较大的创伤,人也变得沉默寡言。老人和孩子是无辜的,恳请贵院从关爱老年人、关注在押犯罪嫌疑人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发扬和彰显贵院人性化办案的精神,对李xx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能对李xx取保候审,将会塑造贵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彰显贵院和整个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的精神,体现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对整个社会也将起到良好的宣传和示范教育作用。

  综上所述,李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对李xx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且有利于案件的侦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

  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对李xx取保候审!

  此致

  xx市xx区检察院

  申请人:xx

  山东xx律师事务所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4

  申请人:邹xx,女,汉族,生于19xx年8月,系嫌疑人徐xx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徐xx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xx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xx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xx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

  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x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5

  申请人: 王**,****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 ,并于20xx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 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区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申请书6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张XX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XX饭店B座1612

  电话: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方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XX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xx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XX委托担任方XX辩护人。

  查方XX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名)

  20xx年1月13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7

  申请人:xxx,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区x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身份证号:xxxx

  电话:xxxx

  手机: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男,年月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x市xx区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xxx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申请人及xxx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申请人认为,xxx目前的`情景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贴合不与收押、能够取保候审的条件。

  案发前,xxx曾于20xx年5月、6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并且,xxx还患有xx病,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景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xxx在被羁押期间,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xxx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景,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对xxx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自愿为xxx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张建东为_______关系)通讯地址:________联系方法:________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事实与理由:

  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____年12月17日经____县公安局实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事后,犯罪嫌疑人____及家属就事故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家属主动商讨,并已先行赔付了相关损失;加之犯罪嫌疑人____认罪看法较好,且交通肇事案属于过失轻罪,对其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急性。另其情愿提出保证人以作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相关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为感。

  此致____县公安局

  申请人: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9

 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xxx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xxxx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系嫌疑人_______________之妻,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依法对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涉嫌_______________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看守所。鉴于__________身体__________、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__________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_______________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公安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1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生于19xx年9月9日,滑县万寨村村民,x年12月12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现羁押于xx看守所。

  申请请求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犯罪嫌疑人xxx,于x年12月12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于x年月日被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滑县看守所。

  事实与理由

  一、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

  x年12月12日,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日、当时,犯罪嫌疑人在事故现场,合理正当处置交通事故后主动报警,并自愿置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以上行为表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据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非诉讼羁押、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条件。

  1、犯罪嫌疑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为过失犯罪,并已做出了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实际言行;

  3、犯罪嫌疑人自到案后一直如实如实供述的所涉犯罪事实,有明确和强烈的悔罪表现,并且所涉犯罪行为已经查证属实;

  4、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在涉嫌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并就赔偿损失事项积极沟通,争得了被害人方的.谅解,达成了和解协议。

  5、犯罪嫌疑人亲友、所在村民委员会具有监管、帮教条件,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三、家属愿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并严格遵守《刑诉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且不影响案件继续侦查。

  综上事实,结合本案案发前后犯罪嫌疑人的综合表现,全面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国倡导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正确实践。

  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要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侯审。

  特此申请,请审查后准允!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电话:xxxx

  执业证号:xxxx

  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__年_月_日被__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配偶宋某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某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在案发的第二天,李某即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亲自送还被害人,并当场给被害人下跪,声泪俱下地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意。尽管李某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鉴定的价值为5000元,但李某已主动亲自退还赃物,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而这样的涉案数额相对于北京的高消费水平而言着实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之外,李某还支付给被害人____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三、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李某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记录,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嫌疑人与妻子二人从外地来到北京,租住在__区的农房中,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一技之长,生存压力很大。李某自__年春节之后,开始在___快递公司担任送递员,每日收发快递的数量超过70余件,工作十分辛苦,但工资却并不高。

  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李某在作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犯罪的主观恶性非常小。李某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是由于教育的缺失所致;也可以说,是生活上的困苦和初到北京的无助让李某犯下了令他追悔莫及的.错误!

  四、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李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害人的房屋没有上锁,屋中空无一人,可以说是由于被害人的重大失误,为李某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李某的犯罪手段极其简单,相比较那些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暴力犯罪分子,李某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常小。

  五、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以及其妻子需要专人照顾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宋某,现已怀孕三个月,在北京孤苦伶仃、无人照料;且自李某被羁押后,宋某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苦,其终日担惊受怕,急需丈夫的照料。

  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某在_月_日被犬咬伤,亟待注射狂犬疫苗,然而狂犬疫苗活性的维持需要特定的环境,患者只能到医院注射,故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取保候审是客观现实需要。

  __年_月__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与实习律师周妍到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一见到律师,就不禁淌下悔恨的泪水。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改造,其已经幡然悔悟,一再表示要改过自新,今后一定踏实做人,绝不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向被害人真诚的说一声“抱歉”,由于他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

  此致

  __区公安分局

  律师:__

  __律师事务所

  ___年__月___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之___________。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人。

  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刑事拘留(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_________________看守所。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_______公安局刑事拘留(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___________看守所。考虑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___公安局(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14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男,XX岁,XX市人,XX市XX厂工人。因涉嫌醉驾,于XX年XX月XX日被XX市XX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XX区看守所。

  申请人为保证被申请取候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C担任保证人。保证人系申请人之妹,女,XX岁,XX市XX区XX局干部,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XX申请人和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

  (1)保证不离开本市;

  (2)保证随传随到;

  (3)保证不干扰证人作证;

  (4)保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签字)

保证人:XX(签字)

取保候审申请书15

  申请人:王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xx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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