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15篇(精华)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2
劳动者的选择权只能行使一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劳动者在选择了其中一项主张后,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应慎重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追索赔偿金。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所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作出如下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第二种选择是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律师处理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因劳动者的第一种选择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占绝大多数。大多数劳动者认为,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将我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意义不大,受“好马不吃回头草”的传统思想影响,一般均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对于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劳动仲裁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处理起来也相对简单,适用的法律依据也较为充分。在执行方面属于支付义务的履行,执行方面也没有太多障碍。对于第二种选择,在司法实践中较为鲜见,处理起来较为复杂,而且还存在适用法律依据欠缺及难以认定等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以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此条为劳动者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后,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并没有做出更明确和更具体的规定;对于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也没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对于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实际履行裁决内容如何处理也没有具体规定。这些立法上的欠缺,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和混乱,不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除上述规定以外,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及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对于用人单
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的赔偿问题,以及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裁决撤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决定后的工资补发问题等,也作出了一些规定。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xx】238号)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33号)第三条第一项中的“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第二条规定:“在处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时,如果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了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企业应从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发职工工资。”
原劳动部的上述部门规章或者批复,仅适用于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被撤销以后关于工资补充的事宜,但是对于前面所提及的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以及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等问题,并没有提出相应的标准答案或者法律依据,问题依然会存在,继续履行劳动的争议依然无法得到法律适用上的妥善解决。
因为立法上的欠缺,对于同样的诉求和事实,不同的裁决者会因为对法律理解和认识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裁决结果。
现举一案例,来说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劳动者刘某(女,上海人,19**年**月**日出生),因与用人单位**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4月12日向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刘某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显示: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入职**公司,双方于20xx年6月25日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刘某的工作内容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60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4800元/月。20xx年1月30日,**公司向刘某发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法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公司应继续履行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按月平均工资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及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以及缴纳相应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据此,刘某主要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
1、撤销**公司关于违法解除刘某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裁决继续履行刘某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3、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基数为刘某缴纳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4、裁决**公司向刘某支付律师费5000元。
刘某同时还就提出了支付拖欠的工资、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等诉求。 **公司针对刘某的仲裁请求,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
**公司辞退刘某属于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xx年1月11日17:30分正式解除。刘某要求撤
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通知,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公司处,刘某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工作地点为深圳、上海。
刘某作为销售经理管理人员,负有开拓上海业务市场的义务。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公司发现刘某工作能力与其自身所描述的能力相差甚远,不能胜任销售工作。为此,**公司才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与刘某已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邮寄出《离职交接表》及《劳动合同解除通知》。
有关劳动合同3
1、劳动派遣者转换用工单位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劳动合同中应明示告知,劳动合同 问题。
2、项目性或季节性等非全日工作者或自由职业者是否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其应该受竞业禁止条款限制,但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劳动合同中应明示告知。
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比例可否单独在《员工手册》上体现?
答:可以,但同时也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否则劳动合同无效。
4、外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组织或设立工会代表吗?
答:《工会法》规定,外资企业必须成立。
5、 工资条例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法是工资条例的上位法,所以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6.试用期实习学生在企业实习是否为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后可否设定?
答: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设定试用期。
7、被派遣员工在无工作期间,企业或派遣公司是否要承担社保住房义务?
答: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但是依劳动法法理,可要求承担社保,住房则不承担。
8、 培训期的工资如何定?
答:应以正常工资支付。
9、请问因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企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超出培训费用本金的范围?
答:不应超过培训费用本金。
10、《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中提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可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在20xx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还是在20xx年1月1日前连续订立两次的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以:在20xx年1月1日后连续订立二次为准,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问题》。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不算。
11、除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向单位支付违约金?那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吗?
答:可以,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12、新法从20xx年起实行后,对旧法中原有行为或新法中新约定的既往行为是否追溯?如07年新招员工未签订合同的.,此期间行为是否受新法约束?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在20xx年1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新法无溯及力。
13、 各地合同法细则出台前,如何执行新法?
答: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即可。
14、 劳动法受益范围是否包括在校学习,对学生实习是否有约束?
答: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但依法理应包括。
15、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约定的解约补偿高于法定标准,如何计算?
答:依约定。
16、 无固定期限合同内,雇主可不可以根据雇员的表现降薪?
解释:劳动合同法未明确规定,依法理可以,但是应在合同中在劳动报酬的部分约定,雇员表现如不符合一些岗位要求规定可以降薪;但应在合同或规章中对表现细化。也即,无约定则视为不得降薪。
17、根据新合同法,雇主基本上无法实施末位淘汰而解除员工合同,这会不会变相地保护了消极员工,而对积极员工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呢?或者对企业来说增加了许多隐性成本?
答:不是。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18、 代表处能有人事权吗?即能否与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模糊,依法理可以。
19、《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的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吗?还是在新法实施后须进行变更,这样的约定不再有效?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效。
20、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是必须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如果劳动者一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呢?
答:必须,如果劳动者一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合同。
21、 劳动法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月均工资或企业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本人月工资吗?
答:是本人月工资
答、如果用人单位数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仅第一年支付二倍劳动报酬,还是一直支付下去,支付几年的双倍报酬?
答:支付几年的双倍报酬
23、必备条款不足会造成什么后果?(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条件,地点,岗位)
答:合同无效。
24、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待岗,是否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
答:应该属于。
25、规章制度的告知,是否能通过网上公告?20xx.1.1前制定的规章,是否需要重新制定?如何修订,程序如何?
答:可以网上公告,但应做一个阅读表,有员工签字已在网上阅读,什么内容等.如与《劳动合同法》有抵触就需修改,否则可不修改。由用人单位修改,具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规定的办理。
26、第一章第8条“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如何具体操作“告知”,是否需有书面证据?
答:其语义并未提及必须书面,即可以口头告知。
27、第五十条“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关系转移”——员工不转怎么办?是否要有书面证明?员工不转怎么办?
答:是员工责任,但最好有书面证据。
有关劳动合同4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1.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其它。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它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5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县(市、区)_____乡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岗位技能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
2.********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合同7
各位大家好!我想问问,由于我和老板是亲戚关系!到工厂上班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期间在工厂里做市场采购!每天往返温州和工厂,在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由于风大的原因没注意前方!最后造成追尾,医生坚定面部伤残,需要做面部整容手术,手术费用需要2万元,劳动合同法 工伤。事后找到工厂,工厂只承认进医院时的费用,不承担后期治疗和整容费用。因为面部整容需要6个月后进行!***事故坚定我的.事故全责!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索赔吗?
最佳答案 你完全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现在分析如下:
1.事实一:你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由于风大的原因没注意前方造成追尾而受伤。
法律依据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个第二项就是你完全符合你的情况,买完材料后返回工厂的途中属于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当然,也可以理解属于下班情况,符合第六项的法律规定,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工伤》。
2.你说没有签订合同,没关系还可以获得赔偿:
事实二:你和企业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需要你证明,比如工作单,你的同事证明)
法律依据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有关劳动合同8
甲方:株洲二中教育集团云田中学
乙方:
为加强学校宿舍管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负责男(女)生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双方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乙方工作职责:
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宿舍值班纪律,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在工作中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行。
关心爱护学生,多做学生思想工作,遇事沉着、冷静、不简单粗暴。在宿舍内对有困难或有病等情况的学生,要及时提供帮助,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认真登记来宿舍探访人员情况,定时开关宿舍大门。未到开门时间需要进入宿舍的学生,必须持有学生科证明,方可入内。
每天早晨起床铃响后,管理员要配合值周老师催促学生起床;每天晚上就寝前30分钟,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就寝,禁止非我校学生住宿。
每天检查、登记各寝室学生的卫生清扫情况,洗涮用品、鞋子、被子叠放是否整齐等,并将前一天检查扣分情况于8:00报政教处。每月清查一次宿舍财产。
对无故不起床、不上课、浪费水电、乱接电线和学生在宿舍内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喝酒、吸烟等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立即制止并通知值班老师或保安。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乙方的工作时间:从通知开学上班起到放寒暑假前,属于正常上班,节假日学生在校时正常上班,不得离岗。
甲方给乙方的月工资为:1300 /月
若发现宿舍管理人员脱岗或擅离职守,导致工作失误或对学校产生损失,每班每人扣罚50元;因脱岗、擅离职守导致重大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工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乙方,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若要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则应将书面报告提前30天送监管部门,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由甲方监管部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有事须先请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及监管部门和财务、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签章日期:年 月 日
有关劳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委派乙方到(以下简称丙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1、具体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职责由丙方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
2、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丙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四条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丙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2、乙方的奖金、津贴,按丙方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乙方的.工资待遇由丙方支付(或由甲方代为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丙方的标准执行,由丙方承担。
3、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的一切待遇。
4、乙方在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丙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丙方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丙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丙方宣告解散。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关劳动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安徽天大 长运塑业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
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合同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个人 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县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人 民 政 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有关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
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领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之间有关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解除。
二、乙方应在上述劳动关系解除日期之前向甲方及用工单位交接工作完毕,结清全部财务手续,交还全部公司物品。
三、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前述款项清偿了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履行及解除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和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带薪假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等其它任何款项,是为最终、全面的补偿。支付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款项及未了结事项。
四、乙方离开甲方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和名誉的活动。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出、领取离职证明等手续。如乙方未按时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领取离职证明或未按时办理其他与离职有关的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并已对签订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形有充分预见,无论本协议签订后出现任何情形,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自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任何请求。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劳动合同15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为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_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十条 甲方应给予乙方_____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