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劳动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雇佣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雇佣劳动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云南省个体经商户、私营企
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
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元。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个月内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付乙方加班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雇佣劳动合同2
劳动合同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极为相近。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规范的对象都是劳务的提出与劳务之受领。但在我国现实人口众多,不能完全实现就业情况下,两者的规范、调整及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主要区别是:
(1)二者的历史不同
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3)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而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4)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5)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而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6)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我国合同法尚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规制。
(7)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雇佣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后甲方聘用乙方,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劳动纪律。
甲方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纪律方面的规定,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下面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经考核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
(3)乙方严重(含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者甲方操作(工艺)规范的;
(4)乙方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贪污、盗窃、赌博等严重问题,对甲方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5)乙方被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本合同无法履行;
(9)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资本、生产经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
(四)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为期___年。
四、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___岗位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调整。
五、乙方工资及待遇:
(一)乙方试用期内(3个月)的工资及待遇: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确定为 元(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补助,绩效奖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满勤奖元(按公司规定办理),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补贴费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特殊岗位津贴元(按公司规定办理)。乙方工资调整以及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按甲方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二)乙方试用期满的工资及待遇: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确定为 元(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社会保险补助 ,绩效奖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满勤奖元(按公司规定办理),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补贴费 元(按公司规定办理),特殊岗位津贴元(按公司规定办理)。乙方工资调整以及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按甲方制定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三)乙方的工资水平根据应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考核,随个人业绩有所浮动,考核办法参考各部门考核细则。甲方应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提前一周退还甲方发放的劳动用品和工作物品,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扣减,工资不足扣除的不足部分乙方须用现金赔偿;
(2)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无故不上班达10天(含1年内累计达10天),不再享受当年绩效工资、年终奖、以及其他奖励性待遇;
(3)乙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或者累计旷工15天以上,经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仍不上班的,视为乙方辞职,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代表人签章,乙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雇佣劳动合同4
甲方:____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便于甲方投资经营的_______店能够顺利运营,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该店的营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于甲方经营的__店内从事营业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按乙方所在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五、劳动报酬
1、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础工资+职务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社保福利共计____元。
六、如乙方未办理社保卡,甲方有权代扣代交。合同期内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七、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员工所在商场的专柜,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专柜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八、规章制度《营业员手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甲方: 乙方 :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年___月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5
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甲方招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5、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6、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7、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9、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雇佣劳动合同6
第一条:合同期限
聘用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前 月为试用期,乙方试用合格,即被聘为公司正式员工,乙方试用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工种为,向汇报工作。
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3 、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不得在合同期内受雇于其他任何单位,未经同意不得兼职公司以外的任何职务。
4 、乙方不可以利用甲方或其相关公司的名义、设备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条件,从事公司以外的商业活动或收取劳务或服务费。
5、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离职,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按甲方薪资制度确定乙方月收入税前人民币 元整; 试用期月收入税前人民币 元整。
2、甲方发薪日为次月10日。
3、甲方每年根据公司的效益、乙方的工作业绩对乙方的'工资水平作出适当调整。
4、个人所得税自理,由公司代扣代交。
第四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补偿金。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补偿金。
第五条: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都应向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赔偿金额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保密制度
1、乙方无论在受聘期间还是离职以后,对于公司的经营机密信息、贸易和财务情况应严守秘密。如发现乙方在任职期间有泄密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甲方有权予以解除合同。
2、受聘期间由乙方自行提出的辞职,乙方须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竞争的相关行业,否则将负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职务作品的归属
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而获得的所有知识产权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
在乙方离职时,乙方须归还所有工作期间的职务作品与从公司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笔记、电子文件等。
第八条: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程序为: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如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 乙方:
雇佣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一、本酒店要求合同期(月/年),凡来我酒店应聘的员工试用期为3天,试用期内无工资、见习期为1月整,工资面议。若见习期内员工自行离开,工资不予支付。见习期后方可录用为本酒店正式员工。新员工一律收取押金,合同期满后全部退还。
二、新进员工必须服从本酒店安排和调动,并要遵守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和故意闹事者,本酒店视情节轻重处理,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见习期内是员工和酒店双方的选择阶段,双方自由选择。如能合作,新员工需签定合同书。
四、新员工被录取后需签定合同书,签字生效后一切按合同办事。合同期内如自己需离开饭店,店方只支付和退还工资和押金的`一半。如出现重大事件被开除,工资、押金一律全部不退还。节假日内不允许请假,如有请假者按日工资双倍扣除。
五、员工不在工作时间内,若在外面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后果自负,本企业概不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8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员):
户名:
地址:
电话:
账号:
开户行: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家政服务员)自愿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内容为:(服务的家庭人口数人)□一般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带养小孩(辅食制作、洗澡抚触等)□医院陪护
其它:
2、甲方向乙方商定的服务费为__元/月,休息日:2天/月。甲方必须保证每月对应日前一天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如协议期乙方取得甲方同意离职,需提前半个月(15天)进行口头通知,服务费支付至工作结束当日。如家政服务员离职时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以其擅自离职为由拒付未通知缓冲期(即半个月15天)的服务费。
实际服务时间未满1个月,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4、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提前三天向其提出辞退要求,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5、甲方向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
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保证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6、甲方有权要求和安排乙方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另外,甲乙双方不得隐瞒各自病史。
7、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于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其人身权益。
8、各方如需延长协议期限,应在协议期满前7日内办理续签手续。
9、本协议服务期限为10个月: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
11、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员):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雇佣劳动合同9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一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时考虑到乙方身体残缺,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__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二条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二条因乙方身体原因,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其身体不应从事的岗位,在协议期内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一条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第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三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三条本协议期到期,劳动协议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八、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云南省个体经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元。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个月内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付乙方加班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雇佣劳动合同11
一、问题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xx〕11号)的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是放在"第四部分、债权纠纷"中之"合同纠纷"中之"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而劳动纠纷时放在"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中之"劳动争议",这就需要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什么是劳务(雇佣)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
二、雇佣、劳务与劳动合同的含义
(一)雇佣合同
雇佣,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服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的定义,"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482条,《瑞士债务法》第319条第一项,《德国民法》第611条,《日本民法》第623条,都对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
由于存在反剥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国民法没有正式定义雇佣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及雇佣合同纠纷时的诉讼主体、民事案由及赔偿原则进行了规定。
(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虽然在实务中经常提及,但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劳务是指以活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通常表现为一种活劳动形态劳务关系[2]。广义的劳务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有名合同、消费服务合同及雇佣合同等,比如王全兴教授就认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而狭义的劳务合同只包括雇佣合同。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从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四)雇佣、劳务、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
雇佣、劳务、劳动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劳动合同是在17世纪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时从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广义上的雇佣合同包括劳动合同。该观点为包容说。
(2)一种观点取广义的劳务合同含义,劳务合同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间合同、消费服务合同以及雇佣合同等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规范,所以劳务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3)一种观点取狭义的劳务合同含义,把雇佣合同等同于劳务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佣和劳务合同等同,归为一类案由"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把劳动合同和劳务(雇佣)合同并列。该观点为并列说。
(五)总结
由于我国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定义劳务合同(关系),且劳务合同(关系)的含义过于宽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种观点即一些学者的说法,提出劳务合同是为了与劳动合同区别,但是由于劳务合同包括的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规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规范,而消费服务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只有除这些以外的劳务提供才涉及雇佣合同,这样看来只要明确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就足矣,没有必要再提出劳务合同从而增加概念的混乱。),本文以下内容也不再单独采用劳务合同(关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种观点即将劳务合同等同于雇佣合同,将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看做是并列关系。
三、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辨析
(一)理论上的区别:
1、合同主体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区分方法后面详述。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
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其内部员工,但未经受雇人同意却不得约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佣契约完成工作任务,无需接受雇佣人的其他无关指示。
2、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也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体现,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均有明文规定,体现国家强制力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一定程度约束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劳动法》。
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
(二)实务中的操作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司法机关一般通过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来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被认定是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由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不能再按照主体资格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目前实务中的操作不尽相同。有些劳动仲裁部门依然采用审查主体资格的办法,遇到涉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其申诉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对于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案件直接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为案由,在审理中却援引《劳动法》。当事人在起诉时也有意识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本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但是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取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更愿意选择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三)总结
1、劳务(雇佣)合同的形式
劳务(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帮工形式。
①家庭帮工。如家务钟点工、保姆、家庭教师、家庭护士等。
②农村帮工。如雇请他人代为耕作等。
③工作事务帮工。如单位请人临时搬运货物、看门、扫地、"棒棒军"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由该承包人招聘雇工从事该劳务作业,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就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佣人提供劳务,一方面自己也从事该工作,比如个体出租车老板雇佣另外一名司机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时间段开出租车等。
(4)返聘形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受聘从事一些工作,比如为企业看门的老大爷,为单位扫地的老大妈等。
(5)劳务派遣形式。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该形式后面详细介绍。
2、在用工主体为单位的情形下区分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本文认为在该情形下,辨析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键点在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具有从属性,此乃劳动合同的特色,也是与劳务(雇佣)合同的明显区别之处。
(1)人格上从属性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自行决定的自由权受到约束。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指挥、领导与安排,劳动者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不能自行支配,劳动岗位和内容由用工单位决定,接受用人单位奖励惩罚措施,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劳务(雇佣)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权相比受到的约束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时,可以从事其他的活动,比如不是公司职员的门卫在尽到保安职能的同时看书、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时候可以看电视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单位不会要求临时雇佣的搬运工在搬运车上货物时遵守其复杂的内部规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单位上班,比如一些学校的教授在外兼职上课,雇他们兼职上课的单位和教授之间就是雇佣关系。
(2)经济上从属性
劳动者完全被纳入单位的经济组织与生产结构之内,劳动者并非为自己劳动,而系从属于单位,为单位而劳动,劳动者的创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工资、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仅与其工作业绩有关,而且一般与企业的效益挂钩,劳动者在经济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要解聘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
劳务(雇佣)合同中,用人单位不必为受雇者提供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所给的报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劳务的对价,与企业的效益无关,只与受雇者提供的劳务的数量和质量有关。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受雇者签订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该劳务(雇佣)合同没有到期,单位只需承担违约责任。一些自由职业者如画家、摄影爱好者、作家等,他们可同时为多家单位工作,但不享受该单位的福利待遇,他们所得的报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劳务有关,在经济上没有从属和依赖关系,他们和用工单位之间就是劳务(雇佣)关系。
(3)组织上从属性
在现代企业组织型态之下,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一般是靠将劳动者编入其生产组织内遵循一定生产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说劳动者一般不能独自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企业要将劳动者依据企业组织编制,安排其职务让其成为企业从业人员之一,同时与其它从业人员,共同成为有机的组织,劳动者为单位职工花名册的一员。由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组织结合紧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的一部分,劳动者如果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单位。
劳务(雇佣)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业组织中的一员,即受雇者非单位职工花名册的一员。受雇者和单位的组织结合不紧密,其工作性质一般不重要,从事辅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随时离开用工单位。比如象单位雇的钟点工、清洁人员等,他们在组织上不从属于用工单位,不是该单位的职工,可以随时离开。
(4)其他参考因素
是否具备从属关系,还应从工作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是否有限制、支付报酬情况、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有无一般管理指挥监督权、劳务的提供有无代替性等因素,作综合判断。
一般来说,具备工作时间短且为临时性工作、工作场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数即提供劳务次数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没有一般的管理指挥监督权、所提供的劳务可替代性强等因素可以用来支持没有从属性,但是,不能反过来推断,具备工作时间长期、工作场所固定、非按劳务次数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挥监督权、所提供的劳务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从属性,因为衡量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主要还是从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这三个因素考虑,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时间长短等只是参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产食品的单位雇为看门人,看门2年有余,报酬每月结清,虽然该看门工作时间长、工作场所固定、报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劳务次数结算,但是由于该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约束较少,不用遵守该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门等,在人格上与用工单位没有从属关系;另外,该退休老人看门工作不构成该生产食品单位的生产业务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经济上与用工单位没有从属关系;最后,老人没有被纳入该单位为生产经营而建立的组织编制中,与该单位其他职工的工作没有结合在一起从而成为有机的组织整体,不是该单位职工花名册的一员,在组织上与用工单位没有从属关系,所以该退休老人与该用工单位只是劳务(雇佣)关系。
四、实务中的几种关系
(一)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
通常认为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订立派遣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标准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根据协议向派遣单位支付报酬或管理费。
派遣单位行使对劳动者的人事管理权,如处分、辞退权,以及承担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等《劳动法》的义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具有人格、经济和组织上的从属性,存在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则是劳务关系,虽然用工单位负责在劳动过程中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和管理,劳动者需要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劳动者在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是从属于派遣单位的,由派遣单位发工资、辞退或处分,而用工单位只是行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权。
(二)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雇佣)关系
目前学界主流观点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既包括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事实上用工关系(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包括当事人履行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事实上用工关系。[3]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一种,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继续劳动、非法用工单位等情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雇佣)关系的区别也就是劳动关系和劳务(雇佣)关系的区别,劳务(雇佣)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没有重叠的地方,不能把长期从事雇佣活动的人认定为劳动者。
(三)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关系
农民工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务院20xx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指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该意见主要是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不全是劳动关系。依照该《意见》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则》,还是《劳动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不规范劳动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受《劳动法》规范,依法订立合同就是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即《劳动法》规定在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名义上签订的是劳务(雇佣)合同,在司法中也应该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在属于劳务(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规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单位请农民工临时搬运车上的货物,就是劳务(雇佣)关系。
雇佣劳动合同12
甲方因生产需要,同意聘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前_____个月为试用期,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2、乙方作为学徒被聘用进厂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面的操作技术、操作理论、管理知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
3、乙方进厂后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天/月工作制,包食宿,试用期满后视实际情况定薪。
4、乙方需交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_元,从每月薪资中扣除,该培训费在本协议期满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5、乙方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如__________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满;在试用期满后六个月至本协议到期前提出辞职,所交付的'培训费退还一半。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被甲方开除出厂的,工资结算时所交付的培训费概不退还,如__________元培训未交付完的,需在离职薪资中扣除;如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甲方辞退的,所交付的培训费不予退还。
7、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学工种适宜性,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每年投保费为__________元,甲方承担_____元,乙方承担_____元,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_____元。
8、乙方进厂后应严格遵守甲方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属个人故意行为或违章作业造成之安全事故一律追究责任。
9、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擅自涂改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责任
乙方在任职期间,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尽忠职守,不做出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情,并致力发展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
2.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作范围职责
乙方受聘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直接负责区域______对公司____________品牌推广、市场开发、销售及回款管理流通、终端网络建设及业务管理工作。
4.每月回款目标、考核任务
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可提前结束试用期,签正式合同。
在所属区域老客户负责调整、管理、提升,在原基础上理顺客户网络,增加分销,提升终端销售,并提升销量、管理及服务。
全年该省城市____________区域完成回款指标______万元。
5.目标工资、业绩奖励及补助
甲方以______元月人民币作为底薪,并参照公司考核标准。
出差标准:食宿按______元天,每月按______天出差标准计算.
长途交通:交通工具意火车、公交或专线汽车为准,凭有效票据,公司予以报销。
6.福利、休假、重大贡献奖
其他福利按公司规定办理,其他业务费用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在合约期内,乙方因表现突出,给甲方品牌提升以及业绩作出重大贡献者,激发酌情予以奖励。
7.作假处理
乙方的每月周的行动报告和总结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作假行为,第一次警告并罚款______元,第二次公司将严重警告并罚款______元,第三次公司将作辞退处理,公司同时保留对作假人员行为给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赔偿的法律起诉权。
8.解聘辞职
乙方在试用期,甲方视乙方工作市场实际操作水准,工作表现合理评估,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聘,乙方配合甲方做市场各项交接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若乙方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做好市场交接工作,否则,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若乙方在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操作政策,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出现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甲方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除非甲方总经理及委托人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经销商处借用现金和调动甲方货物,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公司业务经理经发现证实有兼职行为的,必须无条件接受本公司的辞退,并退回已领取的基本工资、出差、通讯、应酬等费用,。如乙方没有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与甲方无关。
9.试用期满另签合同。
10.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有义务向第三方保密。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乙方有责任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无视为自动放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雇佣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三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合同期内,因生产需要或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当服从。
3、乙方的工作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为长白班。但有夜间值班或其它需要的,乙方必须出勤。
2、休息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加班需要,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的劳动报酬
1、本合同所指劳动报酬是指乙方应得的税前月劳动报酬总额,超过计税工资额度时,甲方行使政府委托的代扣代缴权利。
2、乙方的薪酬实行月薪制,计酬工作日基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组成。
4、乙方的基本工资不低于奉化市最低工资标准。
5、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公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的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企业经营效益,经考核后按月核定。
7、乙方工资计算方式为:□计件、 计时(试用期工资每月为资每月为 2800元)。
8、薪酬发放日为次月10号。甲方支付工资方式为:
(1)银行支付 (2)现金支付 □
9、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为本合同规定的工资。
10、乙方变动工作岗位(工种)的,其工资、奖金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工资、奖金适用新工作岗位(工种)的薪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病、伤和各种假期等保险福利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已告知乙方:乙方从事的工作可能有一定的职业危害,乙方在工作中应特别重视安全防护,防止职业危害。
2、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教育与培训
1、甲方应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乙方的教育与培训,包括生产原理、操作技能、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等。
2、甲方根据需要送乙方去外单位参加专项收费培训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办妥相关工作移交手续,不 得即辞即走;否则,按违约论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其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在应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已告知乙方,乙方在职期间从工作中所获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控制参数、配方、设备图纸等;商业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是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商业秘密保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造成损失的,尚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与其它任何用人单位没有尚未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尚有效力的商业秘密保密合同和竞业限制合同。
3、乙方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金在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
十、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可在六十日内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1、本合同的生效文本,本人已于本合同签署之时执收。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本人已知悉。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雇佣劳动合同15
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关系的从属性。
劳动合同关系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在身份上、组织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遵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用人单位劳动,完全纳入单位的经济组织和生产结构之内。临时雇佣关系则是按照民事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务,与雇主没有人格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
2、服务对象的唯一性。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只与一个用人单位(服务对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临时雇佣关系中,雇工可以与多个雇主建立劳务关系。比如在家务活动中的钟点工,一个雇工可以与多家建立劳务关系。
3、用人单位的特定性。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为中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解释: “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即劳动全同关系中的雇主为经济组织,且大多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而临时雇佣关系中的`雇主一般为自然人。
4、合同内容的法定性。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必备条款由《劳动法》规定,不容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如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而临时雇佣合同内容,一般由当事人口头约定,而且劳动的性质大多数是体力劳动,临时雇佣合同中的雇工一般不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工资报酬中不含有奖金、津贴等。
5、劳动时间的稳定性。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为群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提供劳动,劳动时间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因此,用人单位从劳动者那里获取的利益很大。而临时雇佣合同的雇工一般是为完成一定工作提供劳务,时间短,不固定。有的雇工上午在一个地方工作,下午又在一个地方工作,甚至一天在几个地方工作,劳动时间具有不稳定性,雇主从雇工那里获取的利益很小。
6、适用法律的不同性。
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纠纷适用《劳动法》,而临时雇佣关系发生纠纷则适用《民法通则》。
【雇佣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雇佣劳动合同05-04
雇佣家政的劳动合同05-21
保姆的雇佣劳动合同11-09
保姆雇佣劳动合同11-13
电子厂雇佣劳动合同02-16
劳动合同09-03
经典劳动合同02-14
经典劳动合同04-20
劳动合同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