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记叙文

时间:2022-05-23 17:04:52 记叙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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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记叙文15篇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特别是作为常用文体的记叙文,记叙文写的是生活中的见闻,要表达出作者对于生活的真切感受。那么什么样的记叙文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二记叙文,欢迎大家分享。

高二记叙文15篇

高二记叙文1

  几乎有两个月不写自己的心情了,最近一个月一直忙着考试,回家快一周了,我们学校放假几乎是最晚的,备考那段煎熬的日子,同学都在朋友圈里晒自己已放假,或者晒自己去哪玩,亦或是说她得了懒癌,宅在家里。

  当时那段日子对我来说是黑暗的,每天早出晚归去图书馆复习,看着她们的动态,我羡慕极了,但是我又没有办法。如今在家里,又有些怀念那段努力的日子。

  想在家好好学习一下英语,开学考等级考试,但是就这样过两个月的假期,我心里又有些不忍,开学要交学费了,数目并不小,我很想去找份兼职,挣一个月的工资,减轻爸妈的负担,但是我家是个小地方,并没有适合我的工作,有时候也想到了微商,也许也不适合我,对于不喜欢宣传商品的我,这份工作也没有结果。

  在家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就是长胖,嘴不停地吃,就算吃完饭,零食也不会停下,不到一周就长三斤,在吃东西的.时候心里想着这是最后一口,不能吃了,一边还在不停地吃。不知道开学会胖多少。

  我还带了书回来,但是家里似乎不是学习的地方,每次在学校都计划的很好,每天看什么,看多少,多久可以看完。回到家就会发现,所有的计划都付诸东流。在家里只想开着电视,懒懒的窝在被子里,吃着零食。

  都说在家不久就会被妈妈嫌弃,手机不离手,除了吃就是睡,不看书,不知道帮忙干活。这些都是被嫌弃的原因,我回家也有一段时间了,如果还这样,肯定也会被嫌弃,明天要开始看书,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暑假。

高二记叙文2

  每一次干活,父母都会帮你干;每一次吃好吃的,父母都会让着你;每一次你要钱,父母都会二话不说给你……这就是所谓亲情。

  干活的时候,父母都会说:“我干吧!你现在还太小,不能帮父母干活,等你长大了,爸妈老了,你在帮我们干吧,现在你最重要的.是学习。”父母吃苦都是二话不说,可是我们却让他们生气,这是何必呢!

  吃好车的时候,父母都会说:“你吃吧,你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我们都长大啦,又不需要长身体,再说,我们都长大啦!在长长上天去,那不成巨人啦!”父母给我们吃的也是二话不说,只是劝我们吃吧,他们又不吃。

  要钱的时候,父母都是:“给,钱不敢丢了啊!丢了以后就没有了零花钱了。”父母都是口是心非,他说不给你,以后就有给你呀!父母给钱只是嘱咐你不敢把钱丢了,这样嘱咐的大家应该都觉的心烦,说父母太唠叨,大家不应该这样做,这样父母会很伤心很难过的。

  要问世间情为何物?除了亲情还能有啥!亲情是时间最快乐的。大家都觉得很麻烦。其实是世间亲情是最美好的。亲情愿为你而付出;亲情愿为你而劳动;亲情愿为你而动摇;亲情愿为你而改变;亲情愿为你而发生战争;亲情愿为你而……难道世间亲情不愿为你这样做吗?

高二记叙文3

  时间将岁月淘洗,留下的都是生活中最珍贵的剪影。回望我的人生路,不论我在某个时刻遗忘了什么人,内心深处的独白,仍然击打着我的胸膛。

  其实我从未忘记。

  班主任在语文课上说:“树是根的梦想,根是树的影子”,细想这话真是饱含哲理。

  在生活的话剧里,有这样的两个人,他们的爱,他们的温暖,有时很细腻,有时又很粗糙。他们就是父母。当太阳懒懒的撒在谷场上,稻田里的大家伙都弯下了腰,好像在向播种它们的农人致敬。那是秋收的季节,爸爸妈妈整天在田里忙活。一到双休日,我就带着弟弟妹妹,围在大火炉旁烤番薯吃。香味冒出来了,我赶紧拿起木炭夹,看着黑乎乎的一团,心想:这玩意儿竟能这么香。去了皮,金黄金黄的肉让人直咽口水。吹凉,先让最小的妹妹吃一口,然后是弟弟吃一口,我再吃一口,然后全部给了弟弟妹妹,自己就把那一层皮上残留的肉拿过来啃光。

  离家不远的村头有一条小溪,平日里,我们都去那儿玩。在小溪的中流有一个不大的小池,是供人们洗菜浣衣冲澡用的。傍晚时分,看到大人们带着劳动工具在溪边清洗,该回家烧饭了。爸爸妈妈回家了,晚饭也已经准备好了。那个时候我还小,把饭烧糊了是经常的事,我还记得妈妈把烧糊的饭盛过去自己吃了,她说烧糊的饭更香。吃过了晚饭,父亲把我叫了过去,他转过背,让我给他擦药。我看看他的背,不禁热泪盈眶,父亲的背,紫一块,红一块的,有的地方还褪了皮----这都是他在烈日下为全家操劳得到的“奖章”。对于父母来说,子女是他们放飞的梦想,他们就是子女赖以生存的根。他们总是默默地付出,殷勤的守护,一切尽在不言中。

  树想要长得更高,就需要更加粗壮的根。根把自己埋在土壤里,拼命地从土壤中汲取养分,只为了小树的成长,树的每一片嫩绿都浸润着根的汗水。树长高了,看到了更远的远风景,离根的距离却更远了。而我,我还不懂如何走近他们,但至少,我愿意用笨拙的'文笔来描述他们,纪念他们。我在路上不停地奔跑,因为有父母才有意义。

  老师是我的第二任父母。上初中的时候,阿姨曾希望我回家帮忙,不让我继续读书了。如果不是老师们的帮助,我都不清楚自己现在身在何处。说我自私也好,要强也罢,我是真的真的不能放下学业。前方的路,虽然不会一帆风顺,因为有贵人相助,却也有惊无险。我经过层层选拔,获得了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深圳耀华实验学校的全额奖学金,来到了深圳,融入到华文班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从此一路歌声,一路阳光,曙光和希望就在眼前!

  “黎明前最黑暗,胜利前最绝望”,我深知在最后的征程中还会遇到许多困难。为了尽快抵达目的地,我需要鼓足勇气,奋力拼搏!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困难不会由我一个人承担,因为我有敬爱的田总和各级领导无微不至的关爱,有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辛勤教诲,还有同学们的相知相伴。感谢田总,感谢耀华,感谢所有给我热忱帮助的人,有你们相知相伴,我将无惧风雨,笑迎未来!

高二记叙文4

  纠结了好久,终于下定决心早起晨练了。

  可以说,早晨起来的那一瞬间,如果是自然醒的话那感觉还是挺好的,不会觉得疲惫,困意也消除了大半;但若是闹钟吵醒的话,那种感觉,一种烦躁就那样未经许可地跑上心头,按掉闹铃,翻上再眯上个五分钟,却有种仿佛又多睡了一个世纪般似的。

  好在,因为决定要晨练,所以昨晚的休息时间也提早了,很幸运的,成了自然醒的宠儿。

  我在衣柜里挑了一套宽松的衣服,穿上了新买的紫红色跑步鞋,喝了一杯温开水之后,去附近的小公园,出发了。

  很久没有这样早起了,清晨的空气果然还是最吸引人的。

  清新,冰凉,在太阳公公起床之前,给了劳动人民一个抓紧干体力活的机会。

  因为在农村,这个时间点,农民伯伯,婶婶,早已在田间除好草,或割水稻,或拔花生,在这清凉的早晨,做农活也变得惬意了些。

  太久没有晨练,我只是一路快走,顺便欣赏着沿途的花草,天天看书,看电脑,我有多久没有这般认真地看这些绿色的护眼植物了呢?

  河边的龙眼树已经结籽了,一窜窜小小颗的龙眼,煞是可爱;在一簇绿油油的树丛中,我还发现了一颗大香蕉树,一排排绿油油的香蕉真的是精巧的让人感叹大自然的神奇。

  一路上,我碰到了不少的晨练人,男女老少,有带一双女儿出来踏青的,也有带小狗出来玩的。

  在一拐角处,我看那到了一些小摊贩在卖菜。

  有一个阿姨蹲在一摊贩前认真地挑选着什么。

  我走进一看,发现是新出土地的花生,一颗颗很是小巧,还包裹着微湿的泥土,估计是早上刚去拔来的。

  我本想着也买一些尝鲜,可晨练不方便,就没有下手。

  等我快步走了一圈回来,发现那个阿姨还在挑花生,而此时有一位老阿姨也凑近看,“咦,花生呀,花生出来了!”

  “是呀,要的`话快来买!”小摊贩吆喝道。

  “不要,还裹土呢,黑不溜秋的,还不知道有没有熟透,有没有籽里面呢?”那位老阿姨一边说一边头也不回地走了。

  “哪里没有熟透,你傻呀,按按就知道呀!”小摊贩反嘴道,似乎是被老阿姨的话刺激道,又嘟囔了几句老阿姨“傻“之类的话。

  看到这,我原本也想凑近买花生的欲望一下就被浇灭了。

  我想那位老阿姨嫌东西固然也是有点片面,可是小摊贩随口就骂人傻的行为,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

  虽说,看她的样子应该也是识字不多的人,可有时候一个人的素养跟读多少书也不一样是正比关系呀!

  见那个阿姨走远,小摊贩仍在絮叨着什么,我绕开了那个小摊贩,快步走开,不想让她的语言污染道我的耳朵。

高二记叙文5

  我看到书院里的学子摇头晃脑吟诵着四书五经,我听到酒肆里的词客骚人吐了一串串的佳词妙句,我嗅到泛黄史书里经久不散的墨香……

  自仓颉造字,自先民将生活的记录铭刻在兽骨龟壳上,至始皇帝统一六国文字,至蔡伦造纸为文字的书写寻找更便捷的载体,汉文字的历史演变早已融入黄河的浩浩荡荡,长江的源远流长。炎黄子孙受黄河的哺育长大,也受汉语的滋养长大,我们的血液里流传着先民对原始生活的热爱,也留存着血脉传承的根。

  “美”是“羊”和“大”的结合,从中我们能捕获看游牧生活的先民朴素的生活愿望;“家”是一间房子里养着一头猪(豕),从中我们也能了解到先民安适富足的生活形态。汉字不仅是华夏民族对先民原始生活的热爱和纪念,还承载着血脉的'传承。“五百年前是一家”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同姓人氏的寒暄话,但这并非戏谑,而是中华民族血脉传承的真实。

  然而时至今日,汉语的纯粹性正受到外来语的侵蚀。类如“PK”“菜鸟”的网络语言在青少年中广泛流传,在说汉语时夹杂英语的做法在主流媒体中大肆横行……

  我不知道汉字的方方正正怎样由西文字母的曲折圆滑构建,我不知道汉语的字正腔圆怎样靠英语的高音低音变换,我不知道流传千年的文字怎样由风行一时的网络语言替代。维护汉语的纯粹,保护母语的完整,是当代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母语是民族生存发展之根,是复兴中华传承文化之根。

  我们要维护汉语的纯粹性,并非是要彻底否定外来词汇的合理性。精当的翻译是架通汉语与外来语的一座桥梁。林语堂先生将英语的“hamor”一词音译为“幽默”,恰到好处地利用汉语丰蕴的涵义向人们揭示了幽默的实质:它不是粗浅的搞笑,而是内在修养的智慧流露。徐志摩将日文的“再见”音译为“沙扬娜拉”,则生动形象地表现了日本女孩子弯腰时“恰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汉语,这一博大精深的语言,可以凭它丰厚的底蕴容纳外来语,并将赋予它汉文化的特色,而不能容忍于流行之上的词汇污染它的甘醇。

  身为炎黄子孙,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汉语的纯粹和完备。守住母语这一民族的生存发展之根,汉语———这坛传承千年的佳酿,才会越陈越香。

高二记叙文6

  你今年二十七岁,独自拥有一座小小的院落,狭窄的小道两旁种满了你爱的栀子花,风吹过的时候有淡雅的香味,沁人心脾,酥酥暖暖。不大的阳台上,有一把古旧的摇椅,有一张藤条编织的桌子,有一个专注于文学工作的你自己。

  二十七岁的你,在一家小小的文学社担任编辑,没什么太大的名气,但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拿捏自己想要的文字。你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作家梦,时常在白纸上留下天马行空的想象,上演惊心动魄的故事。你的上司是一位和蔼的中年女子,每天将发髻绾得一丝不苟,给人一种专业、干练的感觉,但她脸上的笑容总不失亲切。你偶尔与同事们聚会,常去的是附近的书店,一杯茶,一本书,便可以静坐一个下午。

  二十七岁的'你,在老家为父母修缮了老屋,在屋后开辟出一块小花圃。父亲在花圃里种上花卉、玉米和胡萝卜,精心打理着。母亲和奶奶坐在亮堂堂的客厅里看着电视剧,情到深处时用手帕摸一把眼泪又接着看。每个星期日,你照常回家看看,你为他们买去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和保健品,他们笑着为你做一桌子你爱吃的饭菜。你在心里许下承诺,再也不会离开他们,直到死亡将你们分离。

  二十七岁的你,终于交到二三知心好友,你们手挽着手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一起去歌厅飙歌,一起谈论文学,一起在你的小院子里静坐。你们喝一杯花茶,你们看见清晨的光在弄堂里铺陈开来,而一转眼,黄昏的光又填满了弄堂的罅隙,墙上的瓦楞草在这些熹微的光里静默,一如静默的你们。生如夏花,秋也静好。

  二十七岁的你依旧喜欢冰镇可乐和面条。你蓄起长长的黑发,在脑后绾成一朵花,别上一只小小的发卡。你打扮得清新、朴素。你心无杂念地写着属于自己的文字,没有华丽的铺陈,没有造作的言语,有的只是岁月沉淀下的深沉反思。十年的时间里,你从一个懵懂倔强的少女变成了一个睿智冷静的女子,感谢无痕的时光,让那些激烈的情愫在心里翻涌涤荡,洗净内心的尘埃。

  二十七岁的你很想对十七岁的自己说:“请好好努力,未来在你自己手上!”二十七岁的你仿佛听见那个十七岁的自己用稚嫩的声音回答:“我会好好努力,终会变成想象中的你!”

高二记叙文7

  书,是我成长过程中的伙伴,在书的海洋里,我自由地遨游着,懂得了许多有关自然知识、科学知识、天文地理知识,知道世界有很多流传很久、很美丽的动人的童话故事等。

  两三岁时,妈妈就开始给我讲故事,有《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等等。每晚睡觉时,我总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一定要听两三个故事才肯入睡,而且百听不厌。那故事至今还令我难以忘怀。

  从一年级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读拼音。妈妈还为我买来了带有拼音的书籍,让我可以借助拼音读书看书。这不仅使我的拼音大有长进,并把基础知识学得牢,扎得实。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

  随着年级的增长,我掌握的汉字越来越多。这使我的阅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再也不用一个拼音一个拼音地去念了,可以直接读书,阅读课外书籍。

  直到现在,我的汉字已经积累很多了,可以看一些比较厚的书了。现在我的书架上都堆满了大大小小的书,有科普知识的,有漫画的,有文学的、也有海洋生物的……足有100多本,可谓是样样俱全。我每天都兴致勃勃地翻阅着,我还有个小秘密:我总把平时的.零花钱攒着,去买更多的我喜欢的课外书来读!

  由于我平常很喜欢看书,所以能积累下来一些成语和好词好句,都做成了笔记。现在以有56本笔记本了。妈妈说:“这些成语和好词好句能够提高你的写作能力,使你的作文写得更生动,更有趣。”

  读书伴我成长,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书里有一句话使我至今记忆犹新:“知识就像无边无际的海洋,永远也学不完。”我还得努力,成为一个知识丰富的学生,让读书伴我成长。

高二记叙文8

  小女孩把她自己的房间命名为紫藤阁。

  阳光金灿灿的泻在初醒的紫藤花上,紫花的花屑中,偶尔闪耀着几缕露光,像跳动的小精灵,迎风起舞。小小的紫藤阁,被包裹在一片由紫色、金色织的梦中。

  坐在紫藤阁里的小女孩,此刻她的眼角落下了一滴泪珠。她的视线定格在书的那一页。

  “那位母亲双膝跪地,双手支撑着地,用瘦弱的上身为自己的孩子,创造了一片天地。”这是这场地震中,最令人感动的一幕。当救援人员发现她时,她的身体已经僵硬、变形,但她依然坚强,死死地撑着坍塌下来的废墟,拼命护住自己的孩子。”

  小女孩抬起头,望向那梦幻般的紫藤。那是自己在小的时候,缠着爸爸为自己种的。

  她埋下头继续往下看。

  “在汶川大地震中,如这样的感人故事,还有许许多多。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为别人架起一座座生命的桥梁,为别人书写他们生命中的篇章。他们不求回报,不图利益,只为别人能够活得更好,即使付出自己的.生命也不在乎。”

  “女儿,快进来,吃饭了。”阁楼里传来爸爸的叫喊声。

  “爸爸,如果我就是书中说的那个小婴儿,你会不会像他妈妈一样救我?”小女孩指着书问爸爸。

  “当然啊,你这个小脑瓜都在想什么呢?”爸爸说着,往小女孩碗里放了一个荷包蛋。

  饭后,小女孩,一边吃着苹果,一边含糊不清地问爸爸:“爸爸,你为什么不吃苹果?”

  “爸爸不喜欢吃苹果。”

  “爸爸,我要骑大马!”小女孩将没吃完的苹果往垃圾桶一扔。

  小女孩爬在爸爸背上,吱呀吱呀地唱儿童歌谣。

  紫藤花陪伴着小女孩,一点一点地长大,慢慢的,紫色的藤条爬上了房檐,为小女孩的窗嵌上了一条紫色的边。

  早晨,小女孩拉爸爸出去吃早餐,可是爸爸却让小女孩自己去,他说等一下他再去。可当小女孩从家里走出来时,爸爸从冰箱里取出了昨天剩下的凉饭当了今天的早餐。

  ……

  小女孩走出了紫藤阁,默默地望着那些紫色的花朵发呆。

  天边的朝阳,在紫藤阁的上空徘徊,久久不愿离去,为紫藤阁嵌上了一道美丽的金边。

高二记叙文9

  在炙热的阳光下,一个温室旁,一株菊花顶着酷暑默默的站立着。它此刻叶脉上已绽开了裂纹,但它仍为着自己的生命而挺立着,望着身边温室里盛开的花们,它咬咬牙说道:“我一定能成功的!”

  其实它本也是温室中的一员,它此刻也应享受着舒适的温度、甜美的水源和足够的.肥料,但它选择了放弃。那天,主人从外面带来了一盆新的伙伴,但温室中实在没有多余的地方。主人决定移一盆到外面去。听到这,玫瑰花绽开了鲜红的花朵,水仙花挺立着圣洁的花蕊,大家都摆出了最美的状态,唯独它心里想:“我是不是需要出来磨炼呢?总在这里生活是不好的。”于是他毅然收起自己的花瓣,蜷缩了自己的枝叶,不一会儿在主人环视一周后它如愿以偿罢了。

  它虽然听说外面生活很艰难,但没想到却是这样。风一次又一次把它吹倒,土里的泥沙一次又一次把它那纤细的根磨破,它受着难以描述的痛苦,但都咬咬牙坚持住了,它何尝不曾想过放弃,它那自立自强的心却永远不会言败。经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它终于尝到成功的喜悦,它的根牢牢深入地底,吸收着那付出无数心血而挖掘到的水源,它开心地笑了。

  风轻轻地吹,几片发黄的叶子像船儿一样慢慢从它的身旁经过,它抬起头意识到已是深秋了,此刻的它已绽放出金黄色的花瓣,展示着无限的生命力。温室中的花仍旧嘲笑它说:“冬天一到看你怎么办!”

  主人出差了。过了一个月后回来,本带了人来参观他的花园,来到温室后,看到花都已枯萎了,原来是没有人浇水。他恼怒的带人出了温室,不经意间看到了那株菊花,他们众人停下了脚步,不禁感叹:“生命太美好了,在沙地中竟有这么美丽的花。”它害羞地低下了头,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仍展现给了众人。众人在它的身旁议论了许久。

  这时,它发现了人生的真谛……

高二记叙文10

  爱似一阵春风,踏飞三月柳絮,送入久违的春帏,化作美丽的错误。

  爱似一杯佳酿,散发悠悠清香,飘入古朴的屋宇,化作亘古的意韵。

  流行和永恒,是爱的两种表达方式,那跟风似的爱,如同潮起潮息,风平了,水也就静了!流行式的爱普遍存在于广大轻少年当中!因为心的萌动,春的荡漾,空的寂寞,妒的狂嚣,从而导致这场错误,而生命又是何其脆弱,恋人似走马灯的换了一个又一个!总以为手牵着手,花前月下共相守;肩并着肩,西阁望月人倚楼,便是时尚先锋,流行的主导,时代的弄潮儿,殊不知,这也只是镜中月,水中花,当体会到了路,但流行式的爱便会崩溃。有的人躲避,有的`人悔恨,更有的甚至走上了绝路,但流行式的爱在某种程度上衬托了永恒,正是因为有了流行式的痛,才有了对永恒的探索。

  爱传承千载,融于天地之间,是什么让它延续至今?是一颗颗至真的心!爱是心灵相通的产物,爱是生死不离的允诺,爱是白头偕老的系带,因为爱的真,才爱得深,爱得永久!

  陆游的“春如旧,人空瘦”是对唐婉的爱情结晶,而唐婉爱的“晓风干,泪痕残”则是对陆游的无尽思恋,即使他们不能相守,但这份永恒的爱也胜却人间无数,永恒是双方相恋共创的的经典,而非溢于沿表的舞动。十年生死两茫茫,相顾泪千行,是苏轼对亡妻的哀思,人以消逝,事以成往,往事难忘,苏轼将自己的柔情化作了春水,涌动不息,即使他有着“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豁达,却也难逃爱的束缚,终究是泪千行,人们在体会到这份真爱时,那么爱字便化作永恒,插上历史的翅膀,飞向远方,但流行式的爱只是分手时哭得死去活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便又依旧笑春风,看花开花落,草长莺飞……

  有时流行和永恒只是一念之差,便产生了相距甚远的距离,爱就一个字,却演绎了流行何永恒这两出相反的戏!人生如戏,也许人只有在永恒的爱中才能久存,那就共同呼唤爱,让世间充满真爱吧!让瞬间成为经典,让永恒取代流行!

高二记叙文11

  丝丝点点,点点滴滴,滴答着我们成长的葱茏大道上,幻化出一棵棵芬芳的花朵,绽放着奇异的光彩。——题记

  我们相遇是在还没有被学业负荷的岁月,可以很开心很自由地跟同学傻笑而不用担心浪费时间。风将笑话吹进梦里,似乎还伴有广玉兰花的香甜。

  你站在桃树下一朵一朵地数着桃花,踮着脚尖,毫无保留地暴露着你的纯洁与优雅。空气将你凛冽的天真推向天空,你灿然的笑容,就是其中盛开的烟花。

  你冲我挥挥手,说:“我叫璐璐,我们一起玩吧。”

  天真的情感只属于天真的`岁月,真挚的情感只属于真挚的年华。在不知道你的学习成绩,家庭状况的情况下,我们成了推心置腹的好朋友。你藏过我布满红叉的试卷,我瞒过你屡被罚站的事实。业余时间,我们就一起玩很古老很传统的“过家家”,你把各种花瓣撕成碎碎的细条,拼成很好看的模样。累了,就躺在清香松软的草坪上,看那朵狮子状的白云追一瓣绵羊状的白云,看得惊心动魄。

  然而,时间的速度就像时钟上秒针,一年一月地走得飞快,于是,在数年后的一个秋天,天空的光泽还没有完全被肃杀所抹灭。你牵着我的手,把我领到一大丛蒲公英的面前。你凑近一朵,轻轻地吹口气,它们便悠悠地向天空——漫天飞去。这一刻,我瞧得心驰神往。你突然说:“秋天到了,它们要飞去自己梦想的远方和新的家园。”我蓦然回首,看着你,你的眼睛却凝视着无边的远方。

  一个月后,你搬离了这座城市。

  我于是去到那株桃树下,然而,余下的只有满树的枯枝和零落的败叶。

  忽然间,我就觉得,天和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四周飞舞着的是无边无际的蒲公英。你夹杂着其中,笑着跳着追赶它们的背影,向着那遥远的地平线雀跃而去。

  只是,身为蒲公英的你,还能否找个空闲,飞去那美丽的桃花源,好好歇上一歇,带上我,顺便做顿花的佳肴盛宴。

高二记叙文12

  很小的时候,奶奶便总给我讲这样一个故事,哦,那不是故事,是真事。那时有一个男孩14岁,一天早晨,他突然对妈妈说:“妈妈,你给我再买一件新背心,以后不会让你买了,这是最后一次!”于是,他妈妈真的给买了,他便穿上去黄河里游泳,结果,淹死了。那时奶奶还不信x,所以更不会迷信,但是她相信,每个人对自己的生死都有预言,只是在你发出预言的时候,本人并没有意识到罢了。

  可是,我却不信!

  总有吃饭时老妈给我碗里夹点儿我曾经一度爱吃的菜,而我就像看见了死耗子,厌恶地说:“赶快夹走,这个东西我吃够了!”老妈不生气,却说:“这叫什么话?‘吃够了’就说明这是最后一次吃它,快死的人才这么说呢!你看这话多不吉利!”每每这时,都特无奈,我细细在想,到底什么是预言?什么是最后一次?

  我似乎很多时都有说过“这是最后一次”,就比如买了一个很好看可是对我并无用处的小饰品,偷偷做一件会让老妈小生气的事儿,上火了还忍不住吃点辣的东西,甚至对于上网,我都上百次信誓旦旦地说过:“本人郑重宣布,这是我最后一次上网!”可是结果呢,没有一个真正是最后一次!曾一度害怕,我这样毫无顾忌却总食言地大发誓言,有一天会不会遭天谴?既然是遭天谴,那一定会让我死的.很惨!~~~于是,过马路的时候,总是像个老婆婆般蹑手蹑脚地格外小心;晚上一个人去补课回来,总是走着走着便突然回头以防身后有个鬼祟的黑影;甚至每每放假坐火车回家,我都要小睡一觉做个小梦,然后分析梦境看是否有什么不祥的预兆……嘿嘿,吉人自有天相,那天谴我一次都没碰到过!每每出完一身冷汗之后安全回家,我就感到特得意,就跟自己是个英雄似的无数次地与无情的命运做了顽强的抗争,结果是――我赢啦!

  可是奶奶和妈妈的话,到底要不要相信?

  过完最后一次,也许我再也吃不到好吃的红烧肉了;过完最后一次,也许我再也听不到最喜欢的歌曲;过完最后一次,也许我再也不能用美丽的文字表达心情;过完最后一次,毫无疑问我会失去那些我最最爱的人……哦,可怕的“最后一次”!

  回头看看自己可笑的“天谴定理”,原来我那些所谓的“最后一次”都被加上了条件和期限,而真正的最后一次,则是永远地剥夺了我用力去爱的权利!

  奶奶和妈妈的话应该相信,因为她们对“最后一次”的理解是爱的衍生物……

  爱告诉我,别总像个劫后余生的人似的沾沾自喜,以后活着,要小心翼翼。

高二记叙文13

  青春是一首动人的诗歌,它不停地谱写着跳跃活力的篇章。我坐在梧桐树下,校园中的同学们或静或闹,用自己的青春毫无保留地绘画着青春的风景图。这段时光终会化作回忆,它也许会成为厚厚相册里的一张照片;也许会成为回忆簿里浅浅的一句话;也许会成为老友再聚时匆匆但深情的一抹笑容……

  “同学们,这次运动会,希望大家踊跃参加。”班主任老师站在讲台上,轻声吐出这一句话,之后便回到办公室。揉了揉太阳穴,她想起今天上课时看到的同学们重重的黑眼圈和疲劳的样子,叹了一口气,同学们现在学习都这么劳累,运动会那天正好可以休息一下,哪有谁会想去参加运动会,那么拼命的?闭上眼睛,十分钟还没有到,就听见敲门声。“老师,咱们运动会的人数,报齐了。”睁眼一看,是体育委员欣喜的表情。

  看着同学们拼搏的样子,班主任老师的心被感动和震撼所取代。挥洒在跑道上的,是同学们的汗水,也是同学们的心意。看着运动员和同学们拥抱在一起的样子,班主任的嘴边露出了微笑,这是青春应有的活力。

  手上拿着的,是这次考试极低的'分数,想着马上就要参加期中考试了,她的心跳得更加痛苦。这是自己两个月以来努力的结果吗?她不解,她愤怒,她迷惘。她回想起自己回家后不停奋力地复习,就像在跑一个永远跑不完的环形跑道,身心俱疲却永不放弃的样子。她回想起在教师办公室里,自己不停地问题,一直没参透答案,老师耐心教导她的样子。想着这些,她似乎明白了什么。安慰着自己慌乱跳动的心脏,她再次拿起了笔……

  “这是期中考试的成绩,在此我想要表扬几位进步很大的同学……”她有些不敢置信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看着手中满是对勾的试卷,她的露出了甜蜜的笑容,这是青春应有的坚持。

  这是拥挤的食堂,每天中午全校的学生都会来此用餐。校领导来此观察,触目所及之处,一片混乱,他拍了拍堵着的心口,眼看着一位同学旁若无人地顺着队伍向前大步迈进,正想追上去训他不要插队,正听见他清晰的话语:“实在抱歉刚才没带饭卡,现在刷上了。”

  向四周望去,原来除了人多造成的拥挤,这里的一切都在有秩序地进行着,没有插队所造成的不公;没有心急所造成的冲撞;没有贪婪所造成的损失。他露出了惊讶又满意的笑容,历经风霜的双眼恍若看到了美好的未来,这是青春应有的真诚。

  阳光照在梧桐树上,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在地上映出斑斑驳驳的影子。我直起身子,向校门外走去,原来我以为自己只是一个看客,默默地注视着同学们的一举一动,殊不知身处校园之内,我早已成为了这青春的一部分。没有校园,这篇章不知从何而起;没有青春,这篇章不知以何为终。

高二记叙文14

  让我激动不已的时刻终于来了,我终于可以亲近大海了。我有一下午的时间可以尽情地在海边玩耍。下午两点钟,正逢烈日当头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就换好了泳衣,来到了沙滩海水浴场。

  踩着沙粒和石头来到了海边,大海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茫茫的大海一望无际,波光粼粼的水面荡漾着微波。一簇一簇的小浪花涌上沙滩,翻腾出雪一般的水花。盼了多少天来看大海,如今就展现在眼前,心情那是说不出的激动和高兴。

  我迫不及待地走进了大海,水还是有些凉,我坐在岸边,感受海浪冲击在身上的那种凉爽和愉快,体验和浪花嬉戏的美妙。似乎这样坐着不太过瘾,我翻过身,趴在沙滩上,让浪花一次次冲上我的身子。时间不觉已经接近了三点钟,该是涨潮的的时候了。突然就觉得身体被什么东西猛的.向前推了一下,下一刻我已经意识到,是大浪!想爬起来已经来不及了,浪猛地拍了上来。

  我彻底不想冲浪了,放眼望去,离岸边大约20米的地方停靠着一条渔船,有些人抓着渔船绑在岸上的一条绳子向渔船推进。这主意不错,就当是一次海中探险嘛。我到岸边租了两个游泳圈,和老妈抓着绳子开始了探险。起初的离岸4米的地方还比较浅,可以勉强用脚尖点这地面前进,再往里面走,水就深了,脚尖再也挨不住地,只能抓着绳子前进,这里的海水变得比岸边更凉了。

  每走一步就十分困难,海浪很大,海风也很大,再加上绳子上还长了一层苔藓,抓着很滑,所以每走一步都是挑战。几分钟后,我们终于到达了渔船旁边,渔船旁边立着一个板子,上面画的是长度,我定眼一看,天啊!这里的深度已经达到了8米多,这万一要是不小心脱开了游泳圈,小命可就不保啊!算了,水火无情。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还是快撤吧!

  上了岸,身上反而感觉有点冷,为了保证暖和不被太阳暴晒。我决定把自己用小石头给埋起来。我先用铲子,挖了一个又长又宽的大坑,为了保证我这样的膘能躺进去,我特意加大了宽度,躺两个人问题都不大。我躺进坑里,让老爸开始“活埋”。老爸动作真快,一分钟不到就把我埋得只露了一颗脑袋,其他的地方全都埋了进去,还在我后脑勺下面堆了个小枕头。我身上顿时感觉无比暖和和沉重。因为整个身子是在平面下的,这样埋起来正好和沙滩平行。要不是胸口随着呼气一高一低,有人没准还会被吓一大跳,这沙滩上咋会有个脑袋呢?

  不知不觉,四个多小时已经从身边飞快的溜走了,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了海水浴场,回去吃饭。洗了一下午的海水澡,真是最愉快的时光。用心感受大自然的,你就会发现,原来大自然是如此的美好!

高二记叙文15

  在我家楼后,有一家牛肉面馆,生意一直很红火,我和雪就是在那里成为的朋友。一大碗面,旁面放有两双筷子,这就是我和她友情的最佳定格。两人共吃一碗面,成为了我和她友谊的最好说明。

  这是我们俩认识的第十个年头。还是在那家牛肉面馆,我们面前还放着一大碗牛肉面。筋道的面条、碧绿的葱花、切成薄片的牛肉,一切都如同以前。她说:“我爸要出国工作,我们全家马上就要移民了。”时间定格在那一刻,我嘴里的面再也无法下咽。这件事我早有耳闻,我认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然而当雪亲口告诉我时,我的眼圈还是红了。我强挤出一个微笑,说:“那么,我们以后就没办法再一起吃面了。”话刚说完,她的眼泪就落在碗边。我把筷子递给她,说:“所以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吃面,不要浪费呀。”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好难受,我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滑下,毕竟我应给予她的是祝福。

  我们用筷子夹断缠绕在一起的面,就像夹断我们两个的回忆。夹断后,各自保留自己的那份。面吃得很慢,我们都有无数的'回忆涌上心头。我爱吃肉,她把碗里的肉全部留给我;她爱喝汤,我叫来服务员往碗里多加一些汤。这一切似乎已成习惯,像是一种本能,在最后一次一起吃面时,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碗面,终究要吃完。碗里,一根面条也不剩,我们没有再留下的借口,我们都饱了,满满的回忆让我们知道我们的友情多么丰富。分别,没有长亭,没有浊酒,只有一碗两人共吃的牛肉面,将永远留在心里。

  雪离开了,我知道她会像我一样,在大洋的彼岸,在世界的另一端回味牛肉面的味道,那是我们友情的味道。

  前两天,我走在楼后,发现面馆已经关门了,只留下墙上一个大大的“拆”字。那次,真的成为我和雪在那里最后共吃的一碗面。有人说:“友情很复杂。”然而,真正的友情却只像一碗牛肉面那样简单。

  一大碗面,旁边放有两双筷子———我和雪的友谊永远不变。

  北京二中唐中云点评:一对友人,两双筷子;一碗牛肉面,两个分离人。作者选取一个很生活化的细节,“一碗面,终究要吃完。碗里,一根面条也不剩,我们没有再留下的借口,我们都饱了,满满的回忆让我们知道我们的友情多么丰富。”描写细腻感人,议论恰到好处。是啊,这满满的回忆的味道就是牛肉面的味道也是友谊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