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筑合同范文锦集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项: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m2,总建筑面积为: m2,总价款为: 元。大写: 。
3、承包范围: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备案,直至竣工。
4、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纸张、办公桌椅、资料柜、笔、钉书机、钉书钉、尺、壁纸刀、胶水、资料盒由甲方提供,资料软件由乙方承担。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收集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6、结算
地下室顶板结构封顶后付全部资料费的30%,主体结构封顶后付全部资料费的`40%,竣工验收备案后付全部资料费的30%。
7、资料整理要保证验收合格。
8、乙方进入现场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20xx年8月25日 20xx年8月25日
建筑合同 篇2
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存在大量的管辖权争议,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未颁布前,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且存在法律适用的争议。20xx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的《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的一般规则,具体阐述如下: 一、《民诉解释》颁布前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现状
我国法律最早对合同纠纷管辖进行规定的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其后民事诉讼法将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很少产生争议,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因法院对于法律理解的不同出现诸多争议。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不统一
程序法和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相差甚远,存在很大的脱节。
民事诉讼法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具体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至22条只是对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五种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列举式规定。最高院对于合同履行地也作出了大量的批复、复函、通知。但上述这些规定是不完全列举,没有涵盖合同的所有类型,同时内容庞杂没有规律可循,甚至出现了最高院批复前后矛盾的情况。
《合同法》等实体法则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具体规定,《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履行确定合同履行地。
(二)司法裁判中的混乱
由于程序法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定义,实体法对“合同履行地”作了具体规定,因此法院在审理合同履行地管辖争议案件时,存在能否当然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管辖问题的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可以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即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履行地。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可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原因在于:实体法上的合同履行地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确定性。当事人是因合同纠纷才诉至法院,合同履行地也是实体审查的一部分,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合同履行地无法确定。二是合同履行地具有多样性。实体法合同义务的履行地,包括主合同履行地、从合同履行地、书面约定的履行地等等。两种观点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异议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断出现。 二、《民诉解释》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民诉解释》确立了一个简便的合同履行地认定规则,即以程序法的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文引进《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即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争议标的不为给付货币或者不动产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条文的核心规则为一般情形下,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的具体适用
《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即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满足当事人的管辖预期。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中的“给付货币”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并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金钱给付请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对方支付金钱,包括根据合同义务支付价款,也包括以金钱的形式来承担合同履行中产生的违约责任,但不能以类似违约金这种以给付金钱的责任承担形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甲为货物出卖方,乙为买受方,如甲起诉要求乙支付货款的,此处的货款为合同义务中的“给付货币”,甲为接收货币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如乙起诉甲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此处应适用“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条文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履行义务需要结合实体法的`内容确定。实体法中,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作出作为债务内容的给付,并因此使债权目的达到而归于消灭,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一般而言,合同主要是双务的,一方负有给付义务时,另一方则会负有相应的对待给付义务作为对价。双方约定的义务内容不同,履行的方式也不同,履行地点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如上述买卖合同,乙起诉要求甲交付货物的,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针对合同多个履行义务,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如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和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民诉解释》确定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规则,使得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在程序法中充分适用,解决了司法实务中关于能否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的管辖问题的争论,统一了裁判观点,有利于减少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争议的数量,同时也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法院行使审判权。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人:xxxx 承包人:xxxx有限公司
由于本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为满足城镇发展需要,对原设计施工图进行重新设计,建筑工程补充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工程。
2、工程地点:xxx。
3、工程内容:xxx
4、施工标准: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6、工程日期: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 日,竣工日期定于 20xx 年 1 月 1 目。
7、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合同价(人民币):11081052.93元(大写:壹仟壹佰零捌万壹仟零伍拾贰元玖角叁分)
二、工程承包范围:
修改后最新施工设计图纸全部内容,合同范本《建筑工程补充合同》。
三、 补充条款
1、关于本工程计量:
本工程量计量规则执行《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20xx版)规定,竣工结算时,以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代表、监理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纸、隐蔽记录、相关签证等资料按实计算工程数量。
2、关于本工程计价:
(1)、按20xx版《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及贵州省相关配套文件标准执行。
(2)、本工程的主要材料价格按照与施工时间同期对应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龋造价信息中缺项或低于市场价的材料按发包人代表、监理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共同签证确认的材料到场价计入决算。
3、关于发包方式:采用按实计量定额计价的可调总价方式发包,合同价为暂定价,仅作为控制工程投资及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4、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机构审定结果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5、本工程计量、计价相关的约定以本补充条款约定为准,其他条款中与此约定不一致的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建筑合同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 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方执 ,承包方执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xxxx年xx月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 武汉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实际施工方): 武汉阔达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武汉体育运动学校弱电工程,现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 各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网络 、电话、 广播及监控工程的综合布线及设备安装调试。(体操馆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及游泳馆桥架由甲方提供材料并施工)
二、方式
甲方需根据乙方负责施工的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预算总价______________及工程项目追加款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减去甲方施工的项目直接结算费用)30 %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甲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甲方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拖延一日甲方按照工程款总价3%支付乙方违约金。
3)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所在地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8)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协议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9)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标准。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由于甲方施工项目造成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工 期:
1.施工工期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
价 1‰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施工进度,综合布线完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结算价( 暂按预算总价)的5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待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30%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__。待业主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付给乙方结算价的15%工程款即_______________。
2)质保金:质保金按乙方工程结算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半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
八、其 它:
1)若甲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一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乙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实际施工方):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相关文章:
建筑合同02-19
建筑的合同06-23
建筑的 合同02-24
建筑施工合同09-07
建筑购销合同01-27
建筑居间合同11-29
建筑用工合同11-30
建筑劳务合同09-03
建筑采购合同01-12
建筑装饰合同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