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合同合集10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和建筑装修的有关条款,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房屋的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总造价:元整,元。
2.工程内容:详见报价明细单,依据双方协商的样式、形式。
3.工程范围:报价单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的材料、运输、制作,安装并达到质量要求。
4.工期要求: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工期每拖后一天罚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如中雨、大雨、暴雨及其他恶劣天气,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除外。)
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元;水电、地墙砖完成后付元;木工、油漆、墙面完成后付元;木地板、灯具安装完成后付元;全部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同____日内将尾款全部付清。
6.甲方为乙方提供作业环境,按约定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内容。
7.其余事项:装修前卫生间不渗水,装修期间不得破坏防水屋,如发现渗水乙方负责。装修质量保修________年。
8.变更条款:
(1.甲方确定工程量的增减。
(2.甲方确定工程项目的增减。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工程总造价加或减的相应调整,双方应有书面签字记录。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2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广东锻压机床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广东锻压机床厂有限公司办公楼石幕墙工程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建筑面积约5200㎡。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伍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 1128600.00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达合格标准。
五、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 ),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双方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3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大写
肆佰柒拾玖万壹仟元整
第二条、供货日期:
从20xx年1月21日起至需方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间送货以需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
供方在需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供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
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需方存档,供方供给需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吕,需方使用后,供方必须保证外墙面不发生渗漏。如供货方的产品发生外墙渗漏、面砖脱落等现象,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需方要求的工期负责外墙面的维修,如果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的时间进场维修,需方有权另择其他队伍维修,其相关费用在留20%的货款中扣除。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卸车。
2结算方式: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5日数量结算一次。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供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供方示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付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供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外墙面砖脱落,或外墙渗水,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二)需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供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需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需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共方作为违约金。
2、需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供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 如需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7天与供方协商。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供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需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 办 人: 负 责 人:
日 期:20xx年1月21日 日 期:20xx年1月21日
建筑合同 篇4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
二、 工程质量:合格。
三、 承包方式:xxxxxxxxxxxxxxxxxx
四、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工程结算:以建筑实际面积双方会同丈量为准,每平方价格xxxxxxxxx元整。
六、 工程付款方式:一层封顶后付建筑面积的`50%工程款,二层封顶后付建筑面积的50%,三层封顶付建筑面积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七、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材料要求按图纸设计为准。
八、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 本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建筑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叁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8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技术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6000.00元,如果甲方工程在丹江口市城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城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2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其中第一个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20xx.0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
地址:
乙方: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建筑合同 篇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 仟 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建筑合同 篇8
建设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加层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共同承诺,合作愉快。
一、工程名称及规模:在现有四楼半的基础上,增加二楼半及梯间的主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泰四街(30号)。
三、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负责增加楼层所需的一切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具及劳力(含木工)。
四、承包单价:建筑面积56.00元/平方米(含木工、模板、铁丝、铁钉等以及施工所需的`一切),工程完工后据实计算。每层楼施工完后,室内打扫干净。以上单价不含顶层现浇完成后罩面及砌女儿墙人工工资。
五、付款办法: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甲方付承包单价的90%,乙方完成主体工程,无违背承建合同及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余下施工工资给乙方。
六、甲方负责水电材料的供给,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技术隐患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技术失误,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甲方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给乙方提醒、整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XX天佳XX
2、工程地点:清浦区XX
3、施工范围:
4、合同价款:安装,税金由乙方承担,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要求电线为大厂生产的无锡品牌,另所购的开关插座盒配件必须先提供样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再购买,其他材料检测必须合格。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并参照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以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成施工成品负有保护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成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打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包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及其他损失的零星赔偿。
4、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治理的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工地上的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3、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整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现场整齐文明。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结算的预定
付款进度:一层屋面板浇好后付总价的10%,主体成功付总价的20%,竣工验收后付至总价的95%.保留总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返工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七条、工期要求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执行项目部安排的工期时间,每延迟一天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施工安全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人身设备安全事项,乙方对各种安全措施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10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及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本合同规定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行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委托乙方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二条 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甲方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委托乙方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三条 处理委托业务的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时,应当明确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委托后,应当及时为甲方寻找货源,并告知甲方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及时供应以及包括单价在内的具体交易条件供甲方决定是否购买时参考;甲方决定购买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如需预付款的,甲方则按照乙方提供的交易条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应当对该预付款预甲方确认。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不得为甲方代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钢材、水泥、模板材料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并将该合同的复印件交付甲方。
第四条 报酬
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明确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具体条件,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支付所需货款购买甲方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应当尽最大的注意保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 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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