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合同 篇1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 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结合建筑企业的特殊性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以企业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组织施工,建筑企业对财务、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向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受合同法的调整,还是受劳动法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之争,体现出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二:其一、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其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1、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
民法属于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动法属于经济法,调整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国家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显,《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依法自愿签订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个人自由主义的雇佣契约既然不足规律劳动关系,劳动法乃应运而生,发展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建筑企业与承包人的约定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都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也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所谓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系当事人依其合意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别标准: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内容表现为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
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获得项目的赢利,义务在于服从企业的监督、管理,并上缴管理费。
第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系双方自愿签订,协商而成。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筑企业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意思表示充分自由。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也应受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动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为缔约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不平等,为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国家强行限制缔约自由。建筑企业与承包人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内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行为,不需要国家对承包人加以特别保护。反过来说,如果如果存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的现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也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属于合同法规范的受理范围,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然而,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对之予以保护。实践中,不少人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挂靠之实,对此应予区别。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四)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综上,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业与其下属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转包、挂靠合同无效 必须明确,实践中存在假借内部承包之名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对于这类承包合同,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据此,挂靠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据此,转包合同无效。
(四)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
1、关于转包的主要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二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2、关于挂靠的主要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三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通过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 其判定条件是:
(1)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
(2)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
(3)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
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有本质的区别,综合以下四点可以判断:
(1)承包人是否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而转包、挂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则与建筑企业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
(2)建筑企业对项目工程技术、资金、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能对工程项目能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没有任何管理与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
(3)能否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能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转包、挂靠显然无从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
(4)财务上是否统一管理。建筑企业对承包人有管理的义务,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业的账号,或者虽然拨至工程项目上,建筑企业在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全部划拨给承包人。
建筑合同 篇2
签约方:(简称甲方)(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将XXXXXX工程钢筋制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责、权、利,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结构模式:框架
四、承包方式:
各幢楼钢筋制安工程按包工包机械(不包料)由乙方承包施工,乙方自负盈亏,该项目乙方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承包内容:
按图纸要求(包括设计变更)在本单位工程砼项目中的钢筋工种进行全过程制作、安装、套筒连接、搭接焊、对焊、立焊、场内运输、固定柱筋、垫块及除井架外一切机械和工具(包括女儿墙、栏杆、压顶、过梁、构造柱、水平墙梁、线条等)。
1、负责逐层拉结筋预插钢筋、电焊拉结筋(包焊机、焊条),此项按每幢每层100元包干。
2、在砼浇筑过程中应派员无偿进行看筋、保护。
3、负责每批进场钢筋的试验取样(包括原材、电渣压力焊、套筒连接、闪光对焊)。
4、负责扎线、搭接电焊、立焊、对焊的焊剂、焊条购买及支付工资等责任,以及套筒连接的所有工作
5、文明施工:①安全帽自理;②尊师爱徒;③负责材料及工具的堆放整理工作;④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
六、工程结算:
1、钢筋制安(包工、包铁丝、包机械)项目,单价每吨按270元人民币计取。
2、吨位计算数量按照甲方审核后的钢筋抽筋数量为准。
3、电渣压力焊每点1.70元,套筒连接每个8元,闪光对焊每点8元计取。
4、除套筒连接外,试验送检焊点由乙方负责制作,不计结算数量,由甲方负责送检及送检费用。
5、以上单价均为一次性包干价,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七、工期要求:
本钢筋项目基础安装工期为2个日历天,逐层柱安装工期为1个日历天,逐层梁板安装工期为1个半日历天,工期的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八、质量与验收
1、组团二各幢楼质量应达到合格以上,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合格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争取创一幢楼为优质工程,其钢筋制安一定要达到优质,制安项目为不奖不罚。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如验收不合格,所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如整改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对乙方的经济处罚,并承担因返工所造成的原材料损失。
3、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4、工程施工中遇到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通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将组织有关人员进场整改,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本工程行使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和决策指挥权,进行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
2、负责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全面管理,负责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落实。
3、负责施工技术与安全交底工作,施工放样,技术复核,沉降观测、分部分项验收,质量安全指导、检查,负责施工预、结算工作,编制内业资料,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4、协调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服务与监督管理。
5、向乙方提供各幢楼的一套设计施工图。
6、甲方提供一间乙方办公的场所,并收取办公场所费用200元/月,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回。
7、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落实日常施工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和基监督,特别对施工预制条文或指令性通知的及ISO9000标准必须坚决接受执行。
2、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标准、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接受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认真做好自检、复检、交接班检查工作,把好每一道工序的质量安全关。
3、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和日常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如出现各种安全事故等,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一概无关。
4、做好计划生育地宣传工作,并承担由于自身违反计生工作造成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各单位工程及各层数的钢筋规格及数量;同时施工中应节约材料,若发现乙方浪费或乱丢材料,每日楼层不得留有钢筋,则每次罚款壹仟元,应做到场地无剩料。钢筋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断料、配料应统筹安排,不得有钢筋浪费的现象,若发现有钢材不按最优化的统筹配料而造成的浪费,甲方有权按浪费钢筋的重量单价处以伍倍钢材价格罚款。
6、乙方负责自身的`暂设。
7、乙方必须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每月造册给甲方备案,作为付进度款的参考依据。若发现乙方工人提请诉讼,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人次罚款
8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剩余工程款的支付。
8、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经常教育工人注意施工安全与防火,不得使用三炉(电炉、煤油炉、电炒锅和液化气炉等)和电热棒,违者没收炉具并处以罚款500元。
9、教育工人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严禁在工地上斗欧、酗酒、赌博、收听收看黄色录音、录像等,违者每次罚款200元,班组长罚款5000元。且甲方有权更换班组。
10、甲方提供的防护设施,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如因乙方工人违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班组承担并在承包的工程款内扣除。
11、劳务管理:凡乙方所有劳务人员都应执个人身份证和照片及时到项目部签订劳务合同,违者每人处以壹仟罚款。由乙方统一负责办理就业证(就业调节费),费用由乙方支付,女同志还应带有婚育证,进入工地就要做到证件齐全,如有拖办或证件不齐者处以人均200元罚款,并补办证件。严禁童工、小孩和孕妇及家属等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暂住证由乙方自带工人到派出所办理,其费用乙方自负。不办理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委派先生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和日常的工作事宜。
十、机械、工具管理
1、井架:由甲方提供,其操作、维修由甲方负责。
2、甲方仅提供每幢楼一台二级箱供乙方使用,其余开关箱、电缆、插板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安全带、雨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负责进场手续及费用、劳务费、暂住费及提供身份证、务工证、计生证和上岗证(电焊、立焊等)复印件。
5、除井架外,所有制安的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到位。
6、合同签定后,有关钢筋制作机械及时进场作为押金,其保管由乙方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每幢月实际制作钢筋吨数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进度款,待各幢主体工程封顶后付至总完成量的80%,单位工程钢筋分项全部完成
后付至90%,余款待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当地管辖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2、本合同执行中,若有违约,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如数赔偿。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款付清为止失效,若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中另作补充协议完善,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建筑合同 篇3
澧县(以下简称甲方)在(单位)修建的栋层结构的建筑安装工程。为优化劳动组合完善责任制,应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的要求和自愿,决定将该工程的
专业的施工任务以(单价)包工给乙方。为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经双方充会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二、工期要求:
该工程专业的施工从签订协议到工期彻底竣工验收达标,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工期包括阴雨、农忙、节假日等)。
三、工资结算方式:
1、工资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每结算一次工资不少于%,分期付款方式如下:
2、禁止乙方以任何借口向建设方借款,影响甲方的信营。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图、按合同认真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艺做到精益求精,无条件地接受职能部门、建设方、监理、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偷工和不遵守操作规程,质量未达到标准,乙方必须认真接受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质量管理见公司《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细则》和工地安全、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五、安全要求:
4、乙方在该工程的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人为的`安全事故发生,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5、乙方对所组合的施工人员应配合甲方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杜绝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事件发生。
6、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分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划清责任界线。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制裁。
7、安全管理见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细则》和工地安全、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六、值得说明的几个问题:
1、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厂纪厂规,登记施工人员花名册。
2、乙方必须与项目负责人签订一份代表所组合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否则甲方不安排乙方施工。
3、乙方承包此项专业施工后,应自始白终,积极配合其它工种的施工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如不尊重甲方管理,中途自行解体,无能力承担所承包的工程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已预借的工资外,甲方不再给乙方办理结帐付款手续。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节约原材料,爱护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如有人为浪费原材料和损坏机械设备,将视情节严重赔偿和罚款。
七、违约责任及奖惩办法:
1、上述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乙方能按时、按质、按量竣工,检测合格率达%以上,甲方给予奖金,否则,取消奖金和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合同,合同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4
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简称甲方),与 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 。
2.工程地点:甲方 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 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 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 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 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______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 %,即 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即 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即 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 %,即 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 %,即 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 ________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图样;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及定期对 保养服务 ________年,每 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 由:______
建筑合同 篇5
一、当事人
承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运价:车为元。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4、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必须按照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7、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8、因甲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甲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9、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x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煤矿排矸道路建设合同
2、工程地点:______龙口镇
第二条x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______煤矿排矸道路及道路俩侧排水沟建设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x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工期由工程主管人员现场督促不计竣工日期。
第四条x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依据依据集团公司相关造价文件执行。
2、本合同材料计价依据为:
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______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算同原合同计价方法,实际完成工程项目的增减依据合同约定的造价内做相应调整。
4、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在乙方出具当地税务所建安发票后挂帐,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壹x年。
5、工程量确定:以施工图纸实际完成工程量和验收单为准。
6、本合同价格中包含图纸范围内文字说明的所有内容。
第五条x工程质量及验收、保修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优良工程。乙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及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
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全部施工项目,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对甲方的设计有修改意见,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书面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或返修的,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4、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签证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
5、若分部分项工程乙方不向甲方报验,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责令乙方返工,返工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保修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x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否则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或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统一管理、协调、调度并有权进行监督和控制。
4、甲方在乙方收到图纸三天内组织会审和设计交底。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整改,致使甲方权益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解除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的费用及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不予结算乙方完成工程未结算的工程款。
6、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x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法规、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行为。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期竣工,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则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质量合格,且对材料配件等质量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采购或修复。拆除,并向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对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不得雇佣聋哑、呆傻、残疾、无技术女工、不满18周岁和超过55周岁的工人。
3、乙方有义务将其作业人员登记注册,并将登记册作为合同附件,存项目部一份以备教育及检查。
4、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技术员及质安员,并必须保证按期、按项、按量完成合同范围内的任务,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动。
5、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办理书面洽商变更后方可施工,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在施工中由于使用当及管理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进行照价赔偿。
6、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明火作业、食品卫生及交通安全、煤气中毒等方面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乙方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对乙方的上述行为进行惩罚。
8、乙方要公正合理的支付劳工工资,依法雇工。因乙方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而牵涉甲方参与诉讼或仲裁及承担责任的,则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x竣工验收及结算:
1、承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及合同为依据,自承包工程施工完毕后8日内由乙方、甲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2、乙方安排作业人员按时完成所承包的作业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签证手续后,乙方应于工程交工后15日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
第九条x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全部工程。若由于非甲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若由于非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质量负责,并且确保质量合格、满足合同要求。若违反上述约定,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复、拆除、重新采购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4、甲乙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所列之其他义务,则向甲方承担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条x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按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照相应规程给予乙方处罚,处罚金额为工程总价款5%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或在履行本合同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x x x x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x x x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 x x x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7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以完成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程)为期限。
二、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工作岗位(工种)工作。
三、 乙方工资:① _____元/工日(1工日=8工时);② _____元 /月;③实行计件工资的计件单价为_____ 元/ _____。
四、工资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每月至少发放一次,且每月支付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①每月_____日前结算清上月工资;②每月 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余款按如下约定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六、本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均无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在下列1、2项中选择)
第一条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结束止。
2、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乙方工作地点在 本工程施工现场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乙方工资按下列l或2项中选择
1、乙方岗位工资 元/元/小时。
2、乙方实行计件超产工资,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月标准工作时间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订的制度和责任制协议执行。
第四条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予以记录,次月月初在工作场所予以公示。乙方应对公示内容予以核对。若有疑义,应与记工员协商解决。公示后的记工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 乙方提供正常生产劳动,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 工资由甲方通过银行或现金直接向乙方发放,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如下:
乙方保险和福利,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十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后,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本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手续由甲方办理,因未及时办理手续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 乙方擅自离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大小予以赔偿,生产经营直接损失存在但难以计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个月乙方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本人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实得平均工资予以确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XX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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