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话题作文汇总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话题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话题作文 篇1
毛毛虫成为美丽的蝴蝶需要破茧,破茧之前它要做好破茧需做的一切小事,人们在到达成功的彼岸之前,也应该做好成功所需的一切小事。如果连小事都做不好,谈何成就大事?
无数的伟人之所以成为后人学习的榜样,是因为他们做好了小事。爱因斯坦小时候连四只脚的凳子都做不好,却成为了伟大的.物理学家,他的成功是因为他做好了每一件小事,虽然失败了,但却认真谨慎的为成功铺垫好了道路。爱迪生发明电灯泡为人们带来了光明,这是一个伟大的荣誉,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在他成功之前,还做了近几百次的实验。正是因为这些小小的实验,才会让他吸取教训,到达成功。莱特兄弟的飞机让人们实现了飞行的梦想,他们承受了很多打击,很多嘲笑,却依然将坚持进行到底。这其中,承受嘲笑是一件小事,冥思苦想是一件小事,实验失败也是一件小事,这一件一件的小事有多少人能够做好?他们做好了,所以迎来了成功。
克洛克,麦当劳的老板,吃过麦当劳的人应该听过他的名字,很羡慕吧。可是在他还是年轻人的时候,没有人熟悉他,他打工的时候每次擦桌子都会准备五条毛巾,依次擦五遍,并且为了不让毛巾重复污染桌面,他只朝一个方向擦。相信每个人都会擦桌子吧,因为它很普遍,是生活中的小事。当时同克洛克一起打工的人还有很多,为什么只有他当上了老板?因为他在做每一件小事时都能够认真的去完成。
很多人找借口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以此来逃避事实。古代帝王不拘小节而失去江山, 文人雅士不拘小节而与社会隔离,现代青年不拘小节而养成坏习惯,坏品行,空有一副行囊。
做好小事方能成就大事,学习爱因斯坦做好小事,看看爱迪生的事迹做好小事,再听听克洛克的故事做好小事,不要让“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成为你的借口。
做好小事,你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学会成长,做好小事,成就大事。
话题作文 篇2
那是一件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的事,从这件事中我了解了母爱的真谛——包容。
小时候,我很顽皮、任性,在家里就是一个“小公主”,常常为了一点小事而大哭大闹。记得刚上学的时候,我经常把自己的学习用品或作业本掉在家里。为此,老师在班上总是说我丢三落四,没记性!有一次,我的试卷不见了,我想都没想,就确定卷子落在家里了。下午放学后,我一回家就冲着妈妈大喊:“谁叫你翻我的书包的?都怪你,我今天才被老师批评了。”“我是给你整理书包的,我这也是为你好啊!”妈妈轻声地说。“为我好?为我好就不要乱翻我的东西!”我大声叫道。妈妈不再说什么,扭过头去做自己的事了。我也悻悻然地回屋做作业去了。可当我打开铅笔袋时,我傻眼了。原来卷子被我放在了铅笔袋的夹层里,难怪我找了半天都没发现,害我错怪了妈妈。
吃晚饭了,我不好意思地对妈妈说:“妈妈,我今天错怪您了,请您原谅我!”“傻丫头,都是自己的孩子,我还不知道你缺在哪儿啊?今后自己做事要学着有条理些,不要让妈妈费心,我就很满足了!”妈妈表面上显得轻描淡写的,但我从妈妈的眼角处还是发现了一丁点儿东西。
那天晚上,我躲在被窝里暗自流泪了。同时,我也领悟到了:母爱是无私的`,爱能包容一切;母爱是永恒的,不会被岁月所冲淡。“爱”这个字眼中所蕴含的东西远比黄金还贵重。今后,我要以一颗感恩的心来对待妈妈以及所有给予我爱的人,我也将用爱去包容每一个人,用爱去包容这个世界。
话题作文 篇3
自驼铃声第一次迎着晨曦传至中原,千百年来就再也没停止过。
那清脆的“叮啷叮啷”声,是无数中原儿女的心率,吸引着他们向金色的西域,向梦的地方追寻。
公元前138年,一个正值盛年的男子,满怀抱负,肩负重任出发了。他所做的是克服一切困难,穿越大漠,联络大月氏对抗匈奴。他郑重地从武帝手里接过汉节,紧紧握住,不忘使命,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握,就是十年!塞外的风沙冷酷,塞外的匈奴无情。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途中被匈奴扣押,历尽艰辛终于设法逃脱,辗转多年找到了大月氏,带着符节返回长安。
这,是张骞。
犹忆出塞倾城送,他年回乡已陌然。十年沧桑符节老,曾经少年却白头。
为了和平,为了幸福,张骞在年少有为之时选择了出塞,追寻梦中的西域,追寻期盼的和平。
贞观年间,长安城车水马龙,一片繁华。玄奘一人一马出了城关,他要去天竺,他要去游学。他毫不犹豫地踏上了风沙之途。日出则行,曙光给虔诚的他镀上了圣洁的金色;日落则念经,夕阳给他披上脱俗的红色。他没有地图,但他有梦的蓝图;他没有方向,但他忘不了自己朝圣的方向。他没有畏惧无边的`大漠,他坚信,追求佛法之路是最光明最伟大的征途。不知过了多少年,他回来了。依旧是一人一马,却带回了经文,他带回的佛法惊动了整个大唐。后来,他又主持编著了长达12卷的游记《大唐西域记》
只身孤马寻菩提,归来悟得镜非台。山高水险心愈静,引他佛光做曙光。
为了佛法,为了梦想,玄奘毅然放弃荣华富贵,孤身求法,追寻佛的西域,追寻神秘的佛光。
抗战途中,他与西域独特的旋律结下了不解之缘,被那里独特的文化、动人的民歌陶醉的他不仅将自己的艺术生命留在了那里,将他的心与灵魂也全然托付大漠。老汉一生几度被冈,狱中磨难18年,却依旧不减他对大两北的深情。从《达坂城的姑娘》到《在那遥远的地方》再到《半个月亮爬上来》、《掀起你的盖头来》,全中国都沉浸在那神秘悠扬的两域旋律中。他深深地恋着那片土地,他将自己的·生富有艺术性地交给了西域。从此,他将他的名字、他的生命,谱成了西域民歌中最美丽的一段旋律。他,是王洛宾。
身归西域心追艺,六十老汉醉天山。九州笑唱异域曲,始知歌者沙里痴。
为了艺术,为了文化,王洛宾大半生留在西域,传播民歌文化,追寻淳朴艺术,追寻魂牵梦萦的旋律。
“叮啷叮啷,叮啷叮啷”驼铃声又响了。
新的旅程,我们上路追寻吧!
佳作点评
对于初三学生来说,能写出如此有文化气息、历史厚重感的文章,实属难能可贵。
该文有如下“三美”:
一、脉络清晰之美。文章以在西域的追寻为主题,叙写了张骞追寻和平,玄奘追寻佛法,王洛宾追寻音乐艺术的故事,从古至今,内容丰厚,结构明晰。
二、表达典雅之美。对历史的描述概括凝练,生动形象。如“只身孤马寻菩提,归来悟得镜非台。山高水险心愈静,引他佛光做曙光”这类句子在文中俯拾即是,具有古文的典雅之美。
三、立意高远之美。文章篇幅虽短,表现的主题却深刻厚重,涉及政治、宗教、艺术。
总而言之,该文表现了小作者深厚的写作功底。
话题作文 篇4
行脚僧人不是那么好当的;僧人不是那么好当的;人不是那么好当的。
昌平盛隆之世,僧人们晨钟暮鼓,紫烟生香,云雾缭绕之地,便是静修来世之所。而世道不济的时候,便有僧人走入红尘,希冀普渡众生。
鸡声茅店月。
和尚在这里呆了两天。受一位长者托付,等一位远游的青年。
不远处的另一道山脊上,仿佛有一队商旅迤逦而来。月亮在云层中时隐时现,隐隐约约,看不真切。有马鸣声。
走得近了,和尚上前合十行礼。“喂!僧道无缘哈,我们这都是行脚商人,本薄利微,你看那扁担——咱扛不起什么慈悲的!”领头的一位中年人瞪目喝道。和尚侧身一歩,让出了道路:“施主,小僧并非为化缘而来,只是请问施主,来此地的路上,是否曾见到一位远游的旅人?小僧有家书一封,受托交给他。”
“哦?我们商队倒是捎了一位去北方,老杨!”队伍里一位老者答道。
“哎!”商队后有人应声。
“这儿有个和尚在找人,过来看看是不是你!”老者大声道,转过头来对和尚说:“他倒的'确是个后生,不错的一个后生。跟了咱去北边,说是去游历游历。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放得下心,”从背上卸下一个包裹,“那,这是老头儿我带的点干粮,甭管你饿不饿,垫着点总好。”
商队在野舍歇住了脚。
“看你年纪应该不大,怎么叫老杨?”“呵,队里老一辈说了,远行的人那,喊老一点,保个平安罢了。”青年浅笑。“施主祖籍?”“绍兴。”“往北?”“游历名山大川,走走当年徐霞客走过的路。”“哦?令尊是否是做粮食营生的?”“嗯,家父开了家粮行米店,在绍兴也小有名气,”青年点头,旋即抬首道:“家父说我虽考不得什么功名,出来看看世界未尝不可。”
青年的眼睛好亮!
和尚颔首:“我受托在这里等你——这是令堂托我捎给你的东西。”说着从行囊中托出一个包裹,双手递给青年。
一葫芦黄酒,一笺家书。
青年扶额看罢,长叹一声。和尚合十。
“家父两月前过世了,家母一切都已安排妥当,让我不必挂念——去完成父亲的遗志,好生看看这大好河山。”眼角浑浊有泪光。
和尚合十不语。万籁俱寂,一灯如豆,于苍茫黑夜中飘摇不定。
——第二日天未明时,商旅们便收拾行囊准备上路。
“继续向前?”“继续向前。”“若你不归家,不妨捎一封家书回去,也好些。”
青年浅笑,抬起眼帘道:“我要走遍所有的路。”眼角微红,沉寂如水。
“哈!还有更多路没有人走呢!”和尚笑道。
“向前走,都是心路!”青年把行囊跨在肩上,戴上古朴的斗笠,遮住了锋锐的眼眸,
和尚的眼睛眯了眯,朝阳初升,跳出一道光莹。
“好后生,忒的了得!”和尚赞叹。
目送商队远去,和尚蓦地转过身来,将葫芦中残酒一饮而尽,系在腰间,抬头瞧瞧天色,木杖在地上一顿,大笑道:“去!寒鸦掠过乱云去,咫尺茫茫是醉乡。笑!一笑寂寥空万古,三分明月照大江!”说着步履潇洒,望东而去。
其时间,头顶日月同辉,洗得江水流白,几羽晚鸦漫舞云中,不知飞向何方。
话题作文 篇5
我对什么事物都非常地热爱,比如打乒乓球、跑步、游泳……但是,我对它们仅仅只能称得上是热爱,唯一能使我称得上是情有独钟的要数打篮球了!
自从我与爸爸一起看了几场“NBA”篮球赛,我就迷恋上打篮球。“NBA”里的球员那敏捷的动作、犹如闪电侠一般的速度和精准的投篮,以及相当高的命中率深深地吸引着我。无论是做梦,还是下课或放学后,打篮球的念头总是第一个在我的脑门里灵光一闪,油然而生,我就迫不及待地抱起篮球就奔向操场。就这样,我对篮球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
过了不久,我对打篮球更是痴迷到了连饭都不吃完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篮球场上去练习。渐渐的,我更是得寸进尺,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篮球。我深知爸爸最疼我,我就从爸爸那里下手,使出“阴谋诡计”。终于,爸爸在我的全面进攻之下,成了“瓮中之鳖”,措手无策,只好甘拜下风答应了——给我买了一个心爱的篮球。怀揣篮球,我心中早已激动不已,在家里就开始不停地“舞弄”,弄得邻居们不能好好地休息。虽然邻居们给我提出了意见,别在家中“练习”了,要打就到篮球场上去打。可我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把它当做耳旁风了!我不但不改变这一“恶习”,反而变本加厉了——开始只在墙上“练习”投篮,现在就开始在地上运球了,弄得整栋楼都上下不得安宁。直到有一天,爸爸竟也受不了了,没收了我的至爱——篮球。
篮球虽然被没收了,但我还是对篮球情有独钟、爱之深切。
我爱打篮球,也就自然少不了我的偶像——NBA世界球星乔丹。
乔丹通过十几年的刻苦努力,成为当今“NBA”最闪耀的著名球星。他率领的芝加哥公牛队连续两年高居“NBA”皇冠宝座,他个人就有“空中飞人”的美誉,并五次荣获“最有价值运动员”称号。乔丹曾在比赛中,因奋不顾身地去抢救一个球,受了伤,但他还是坚持着打好每一场比赛,热爱打篮球的人有许多,可这样的乔丹却只有一个。命运纵使让他跌倒100次,但也要从101次抗争中站起来——这便是热爱的力量,令我崇拜于他的源泉!令我情有独钟的著名球员还有科比、詹姆斯、罗斯……
篮球,不仅令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还锻炼了我的意志,它怎能不让我情有独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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