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基层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4-06-23 08:28:5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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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基层个人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镇基层个人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绿色发展、跨越崛起主题,以提高执行力、增强公信力为重点,以促进发展、人民满意为目标,大力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和制度建设,认真解决基层站所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基层环境。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设在乡镇的基层站所(含院、办等)主要负责人(以下统称站所长)。考评对象确定后,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调整的,县主管部门须书面报经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各乡镇具体参评站所名单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完成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主管部门的领导,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坚持心系群众,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二)内部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干部职工队伍纪律严明,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工作人员举止文明得体,服务行为规范,高效便捷。

  (三)办事公开情况。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规定对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实行全面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做到项目清晰、标准透明。

  (四)执法管理情况。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管理、依法处罚。执法、管理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杜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考评方法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日常督查考核占10分,部门考核占20分,乡镇考核占20分,乡镇集中测评占50分。

  (一)日常督查考核。由县“三评”办牵头,制定日常考核细则(见附件2),采取明查暗访、组织上门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考核细则评分。

  (二)部门考核。各基层站所主管部门按照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于6月底前制定考核细则,报县“三评”办备案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考核只排名次,不打分,名次不得并列。部门考核结果要及时报送县“三评”办汇总统计,由县“三评”办按规定标准评分。

  (三)乡镇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于6月底前制定考核细则,报县“三评”办备案并组织实施。乡镇考核只排名次,不打分,名次不得并列。乡镇考核结果要及时报送县“三评”办汇总统计,由县“三评”办按规定标准评分。跨乡镇的站所,由其所在乡镇进行乡镇考核。乡镇考核结果必须于集中测评之前上报县“三评”办。

  (四)乡镇集中测评。县“三评”办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测评。跨乡镇的站所,在集中测评前抽签确定其在所属某一乡镇进行测评。

  1、以乡镇为单位,召开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干群和服务对象参加的站所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参会人员对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评分。县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派员指导、监督。参加测评的人员主要包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代表、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外来投资者代表、村(居)干部代表和部分村民组负责人等(参评站所负责人及站所工作人员不参加测评)。

  2、测评表设“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

  乡镇集中测评得分计算方法是:(100分ד很满意”票数+80分ד满意”票数+60分ד基本满意”票数+40分ד不满意”票数)÷有效票数×该层面的分值比例,统计保留4位小数。

  3、在县公证处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下,县统计部门按照得分计算方法进行汇总统计,计算评议得分。

  县“三评”办将日常督查考核、部门考核、乡镇考核和乡镇集中测评四个层面得分之和作为站所长考评总分。

  五、结果认定

  (一)站所长考评总分按乡镇分别排序,评出名次。

  (二)优秀站所长和不满意站所长的确定。依据最终考评结果,按照分乡镇统计原则,确定每个乡镇第1名为优秀站所长,并按分数取前5名报市表彰。乡镇末名中按分数高低,后5位定为不满意站所长。考评结果经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委常委会决定。

  (三)当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站所长直接定为不满意站所长:

  1、本人一年内被在明查暗访中被发现违反效能规定并被通报2次及以上的;

  2、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县级以上部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的;

  3、在考评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经查实的;

  4、在年度考评中,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该项认定不占5名不满意站所长的指标)。

  六、结果运用

  (一)优秀站所长的表彰奖励。优秀站所长由县委、县政府行文通报表彰,颁发奖金1000元,干部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不满意站所长的惩处。对不满意站所长进行通报,不满意站所长排名后2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自免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安排同职级工作岗位,其他不满意站所长予以调整岗位。

  (三)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对不满意站所长的部门分管领导予以诫勉教育。

  (四)站所长考评结果按程序确定后,通过电视台、县政府 网站、《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有关要求

  (一)建立机制。基层站所长考评工作,在市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由县“三评”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基层站所要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县“三评”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参评站所长的有关情况。县宣传部门要加大对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大造声势。县财政部门要对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县统计部门要认真完成统计汇总工作。各乡镇、县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平时、抓落实、抓整改、抓提高,部门分管领导要督促、帮助基层站所改进工作。参评的各站所长要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提高。

  (三)注重实效。要把考评工作与贯彻落实“秀美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狠抓工作落实,对亟待解决的问题“立即办”,对老大难问题“主动办”,对带普遍性的问题“上门办”,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办”,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公开办”,实现服务发展、群众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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