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时间:2024-01-25 06:56:3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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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

  为做好20xx年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安监局《xx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3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基本情况

  我现有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5家,春节期间新增临时销售网点7家。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及时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安监局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1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利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三)专项检查,整改落实

  按照县安监局下发的《xx县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打非”工作,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以及其他商铺总计1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5人次,填写临时零售点审查意见书7份,查处安全隐患2条,整改隐患2条,整改率100%。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购买者携带火种购买烟花爆竹);场所选择有安全隐患。

  2、烟花爆竹储存库房垛高、垛与墙的距离不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储存库房警示标志数量不够。

  四、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加强对常年零售经营业户的安全监管;继续保持打非的工作高压态势;扎实做好节后剩余烟花爆竹回收和处臵工作。通过对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有效监管,截至目前全镇未发生因烟花爆竹致人伤害等事故。今后,我镇将继续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行为,为净化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市场做出更大的贡献!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2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落实

  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并制定方案,在全区进行宣传贯彻。

  二、宣传及时到位,效果明显

  20xx年4月10日至11日,我区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会暨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副区长何兴万、区安监局局长曾清友、副局长谭丛华、区工商局副局长周家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及各镇(街办)安办主任,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经营户安全管理负责人共3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了专题辅导讲座,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会议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照条例依法履职尽责。经营单位要不断完善经营条件,做到依法、安全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告、文件等多种方式和方法,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传达到了千家万户,做到了家喻户晓。

  三、联合执法,工作到位

  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近年来,我局共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6次,共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黑窝点5处,非法经营户6家,共收缴非法产品68.5吨。在20xx年11月8日安监、公安联合执法中,石板滩镇东风街47号户主叶金元由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3天。20xx年1月6日下午15时,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石板滩镇政府相关人员20余人,来到石板滩镇东风街17号“万寿冥品行”对其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处。此次行动共查获火炮600余饼,烟花70余件,条炮1000余条。对当地的非法储存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效果。20xx年4月24日至28日,区安监局汇同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办)安办主任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8盘,责成已办证经营户完善安全条件100余条次,捣毁非法经营点3处(其中大丰市场对面,收缴非法产品14盘,新都镇彬芳加油站侧副食店,收缴非法产品34盘,木兰镇市场口,收缴非法产品6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揭制非法产品渠道。

  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总结其非法产品来源的特性,建立举报制度,开展明查暗访的工作方式,保持高压打击的态势,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3

  2月3日,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公示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种类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合理规划和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爆竹销售比重。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和管理,开展烟花爆竹春节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从严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节日期间,市创建办要牵头组织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及秦渭两区,加大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惩处在禁燃区和禁燃时间的燃放行为。要严格执行《陕西省级政府办公厅关于严禁在各类庆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各级气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预测预报,及时会商分析研判,科学预警。城管部门要与管理区域内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逐一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放责任人,严防各类违规燃放行为。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4

  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高度重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清理清查烟花爆竹活动从20xx年12月27日开始,包括元旦三天假期,全体机关干部都没有歇班,一直靠在村里开展工作。开发区、街道党工委27日上午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和街直部门、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各村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加强调度和督查检查,党工委每天调度一次或者两次,根据当天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第二天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成两个督查小组,从重点区域、重点村、重点人物入手,进村入户,主要检查各小组入户情况,督促各管区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工作效果。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出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车、张贴通告、宣传口号、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街办组织了两部宣传车,在辖区进行巡回广播宣传。印制600份区政府《通告》、制作240副横幅,分发到各村,在村内显要位置、主要路口进行张贴、悬挂,张贴标语3700条,发放一封信、明白纸14000份。逐村喷涂固定宣传标语,街办统一确定宣传口号,在各村大街两侧、村头、村委办公室院前等人流集中或显要位置喷涂醒目的.宣传标语140余条。录制了120盘录音磁带发到各村,各村广播喇叭全部响起来,每天至少三次进行广播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为清理清查活动营造了舆论氛围。

  三、搞好清理清查,严打违法行为

  加大清理清查人员队伍力量。班子成员全部靠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60个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及教师共1200余人,分成14个清理清查小组,对辖区内的企业、闲置房屋、废弃窑场、果园房屋、建筑工地、经营门头房,每村每户,采取反复式、无规律、不定期、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坚持不放过每一个企业,不放过每一个家庭,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对有非法生产、经营前科的重点户,实行重点清查,并以此户为中心,扩大清查范围到其直系亲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采取科技手段,使用先进探测仪器,对重点村进行检查。如望留屯村,历史上就是鞭炮非法生产的重点村,我们坚持白天集中检查和晚上突击检查相结合,一天检查一次甚至两次、三次。崔家庄村在清理清查中查出一户非法储存窝点,查获鞭炮2卡车,第二天我们又进行了复查,又查获鞭炮销售户退回的鞭炮一卡车。在严查烟花爆竹的同时,对浮烟山森林防火、液化石油气、蒸汽锅炉安全隐患一同进行排查,先后组织拉网式排查3次,排查村民13200户,企业84家,建筑工地16处,人员密集场所6处,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600处,排查重点人员110人,取缔3个非法液化气灌装站,查获鞭炮198件(四车)、鞭炮引线2宗、黑火药1.5公斤、硫磺3斤,群众私下丢弃的黑火药10斤左右、鞭炮引信2宗,查获收缴鞭炮火药和半成品原料150斤。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打击,依法拘留7人。

  四、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组建了380人的信息联络员队伍,一般村设立5名信息联络员,重点村设立10名信息员。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实行有奖举报,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每举报一次,查实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同时,建立巡逻队伍130支、应急队伍60支。

  五、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由管区牵头,深入每家每户,一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清理清查,同时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与每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保证书。街办与管区、企业、院校,管区与各村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与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委会加以监督。同时街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签订安全责任书2万多份。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企业、单位,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五户联保责任书”,把烟花爆竹、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环境卫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邻里团结等全部纳入联保内容,联保户共同承诺,互相监督,共同承担责任,共签订联保责任书4.3万份。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5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县营造安定和谐的节日氛围,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县近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四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

  为扎实开展打击“四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并明确由县安监局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针对“四私”产生的特点以及问题较大的重点乡镇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对私产、私销、私运、私储行为坚决给予了取缔,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违法行为。各乡镇(办事处)按要求分别成立了打击“四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了解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状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检查监管,切实规范市场。

  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工作中,各部门、各乡镇注重检查,强化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一是注重协调配合,重拳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联合执法,成效显著。在本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共取缔非法经营户10户,非法私自储存1户,非法生产2户,收缴土制烟花爆竹300余万头,烟花700只,行政拘留4人。

  二是发挥乡镇前沿监管作用,加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的力度。我县各乡镇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中,能针对各自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检查整治,有力打击了烟花爆竹“四私”行为。成集镇在检查中发现所属村组部分商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月4日,联合执法检查组会同该新区安全办、派出所开展了一次拉网式联合整治,当场收缴烟花爆竹一卡车之多,并对违法销售当事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三是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是开展好打击烟花爆竹“四私”专项整治的.前提和基础,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中,我们狠抓销售点的监管不放松,着重查规范经营、查隐患、查持证上岗、查产品渠道、查库存量,有效构建我县平安的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秩序。

  三、巩固打击“四私”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通过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已进入旺季,因此,专项整治工作不能松劲。在下一步工作中,应加大对烟花爆竹市场的检查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把握源头,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严厉打击“四私”行为,建立长效的监管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各乡镇(办事处)和基层派出所以及村组的力量,发动群众,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净化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6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7

  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科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店(点)278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及指示精神。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谋划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各类方案转发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各零售网点,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二)扎实做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在前期我局初审的基础上,6月24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延期换发经营许可证换证核查,参加人员有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同志和专家。专家对公司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申请材料及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对审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企业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要求,通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需培训人员登记工作,以便市局做好人员分批培训。同时将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至批发企业和各零售网点,要求其贯彻落实。

  (四)做好重点时间节点及安全常规检查。根据清明、五一、汛期、高温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特点的,加大对烟花爆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宣州区“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方案》,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xx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xx〕48号),我区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辖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4月份以来,我科室共行政执法46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86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5份,发现安全隐患12处,并进行了复查,现均已整改到位。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三、存在间题

  一是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由于刚接手不久,业务知识有待加强。

  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批发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8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严格监控,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9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19家。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加大安全宣传舆论监督、确保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同时开展了举报制度,把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安全大排查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排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排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应急管理站和供销社工作人员深入到19家经营(零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完全、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取得经营资格、存储仓库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入手检查。在此次排查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现象,长期经营户未超量库存烟花爆竹。总体检查来看效果还是明显的,能够提高经营户零售点的安全紧迫性,给他们提高警惕,安全生产无小事时刻要绷紧安全思想的警钟,保持警惕,防指发生问题。

  四、排查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要求悬挂经营许可证。

  2.部分经营(零售)点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和制度牌。

  3.部分经营(零售)点消防灭火器规格不够。

  4.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仓库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1.针对这次排查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

  2.加大排查力度,防止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确保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保证安全无小事。

  4.加强工作汇报制度,多联系、多沟通,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好烟花鞭在工作。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9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爆炸事故。潞江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安排和落实。今年以来,潞江镇及时制定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以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镇平稳和谐的安全生产形势。

  一、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突出重点。

  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工作机构。工作组按照潞江镇9条主要街道赶集的时间顺序安排好突击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1月25日以后按照街天顺序在9条主要街道上巡查检查。执法人员反复巡查集市,在对合法销售的14户监管对象正常检查的同时把重点对准了流动摊位和以前曾经违法销售的个别人员身上。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重点打击。

  年关越来越临近,个别违法人员按捺不住冲动,抵不住烟花爆竹违法销售的高额利润诱惑,开始铤而走险私下销售产品。针对这一现象,执法人员坚持节日期间工作不停顿,每天正常开展执法监管,每天巡查检查集镇市场。这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店面存放,私自库存非法销售的'产品;

  二是无证经营的行为;

  三是非法违法销售的人员;

  四是合法店面存在安全隐患的。

  执法人员每到一处就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督促经营人员及时整改存在隐患,同时重点打击违法销售人员。

  经过连续开展检查巡查,全镇在春节期间发现了3起违法销售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并在大红坡公开销毁了福满堂鞭炮12封、金玉满堂红鞭炮大小共计25盘、开门红礼花大小共计15盒、各种礼花4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人员,维护了辖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0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1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在县政府将《隆尧县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利剑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作了具体安排,成立了以镇长国子龙为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人员为成员的镇执法检查组,包村干部为组长,各村支部为副组长,两委干部为成员的的排查小组23个,全体包村干部要每天汇总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情况,不间断、不停息的.开展此次的利剑行动。

  二、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活动期间采用印发通告115份、大喇叭不间断广播、到商店超市入户检查告知等宣传方式,鼓励群众监督,对举报非法生产核实的给与奖励。形成了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废弃厂房、空闲宅基地、出租屋、闲置房、超市等200余处地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撒网、重点排查。对无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就地取缔。20xx年1月4日晚,镇长国子龙带领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与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人员深入排查,严查证照过期、无证经营等违法销售行为。经排查,我镇小霍村一经营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售卖行为。镇长国子龙果断处理,当场查扣全部违禁物品并移交给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并将全部物品归还给日杂公司。

  XX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成效,在全镇引起强烈轰动,给违法、违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此次行动有力地震慑了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一步,我镇将以"不间断、不停歇"的持续排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全县生产安全保持平稳贡献一份力量。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2

  xx街道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要求,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强化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日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居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地处渝中半岛下半城,面积0.53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5万余人,暂住人口4800余人。辖区棚户区多、危旧房多、消防设施配备不全、大部分居民区消防通道狭窄,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发生火灾,消防形势非常严峻。针对这些情况,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思考对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整个xx地区无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重特大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强化了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是在“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动员会”后,及时召开街道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张世合任组长,综治工作分管主任李廷磊为副组长,街道各分管领导、各科室、xx派出所、xx工商所和xx房管所、储奇门房管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地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制定了x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限放区域安保工作方案和工作纪律等,对工作人员的巡查守护工作进行了安排;

  四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43个社会单位和6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x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燃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社区春节期间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二)周密部署,以会代训,做好了安全监管的`准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燃放事故“零目标”的实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分别召开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一是在1月25日,街道组织各社会单位、街道各科室和6个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召开了“x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动员会”。会上,传达了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对包括街道领导、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在内安全燃放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分工安排,并分别就如何搞好安全燃放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是在1月31日下午召开了消防安全培训会,对社区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同时,还进行了消防安全应知应懂、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如何有效扑灭初起火灾以及如何迅速组织疏散受困人员等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是各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总体部署,分别召开了安全燃放管理工作培训会,对本社区居委会成员、巡防队员、消防联勤组长进行了任务分工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加大宣传,舆论造势,增强了市民的安全燃放意识。

  深入开展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及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横幅、标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1月26日,街道综治办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金紫门大厦门前举办了“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据统计,20xx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期间,共张贴《通告》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悬挂横幅32幅、张贴禁放、限放标志300余张、制作限放区告示牌7块、出黑板报18块、简报5期、出动流动宣传车一辆。

  (四)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优化了辖区的消防力量布局。

  为充分发挥消防联勤组的作用,确保在燃放烟花爆竹期间,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初火,街道及时对辖区的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进行了优化调整。在现有282个消防联勤组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4个组,总数达到了316个;灭火器在现有556具的基础上,增配了70具,达到626具。同时,还对各社区的黑板报、宣传栏和联勤组标牌进行了更换或重新设置,街道共投入资金1.2万余元。各社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对现有的消防联勤组进行了优化配置,把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重点倾斜到棚户区、背街小巷、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附近。

  (五)突出重点,严密监管,强化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危化品、事故多发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居民棚户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1对1”、24小时严密监控,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对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进入1月份以来,街道综治办、城建城管科组织xx公安派出所、6个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的154个化粪池、6个液化气经营点、3个下水道、1个加油加气站、6个棚户区和xx劳务市场进行了节前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期整改。并及时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六)应急演练,战前练兵,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为检验社区居委会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街道于1月31日下午2点,在不发布预先号令,不提前通知演练的方式和地点,不公布演练的评判标准的前提下,对辖区6个社区进行了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设置情况为该社区某处由于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发生火情,要求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接到火情处置演练命令后,各社区居委会反应迅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较短时间内就近组织巡防队员和消防联勤组长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对假设火情进行了有效处置,对发现初起火情的处置程序、现场秩序的维护、受困人员的疏散等进行了综合演练。消防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演练结束后,我们还结合实际,给予了客观的讲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社区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七)加强值班、畅通信息,确保了工作进程的动态掌握。

  街道各科室、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实行了24小时值班和干部值班、领导到岗值班制度,加强了值班力量,增加了守护巡逻值班,及时收集掌握了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确保能随时掌握各项工作动态,保持信息通畅,及时作出决策,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科学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除夕和元宵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为集中的时段,也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燃放。

  一是建立了安全管理工作指挥体系,由街道党政一把手任总指挥,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六个社区居委会、一个集中燃放点和一个应急处置小组),各小组由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社区警长任副指挥长,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道,共同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监管工作;

  二是制定了巡查守护方案,对工作人员职责、巡查守护区域、人员到岗时间、安全监管重点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把各社区居委会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纳入重点巡查守护范围,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上述人员能够及时得到疏散;

  三是重点抓好集中燃放点的监管工作。在限放区的两头的醒目位置,设置了限放区域警示牌,悬挂了宣传横幅,配备了30具灭火器材。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世合和xx派出所所长马路任现场指挥,配备了公安民警、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社区巡防队员对集中燃放点进行监管守护;

  四是加大对禁放区域的监管力度。我们除了采取夜间喊话、入户宣传、巡查守护等常规监管方式外,各社区工作小组还根据自身实际,增强了重点地段的守护力量,对市民违规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五是合理安排好节日其他时间的燃放监管工作,对街道值班室、各社区居委会的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由于领导重视,安排合理,在除夕、元宵这两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得井然有序,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市民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无视禁令,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是在限放区域,不分地点和场合,乱扔乱放以及无视禁放烟花的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督促监管的力度不够,工作还有死角。2月8日下午2时左右,天官府4号2—1户居民因外出未关窗户,由于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该户窗外杂物和雨棚燃烧,幸亏社区巡防队员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造成大的火灾事故。

  三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不尽人意。有的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安全意识淡漠、参与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3

  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我乡自20xx年3月7日以来,我乡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认真进行整治。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张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乡安监站负责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确保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到位。

  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乡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我乡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乡层层召开会议,书写固定性标语,张贴小标语,出动宣传车。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立足之地;

  二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村、集乡街道,对经营烟花爆竹个体户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乡共进行集中整治7次,在乡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监站、派出所等人员深入到村寨整治打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使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目前我乡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无安全隐患。

  四、健全网络长效管理

  今年,全乡没有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

  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月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

  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

  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月在全乡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4

  断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我镇烟花爆竹的管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有专职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成立了常年巡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长年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贮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监控、和打击,做到有文字记载。

  2、在由镇长任指挥长,副职领导任组长,镇全体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打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设四个小组,不定期对等重点村进行2—3次地毯式集中大排查,做到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实行包片,定人负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张贴宣传标语若干条,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组织宣传车,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巡回宣传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光盘到村巡回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

  三、加强配合,严厉查处

  1、配合安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地对重点村、户进行排查,做到决不让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死灰复燃。

  2、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让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5

  XX区20xx年烟花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竹燃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竹销售行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抒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灯和防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竹销售管理的“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6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

  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

  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7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市场安全监管和“打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我镇根据简安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春节前后先后两次组织镇综治办、安办人员指导协同社区干部人员5人次,分别对辖区踏水、柏林两个场镇6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进行了集中专项安全检查,各村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副食店也相应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重视,组织领导是关键,牢树安全责任意识。

  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20xx年春节期间,我镇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年初,镇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带队具体抓,部门负责人落实责任天天抓。全镇干部上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强宣传是关键,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氛围。

  今年春节前夕,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一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中,我们按照“四不两直”检查烟花爆竹市场非法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三、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是关键。

  新年伊始,我镇召开了全体镇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镇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四、重点节庆、重点环节,检查是关键。

  深化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和“打非”工作,有效管控市场经营安全。进一步排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特别是在此次在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监管和“打非”专项检查中,发现我镇辖区内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户未按规定设置专柜进行销售,对此,检查组人员现场进行了下架处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

  五、措施具体,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成效显著。

  总之,我镇在20xx年春节前期开展的烟花爆竹监管和“打非”集中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通过检查情况来看,虽然达到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困难依然存在,安全监管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时,任重道远。以后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8

  为扎实做好朝阳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按照《朝阳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县域内批发、零售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经营安全。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认真履行职责,我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的原则,时刻把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保障工作当成头等大事。11月,局领导召开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要求工作人员要按照《朝阳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的要求,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开展全面覆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无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检查

  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柳局长带领局危化股执法人员深入一线,认真对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烟花爆竹批发及零售店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的内容,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检查。

  一是坚决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二是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采取返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或者就地封存。

  三是对县域内批发及零售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进行收缴并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承诺书,确保销售期内不再销售。

  四是推行零售点所在村、乡镇介入烟花爆竹零售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层层把关,核准零售点的安全条件是否真正符合要求,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规范安全。

  截止目前,我县共计检查烟花爆竹企业125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项,目前已整改完成。县域内154家零售企业及2家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已全部收缴,且已经全部签订烟花爆竹安全承诺书。

  三、下一步工作

  1.要切实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企业基本安全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许可安全条件。要强化“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镇政府的力量,以发文、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督促其做好平时的监管和查处工作,只有这样,联合执法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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