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29 10:18:37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我镇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双龙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8)及时收集辖区内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9)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10)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1) 、加强卫生审查许可

  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和公示制度。做好许可前的监督检查,包括人员健康情况,餐具消毒情况,建筑布局情况,卫生情况等;严格执行现场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按照相关要求每季最少对餐饮业开展一次现场监督公示工作。(二)、狠抓食品各项整治

  一、是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二、是开展摊点摊贩专项整治。

  三、是狠抓餐饮行业量化分级。按照餐饮行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家逐户开展餐饮卫生许可审查,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校周环境专项整治。在3月和12月集中力量与时间对学校食堂、校周边餐饮店、流动摊贩、副食品店、学生食宿点进行2次专项整治,使各店符合基本卫生要求。

  五、是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台账。

  (三)、健全监督责任制度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与程序、职权与范围。卫生监督做到有序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细化卫生监督职责并落实到个人。

  (四)、强化监督信息管理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

  二是继续完善卫生监督档案。设专人负责全县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集中式供水单位等行业的卫生监督档案的.建档与保存工作,各项资料做到齐全不缺,建档率达100%。

  (五)、完善医疗卫生监督

  对辖区内各类诊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处置、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为重点内容,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对存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查处率达100%。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

  为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辖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1、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卫生审查,规范卫生管理,要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5%以上,对无卫生许可证查处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

  2、巩固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原料购进索证制度,强制配备基本的卫生设施。加大消毒餐具的推广力度,确保消毒餐具使用率达75%以上,餐具消毒效果监测率达100%。

  3、对餐饮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餐饮单位加大卫生监测力度,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开展餐具消毒监测工作,确保餐饮单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4、强化对小餐饮单位卫生环境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小餐饮示范单位建设工作。

  5、切实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控制和查处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学校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监管

  1、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件》,进一步落实《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物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一如既往地把学校卫生列为监管重点。

  2、深化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防,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学校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3、以学校集体供餐、学生食堂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的采光照明、通风,学生宿舍的通风和学校周边环境为监管重点部位,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无事故。

  (三)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工作力度

  1、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从为企业职工培训、替企业职工维权上寻找突破口,推进职业卫生工作进度。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要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应立即上报卫生监督部门。

  (四)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协助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

  1、加强全镇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采样和送检工作,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作,确保居民身体健康。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供水单位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工作。

  (五)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1、全面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依法对辖区内个个体诊所等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5、肃查处村卫生室的超范围执业问题和违规购进药品行为。

  6、坚决打击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查处以展销会、咨询会等形式进行的非法诊疗活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健全完善;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全县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资料,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执业行为,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加强卫生管理,重点突出卫生制度建立、公共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要严把卫生许可关,做到“达标一户,许可一户,量化一户”,严格杜绝降低许可标准发证现象,提高审核、验收效率,按时限发证。

  (三)加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覆盖率达到100%,五病调离率100%。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五)积极实施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达到100%,其它达到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加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点对公共场所是否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落实卫生管理内容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

  ①卫生许可证持证及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情况;

  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③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④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记录及检测情况;

  ⑤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⑦公共卫生用品(产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⑧是否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方案。

  (三)做好重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署,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重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督促已发证,但未达到相关卫生管理规范要求的公共场所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卫生培训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联动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主动对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行为,根据情节予以立案处罚,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做到底子清、指导到位,发现重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坚持打建并举、标准兼治的原则,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上台阶,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5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6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

  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闽卫法监函〔20xx〕58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龙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卫生所(室、站)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本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名册;2.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宾馆、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等公共场所本底数,建立公共场所名册;2.不定期巡查,对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自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

  (五)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由局长陈石生任组长,副局长郑志宏、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魏美英任副组长,卫生局公卫股负责人何志红、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杨元瑞、卫生监督员彭冬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所(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二)机构设置

  按照省卫生厅、市卫生局要求,今年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的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其工作地点悬挂“××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统一接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督查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区卫生局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所(室、站)工作人员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经培训后上岗。

  2.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至少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名,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工作量以及服务范围适当增加人员,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于3月31日前将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十一、12)。

  (四)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定期组织开展培训、考核、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督查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半年、年度绩效考核。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见附表9)。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巡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完成巡查记录表(见附表3-8)。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见附表1-2),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对村一级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并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见附表10),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附表1-2),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表1-2)。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还要组织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来源及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补助经费。

  (七)工作考核

  1.考核方法

  (1)区卫生局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评价其工作绩效。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2.考核指标。

  (1)涉及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协管项目,当发现异常情况,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应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2)协助开展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每季度至少一次。

  (3)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宣传、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每学期一次。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工作应有登记记录。

  (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所(室、站)协管工作进行具体考核,及时处理解决村卫生所(室、站)上报的事件和问题。原则每季开展一次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消除。

  (6)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巡查、建立本底资料,认真填写和上报各类记录表,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临时性工作。

  (八)档案管理

  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协管档案基本内容。

  (1)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生监督协管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汇报、宣传资料、日常检查执法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分类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业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四、工作步骤

  (一)20xx年3月底前,完成制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协管机构、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部署。

  (二)20xx年4月底前,区卫生局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选聘。

  (三)20xx年7月底前,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半年考核,摸清底数;总结上半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在全区范围推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开展。

  (四)20xx年1月底前,对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和年终考核、验收,确保各镇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务必要在4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卫生局将在3月下旬召开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

  各单位务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最新)》和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创卫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促进文明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的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创建卫生县城”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爱卫会成员单位以“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核评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严把卫生许可证,加大监督力度,增加监督频率,提高监督覆盖率,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中、小饮食店(摊点)卫生合格率;各机关单位环境优美,城乡公厕管理符合卫生要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全县“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爱卫办要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组建爱国卫生监督员队伍,对县、乡各单位、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处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投诉。

  2.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街道办、社区的管理,认真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工作,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单位。

  3.县卫食药监局要做好牵头工作,督促卫生监督所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饮食摊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进行整治。20xx年要巩固往年开展“创卫”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政治成果,积极开展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今年重点对全县卫生环境进行整治。抓好持证经营、餐具、用具消毒,卫生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衣帽着装及个人卫生、店(摊点)内外环境卫生,大力整治随意将污水、垃圾、纸屑,乱倒、乱丢、乱扔现象。县疾控中心要认真开展以灭鼠未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力争通过省的灭鼠达标考核,并认真配合好县创卫办抓好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同事,要结合创卫、“整脏治乱”工作,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居民健康知识》,加强居民的卫生知识宣传。

  三、保障措施

  1.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卫生县城复核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使我县卫生环境达到省级卫生县城复核的要求。

  2.爱卫办要协调配合各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公测卫生标准要求,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督促,开展厕所达标治理活动。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9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公共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于2月底前将本站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3月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做到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如实地反映各站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的真实性。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社区)监督协管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各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2、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要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汇总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有计划的对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社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任务情况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0

  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我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1

  20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特定管理相对人动物防疫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一、强化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20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二、强化饲养环节的监管。

  以规模饲养场、养殖户为重点,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养殖小区、养殖场户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和日常动物防疫制度。

  三、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

  流通环节是病害动物产品从产地进入餐桌的重要渠道,为确保全县人民食肉安全,20xx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省、市、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冷库、超市、生肉销售点等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县城区销售的'肉类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经营者做到凭证入库、亮证经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对从事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黑窝点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和取缔,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切实抓好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要大力推进规模饲养场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二维码耳标佩戴监督管理,要加强二维码耳标的网上申领、审核、签收、发放管理工作。抓好养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种畜场、规模饲养场(饲养小区)要全部建立生产和防疫有关信息养殖档案,全面准确记录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相关信息,基本做到全程监管有据开查,抓好规模养殖场生产防疫信息报送监督和识读器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每台识读器年内都有上传信息数量,强化定点、定期信息报送管理,上报省市的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五、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所有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库存等相关环节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章标志都能追溯到具体责任机构。

  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行责任追究

  (一)强化制度建设

  1、完善岗位监管责任制

  县、乡、村必须建立健全、定点、定区域岗位责任制,乡、村按区域、规模饲养场、屠宰场、市场等按点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目标、责任人员,并公开公布;上级对下级,监督执法机构与执法人员要签订监督执法责任状,确保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岗位监督工作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定期例行监督检查制度

  县所每月例行检查一次,每2月全面细致检查1次。

  (二)加强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强化督察、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落实社会和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活动。对只收费不检疫、检疫不出证、转让出卖检疫证章标识、违法拦车、违法查证验物、乱收费、滥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防疫法宣贯工作

  强化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真抓实干的工作行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监督执法队伍,要实行执法能力培训、考试、测试制度,大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力争做到能监督、能检查、能办案、能应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义务。

  深入宣传动物防疫法,全面提升县、乡、村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组织体系、执行能力,工作实效、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研究。借助畜产品安全、畜牧等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优惠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借助外省市场准入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深化、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台。紧紧围绕全省预防性、常态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理念,研究、探索、创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工作机制,以及管理办法、制度、措施、程度、记录等。

  加强薄弱环节执法工作研究。针对屠宰分割贮存及加工一体化企业,大量分割动物产品调运和检疫收费不统一等情况,分割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不到位、检疫出证管理不健全、不完善,产地检疫、产品检疫规范不健全、不完善,检疫标志使用对象、范围、方式、方法等管理不明晰、不到位等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及工作机制。

  加强标准建设管理体系研究。加强监督执法机构、监督管理相对人、执法人员应达到的建设标准、监管标准、行为规范。

  在全面整体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台的同时,突出强化饲养、屠宰等特定管理相对人,以及监督执法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先进典型建设,用以引导、推进全面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2

  卫生监督是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维护公民健康权益,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特定人和机构,如医疗机构、食品行业、毒害作业、公共场所、供水单位以及学校等部门单位的相关卫生工作,做出许可、强制、检查、处罚、指导等行为,以保证居民与社会的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是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卫生监管,保护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根据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苏食药监【2018】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内容、依据及范围

  (一)检查内容

  1.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集中式供水(含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卫生状况、纯净水或开水供应情况,饮用水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2.传染病防控工作:传染病防控工作年度计划、健康教育年度教学计划、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记录、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及记录、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及记录、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制度及学生健康档案、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及预防接种补正、补漏种记录、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学生宿舍、教室通风、卫生管理状况等。

  3.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重点加强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及现场检测工作。以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加强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4.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账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重点检查假期后食品仓库是否及时清理,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新进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开展培训,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

  (二)检查依据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2〕6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18205x2012)等。

  (三)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4日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

  领导小组

  组长:黄林森,副组长:陈瑞清;

  工作小组

  一组:★卫玉华侯跃东李晋瑢卫生监督协管员1人区疾控1人教育局1人负责检查永兴、秦灶片

  二组:★缪海燕王毅孙金保卫生监督协管员1人区疾控1人教育局1人负责检查唐闸、幸福、陈桥片

  注:前带★为组长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餐用具的监督抽检工作。

  (三)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健康密切相关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公共场所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等进行有计划的监督抽检,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全市动态卫生监测数据资料,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掌握本市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状况、存在问题,为监督检查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抽检安排

  本年度监督抽检工作采取专题抽检分阶段实施,抽检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和安排,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二)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三)市卫生监督所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及时作出严肃处理,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同时将抽检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百姓消费。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4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5

  卫生监督是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政府形象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声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职业卫生的安全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水平,增强业主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认识。特制定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宣传,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广大业主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培训范围

  全乡各类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人员、放射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公卫所协管员、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培训要求及方式

  (一)培训要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经营业主的培训纳入等级评审、信誉度评审内容。

  (二)培训方式:以会代训,现场学习,专家讲课。

  1、经营业主、协管员、信息员、流动厨师、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得少于四期,每期一天。

  2、卫生监督员的培训,由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行。全年不少于四次,每次一天。

  3、医疗卫生监督培训,由执法大队医疗卫生科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次,每次一天。

  4、职业危害的监督培训,由各中队执行,全年不少于二期,每期一天。

  5、食品卫生管理员、放射人员的培训由卫生局统一安排时间。

  四、培训内容

  根据各单位不同工作职责组织分类培训:

  (一)对全县餐饮业主、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内容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及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等。

  (二)对放射人员培训内容为:《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程序、《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

  (三)对卫生监督员培训内容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等等。

  红旗乡卫生监督站

  20xx-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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