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作计划

时间:2024-06-28 10:43:2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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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计划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民工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民工工作计划

农民工工作计划1

  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农民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一、深化和谐社区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开放型、多功能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建设,并逐步向农民工免费开放;加大对社区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社区平台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社会治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村民自治工作。

  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居民自治,自觉遵守社区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社区民间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组织引导进城务工青年中的流动团员在社区进行团员注册,并积极参与社区团的活动。宣传推广工业园区公寓型社区加强农民工自我管理的经验。研究制定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农民工参与社区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推进城镇社区建设。

  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街道、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农民工工作计划2

  德育工作是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摆在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适逢一个新的三年到来之际,特别拟定我校三年德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现状分析

  我校建校一年多来,德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开展了很多的活动,也获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对于一个硬件设施先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社会给了许多的机会,现在又正值大搞城乡一体化,应该说我校德育工作的任务是任重而道远,就目前情况而言,学校文化建设难以彰显特色,虽然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但是我校所处地段没有可以依托的东西,学校自身也没有传承的文化,所以确实举步维艰,很需要专家集中诊断,帮我校指明方向,分析现状如下:

  1、德育负责人自我分析

  我是一个年轻教师,工作了两年多,自己觉得自身有一些优势:踏实肯干、有一定的想法、不计较得失、不怕累。这些特质对我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要想把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让学校德育工作受到师生和家长以及社会的认同,光凭这一点点是远远不够的,我自己很清楚自己的缺陷:性格不够火辣、细节照顾不周、经验缺乏、见识少„„这些使我的工作进步缓慢。

  2、教师分析

  我校教师大多是年轻教师,有很多都是才从大学校园走促来的,所以没有经验是普遍的现象,而德育工作的重点是教育学生和拉近学校和家庭的距离达到家校共育的局面,这对老师特别是班主任的要求相当高,而要把这些工作交给年轻教师来做好,的确很难,所以我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年轻化对开展德育工作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3、学生分析

  我校是一所农民工子弟校,虽然有很好的设施设备,但是生源差、杂。大多学生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差,学校必须花很多时间狠下大力气抓养成教育。另外,学生由于家庭环境影响,见识少,所以害羞、自卑,这对孩子的发展相当不利。

  4、家长分析

  我校学生的家长大多是进城务工农民,这一群往往文化素质低,有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温饱问题,对于孩子的期望值不高。所以,要他们重视孩子的发展这是很难的。另外,家长自身素质的低下也影响了孩子,不管是行为习惯还是言谈举止,都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深受影响。所以“5+2=0”的局面在我们这一类学校体现得非常彻底。当然也有一部分素质相对较高的家长,他们大多是学校周围的农户,受过一定的教育,也有一定的教育意识,但是毕竟认识不到位,过分的希望依赖老师的教育促孩子成长,这也是一个问题。

  二、指导思想:

  任何工作开展都得依靠一个有统领作用的思想,这三年我校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教育创新。继续沿着“自信”这一条发展思路开展德育工作,实行“三步走”:一抓学生行为习惯、二抓班主任队伍建设、三抓家校共育。只有这样“三管齐下”才能让八七的学生在校园自信健康的成长。德育活动争创特色,让德育工作有益于学生,方便于教师,熏陶于家长,力争达到促进个性发展,促进全面发展。

农民工工作计划3

  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劳务办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农民工劳动保障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市农民工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健康化发展的道路。

  一、加强技能培训工作

  一是根据各县市区的培训能力,年初把省厅下达给我市培训农村劳动力2.8万人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二是严格对照定点培训机构条件,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33家定点培训机构的考核、评估和管理。淘汰不能胜任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选拔具有一定培训能力、教学管理比较规范、有必需的培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比较雄厚、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培训与就业结合比较好的培训机构,充实我市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三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四是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方案》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分工,合理安排资金,落实培训补贴,严格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培训合同制、管理台帐制、情况月报制、评估验收制和检查督办制等制度。五是针对农村劳动力普遍职业技能素质差,转移就业难度大,外出打工收入低,制约劳务经济发展的状况,突出抓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按照“以市场引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的发展思路,加快农村劳动力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步伐,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提升他们转移就业的竞争能力。六是就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方便农民劳动者,利用开展“送岗位信息、送就业服务、送技能培训、送技能鉴定”的“四送下乡”活动,把职业技能培训延伸到乡镇、村组,就近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使广大农村劳动力不出乡镇、村组就学到了技能。

  据调查统计,仅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通过“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等多种形式,培训农村劳动力1.6万余人,占全年计划2.8万人的57%,其中,90%以上经过培训,实现了转移就业。

  二、建立劳务输出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劳动力市场建设,通过劳动力市场这一主渠道,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输出。二是加强驻外劳务机构或劳务信息员队伍建设。为了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向外派驻劳务机构,或从本地在外务工人员中,聘请为劳务信息员。平时劳务信息员把在务工所在地收集到的用工信息,及时地传递给家乡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有目的.的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减少了农民盲目外出务工地经济损失,提高了劳务经济地效率。三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多种形式的劳务输出模式。

  据统计,1-6月份,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占全年任务3万人的73%,为全市劳务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解除广大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认真落实执行《市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依法将农民工纳入了基本医疗及工伤保险范围。到年6月底,已有22277名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28178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四、加大维权执法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工作力度。一是依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各用人单位,特别是使用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继续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我市已于年在建筑领域实施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力度,我市今年继续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向农民工集中的交通、水利、铁路工程等行业推广。三是认真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1-6月,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处理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违法行为200余起,其中,为农民工追回被克扣拖欠的工资300多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作计划4

各县(区)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明确各级艾滋病防治领导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宣传任务,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优势与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力度,有力有序地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遏制艾滋病在我市流行和蔓延,市防艾办制定了-全市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请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市防艾委成员单位把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氛围,提高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程度。

  具体目标:到底知晓率达60%以上;底知晓率达65%以上;底知晓率达70%以上;底知晓率达75%以上;底达80%以上,争取达到85%。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大力开展全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与重要时段集中性的宣传教育相结合;

  (三)对一般人群以普及知识为主,对高危人群以结合干预措施的宣传教育为主;

  (四)认真把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政策性。

  三、计划时间

  时间:7月至12月。

  四、阶段安排

  宣传工作分动员安排、深入宣传、总结考核3个阶段。

  (一)动员安排。

  每年第一季度为动员安排阶段。市防艾办以文件或会议形式对全市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市、县(区)防艾委成员单位进行动员,作年度宣传工作安排。

  (二)深入宣传。

  每年第二、三季度为深入宣传阶段。各级防艾委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根据年初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配合协作,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在节假日和农忙期间,播放农民工预防艾滋病节目2次以上,全年累计不少于10小时;报纸、期刊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信息10条以上,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农业部门把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内容,编入《农民务工培训读本》等培训宣传教材。建设部门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建筑业农民务工常识读本》,向建筑业农民工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督促建筑业农民工集中输入企业结合技能、安全等培训,加强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劳动保障部门把防治艾滋病知识作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岗前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在2课时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重点在春节、农忙两个时期,向返乡农民工发放1封信、1份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和2只安全套,并做好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农民工集中的私营企业和单位,每年开展2次以上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工发放1份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工会组织把农民工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在农民工集中场所,举行2次以上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对艾滋病的认识,加强农民工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共青团组织把防治艾滋病教育纳入“千校百万” 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在进城务工青年比较集中场所,举办专题讲座,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开展防治艾滋病教育培训,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妇联组织把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总体计划,在进城务工女性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开展2次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她们掌握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减少艾滋病对女性农民工的危害。工商联组织会员单位,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工作的场所,对以上两个商会企业的农民工进行2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卫生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师资培训,编写培训宣传资料。在农村村社制作艾滋病防治宣传牌和墙体标语,每年不少于300个,五年内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开展农民工艾滋病免费咨询。在农民工较多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开展艾滋病行为干预工作。每年组织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提高艾滋病知晓率。宣传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其他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氛围。

  (三)总结考核。

  每年第四季度为总结考核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对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工作计划,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防艾委、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好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减少艾滋病对农民工的危害,有效遏制艾滋病蔓延。

  (二)各县(区)防艾办和市防艾委成员单位要在7月底前向市防艾办报送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培训人数等量化指标。从开始,在每年第一季度未,向市防艾办报送当年工作计划,年终报送宣教工作总结。市防艾办设在市卫生局。

农民工工作计划5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xx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xx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xx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xx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xx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xx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关注进城务工女工人群,以“学习科学、拥有健康、享受生活”为主题,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引导务工女性增强自我保护、保健意识。拟于第三季度在广东等省务工女性集中的县市举行专题活动。组织一批女医生深入社区,进行以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孕产期保健覆盖率和常见妇科病的诊治率。

农民工工作计划6

  一、主要目的

  近年来我县的农民工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外得到了广大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广大农民工的自身合法利益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县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还不够大,农民工自身的技能单一、自我法律意识不够到位等因素,导致一部分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劳务收入没有得到大的改善。同时,也还存在一批具有刻苦耐劳,急于学得一技之长的农民们想通过政府的集中培训和输出,使他们获得就业机会,增加家庭收入,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因此,如何探索一条服务农民的劳务输出机制势在必行。

  为充分利用“推荐会”平台效应,展示XX农民工的风采,增加农民工的'自身就业本领,打造XX职业技能教育和劳务输出就业链条,促进XX农民工合理有序流动,争取更多的XX农民工到外发展,加大我县对外劳务输出和农民工维权力度,增加广大农民的务工收入,为建设XX新农村,加快和谐XX建设步伐寻到一条积极的路子,特拟定我县农民工集中输出推荐会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版权所有

  活动由县委人才办牵头揽总,县劳动局具体承办,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职业中专、、县司法局、县委党建办、县招商局配合。成立XX县农民工集中输出推荐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会务组、联络组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1、组织开展集中活动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2、组织100名以上农民工参加用工签约;

  3、负责落实推荐会地5家以上的新闻媒体单位在进行跟踪报到;

  4、负责邀请50家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代表参加集中推荐会。

  5、力争达成100名以上的用工协议。

  四、活动内容

  (一)集中宣传

  (二)农民工的组织

  (三)用工企业的组织

  (四)当地党政领导拜访

  (五)举办集中输出推荐会活动

  1、时间:待定

  2、地点:待定

  3、参会人员(约人)

  (1)出席领导:(约人);

  (2)签约双方代表约人;

  (3)新闻媒体记者约人;

  (4)XX县代表团其他人员约人。

  4、会议议程:

  主持人:

  (1)致辞;

  (2)发布新闻(介绍XX的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农民工现状及优势等);

  (3)对方领导讲话;版权所有

  (4)企业代表讲话;

  (5)农民工讲话;

  (6)用工签约仪式。

  (六)建立农民工党支部;

  (七)建立农民工服务站。

  五、责任分工

  (一)宣传组

  (二)会务组

  (三)联络组

  六、日程安排

  月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月日,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筹备协调工作会,检查、督促推荐会进展情况。

  月日,基本完成有推荐会关筹备工作。

  七、经费

  整个活动经费由县财政解决(经费报告另行报送)。

农民工工作计划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5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保障、健康教育等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农民工输入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把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结合本地区情况,选择职业病多发行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强化为农民工服务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对农民工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惠民政策。在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实行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并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方便农民工就医。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民工医疗开支。鼓励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医疗费用实行自愿减免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农民工因公受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时,按照标准对农民工劳动能力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的鉴定。

  (三)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对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按治疗规范、常规、指南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在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四)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参合农民工在城市就医后的合作医疗结算方法,主动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配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和发证后监督工作,加强农民工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在食物中毒高发季节,要对农民工食堂卫生状况开展专项督察。要强化农民工食堂开办单位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工人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重点环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要加强与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以农民工的主要居住地和流向为基础,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问题,以满足农民工基本健康需求为重点,普及基本卫生知识,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一)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流出地的健康教育。要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列入省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与计划;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的优势,组织开展流出地农民工转移健康教育培训。

  (二)开展乡镇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自我救护技能培训;针对女工生理特点,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加强有关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要强化乡镇企业经营者实施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培训的工作职责与督导。要以点带面,开展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乡镇企业健康促进工程的试点工作。

  (三)以城市建筑工地、大中型生产企业为重点场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传播材料、组织学习班会、大型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流入地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加强农民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结合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服务,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以散居在城市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对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有针对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母婴保健法》的宣传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对象,在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五)开展城市(镇)集贸市场健康教育。针对从事饮食、服务、商品营销行业的农村流动人口,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政策法规和重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力度,预防人禽流感、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加强铁路交通等流动过程中健康教育。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集中流动过程中,在全国铁路、交通港(站)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加强卫生法规宣传,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现将我部“20××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农民工工作计划8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

  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

  根据20××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

  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

  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

  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关注进城务工女工人群,以“学习科学、拥有健康、享受生活”为主题,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引导务工女性增强自我保护、保健意识。拟于第三季度在广东等省务工女性集中的县市举行专题活动。组织一批女医生深入社区,进行以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孕产期保健覆盖率和常见妇科病的诊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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