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4-09-19 09:59:5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中的作文5篇(热门)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中的作文5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中的作文5篇(热门)

初中的作文 篇1

  我最熟悉的,就人属她了。她有一个圆圆的脸,浓黑的眉毛下,有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星星一样一眨一眨地,高高的鼻子下面,还有一张总是爱笑的樱桃小嘴!这个人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心灵手巧,不管什么东西她一学就会,凡是需要动手的东西都难不倒她,她编的辫子可漂亮了。

  我的妈妈还是一个大厨师,她会做的.菜可多了,而且味道超级无敌棒。她会做鸡蛋炒西红柿、红烧带鱼、蒜蓉西兰花、蚝油生菜等。但我最爱吃妈妈做的萝卜炖排骨,她炖的汤很清淡,没有饭店里浓浓的调料味,特别的好喝。每年到了冬季,妈妈最喜欢做这道汤了。妈妈常说:“冬季要多吃萝卜,它的作用赛过人参呢!”妈妈还说:“不管是白萝卜还是红萝卜配排骨炖汤都好喝!因为白萝卜具有很好的消炎、化痰、止咳、理气的功效,而红萝卜含有很多的维生素A,对我们的睛眼特别的好,特别适合我们不学生吃。”

  妈妈每次做菜时都特别认真,我觉得她做的每道菜是带着爱做的,所以妈妈做的菜色不仅香味俱全,而且特别的香,每次看得我直流口水。我特别喜欢吃妈妈做的菜,我可是她的铁杆粉丝呢!

  妈妈她不仅能做一手好菜,还是是个电脑能手,打字特别快,可以做PPT,可以设计。她还爱看书,爱拼装等等,总之,在我的心里,我的妈妈聪明能干,无所不能,每当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她总是默默地站在我身后,一一帮我解决。

  妈妈不仅仅是我最熟悉的人,而且也是我最好朋友。我爱我的妈妈!

初中的作文 篇2

  随着当今经济的飞速发展,创富的机会当然有所增多,因此,当代许多大中小学校的学生,甚至家长不太看重读书的重要性。一致的理由是:读书无用。

  确实现在许多大小报纸时不时的刊登上某地某人初中没毕业或没上大学就创立了XX公司,成为大富豪----这可能是事实,或者还有一些老一辈的人因以前教育条件差,没有多少文化却成为XX公司的老总甚至百万,千万富翁----这也许也是事实。于是学生家长便下结论:读书无用,不读书仍能发财。

  单据这一点而论,却是盲目不足据的。某些人的创富只能说明他们独特的经济管理才能和闯劲,配上很好的时代机遇,而不能说因为文化少。新闻只报道“新”,“奇”事。而在大千世界中有更多的人凭着在读书年代获得的知识和建立的思维而有所成就,却少报道。社会上有更多的经理部长难道不是读书人吗?只是普通而登不上报纸,再从另一角度来讲,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天才的经济管理能力和适时的运气。若不然,中国乃至世界便不用大力发展教育了。袁隆平,钱学森式的人物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了。更何况能力的大小,贡献的有无,不能仅仅凭着赚的钱的多少来评价。

  所以说:“读书岂能无用?”。

  如果是为了科学技术研究而学习的话,说实在的,现在学习的数学物理等确对日后的世界性难题无大帮助。可大家都知道,不会算术何来数学研究?不懂生活中的物理又何来深入浮力定律,牛顿定律?最重要的一点是凭借那一知识点来开发智力。人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拥有天才头脑的爱因斯坦之所以成为一代数学大师,物理专家,阿基米德之所以成为数学巨匠,这与他们的.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分不开的。

  所以说:“读书岂能无用?”。

  如果是为了经济与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的话,在学校确能获益不少。比如说,学习《论语》能让人明白更多的人生哲理,清除内心的污浊之点,扩大人的心胸,懂得如何待人处世;学习历史能使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还增长我们的见识;学习地理能足不出户而知世界各地风土人情,矿产,交通等等情况,学习生物能使人了解生物的构造,生长规律等等。难道能说读书无用吗?

  今天是大学生的年代,明天便是研究生的年代,也许后日就是博士生的天下。如今世界的大小公司都要招至少本科学历的人才,初中高中文凭到哪都拿不出手的。相比之下,又有谁愿意放弃一个清华大学高才生而选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来自己公司工作呢?

  所以,我可以坚定的说:“读书岂能无用?”。

初中的作文 篇3

  “关心”在世间是多么重要啊!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对于需要帮助的人来说是久久温暖在心中的阳光,带来了惬意。

  人世间怎能没有关心呢?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关心,那将会互相残杀,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是无法估计的。关心只要人人都具有,世界才会充满爱的味道。

  在小学时的我们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成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人,老师不正是都想让我们天天向上,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吗?正是这样,老师也是如母亲一般呵护我们,付出真诚的心意教授知识。当然也少不了关心散发出的强烈又极其温暖的光亮,它坠落在我们炽热的心中,难以从记忆中抹去。我就举例说明吧!

  我在这所学校中生活的时间只有二年,但是,让我看见了,碰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刚来的我,胆小害怕都立在我的面前,我像一朵花儿一般软弱无力,好像微风轻轻一拂过,我就要倒下。朱老师对我也十分照顾。在这二年的锻炼与磨练中,我知道了友谊的深厚,团结的力量有多大,更重要的是懂得了关心他人。时光如流水般,悄然无声的溜走,一点儿痕迹也没有。

  放假时,我看见父亲的头发两鬓之间,突然冒出了白发,胡须上也有。我只是不想让父亲有太多负担与压力,只想为父母做一起力所能及的事。我有时帮爸爸剥菜,或钻螺丝钉凑成能装满一大袋的塑料。我也会给父母捶捶背,调皮的`弟弟总是喜欢和别人东追西追,可是,父母忙的根本没有时间去找,只好由我去找、去喊了。我学会关心父母了,但我也关心同学,同学在伤心时,我总是去安慰她,让他别哭了。眼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根本,要去坚强面对。

  我帮助父母减少一点压力,我很快乐,父母也会因我而快乐自豪。关心他人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关心”对人世间的情感是如此重要,多大的力量啊!就让我们把关心传播在每一个人的心底间。

初中的作文 篇4

  回忆慢慢积累成茧,恍然间,我想起了那一幕。那一抹长驻我心底的风景。

  每年端午,奶奶都要自己包粽子。而我和表妹就在一旁拨弄粽叶,也学着奶奶的样子一本正经地包着粽子。结果奶奶都包好了好几个粽子,我们一个成型的粽子也没包好。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所以我无奈的放弃了。但是我们不甘心就此结束,所以就拿破粽叶练手。表妹为了多拿粽叶,甚至将几个好的粽叶破坏了,被奶奶骂了一顿。

  粽子通常有腊肉粽子和蜜枣粽子。本来还有豆粽,不过我不爱吃豆子所以奶奶没有包。包粽子首先要拿两三片粽叶,然后把她们卷成圆锥形。这个时候就可以填放馅料了,放好了之后就到了那最考验技巧的那一关,也是最关键的那一步———捆粽子。奶奶包粽子的经验是慢慢积累起来的,她看见我们包粽子时手足无措的样子说:“等你们长大以后肯定会包的越来越熟练的”。但是此刻,我看看自己包的粽子,脑海中浮现四个大字“惨不忍睹”。

  这时候的我和表妹也就只能帮奶奶递递剪刀,理理粽叶。看着奶奶包的.粽子越来越多,我们很是羡慕。奶奶还特地包了一些小的粽子,为了给我们尝鲜。因为煮粽子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而我和表妹又是地地道道的小馋虫。又过了一段时间,奶奶终于包好了粽子,是时候煮粽子了。奶奶朝大锅里放了许多水,随即开始放粽子。我和表妹缠着奶奶放了几个我们包的奇形怪状的粽子,我觉得都不能称之为粽子了,顶多算用粽叶裹成的一个球。

  我们一直等待着粽叶煮好的时候,但是我们的耐心很快就被消磨殆尽。开始一次又一次的问奶奶粽子好了没有,答案是否定的。到了晚上,奶奶对我们说可以吃粽子了,我们内心满满的记激动。大人们也都回来了,我们一起开始吃粽子。

  这时候温馨美好的场面正是长驻我心底的风景。

初中的作文 篇5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两扇黑漆的大门上,刻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虽然斑驳脱落,却依然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作广亮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一扇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高台阶上有一个平台,由于平常大门不开,平台便显得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走动的人们,一眼就能够望见他的小摊。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酸枣面、洋画片、风车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特别是泥玩具,大多是一些小猫、小狗、小羊、小老虎之类的动物,都是王大爷自己捏出来的,再在上面涂上不同的颜色,活灵活现,非常好看,卖得也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们欢迎。有时候,放学后,走到大院门口,我常是先不回家,站在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也不管我。如果赶上王大爷正在捏他的小泥玩具,我便会站在那里看不够地打量,忘记了时间。回家晚了,挨家里人一顿骂。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呢?这是小时候最令我感到神奇的事。

  王大爷那时候50岁出头,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里。他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候,别看王大爷小摊上的东西很便宜,但小街上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富裕,王大爷赚的钱自然就不多,只能勉强维持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但是,大院里所有人都知道,儿子是领养的。那时,儿子将近三十,还没有结婚,是一名火车司机,和王大爷老两口挤在一间东厢房里。小摊挣钱多少,王大爷倒不在意,让他头疼的是房子住得太挤,儿子以后再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一提起这事,王大爷就“嘬牙花子”。

  那是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正值“大跃进”,全院的人家都不再在自家开伙,而是到大院对面的街道大食堂吃饭。春节前,放寒假没有什么事情,我常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玩。那一天,他正在做玩具,看见我走过来,抬起头问:“你说做一个什么好?”

  我随口说了句:“做一只小马吧。”

  他点点头说好。没一会儿的工夫,泥巴在他的大手里左捏一下,右捏一下,就捏成了一只小马的样子。然后,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了句:“黑的!”

  “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然后说:“一色儿黑,不好看,咱们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的脑子转弯儿不灵,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赞扬起来。

  第二天,我在王大爷的小摊上,看见这只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就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只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忍不住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只小斑马,只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价钱稍微贵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虽然暂时还站在王大爷的小摊上,但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幸运的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就很难过,好像小斑马本就是我的,但会被别人抢去,就像百爪挠心一样难受。在这样的心理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色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我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身后,我很怕,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的夏天,王大爷要去甘肃。这一年,为了疏散北京人口,也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就收摊回家了。那一天,小街上显得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到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的时候,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40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已经70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40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甘肃,走过甘肃的好多地方,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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