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作文常用(3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的作文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的作文 篇1
看着一片片枯黄的叶子从我眼前落下,闻着不时传来的桂花香,我知道秋天已经来到了我们身边。对于秋天这个季节,我是十分喜爱的,因为会有累累的硕果在这个季节成熟,会有艳丽的菊花在这个季节怒放。在今年的这个金秋,我又有了一个有趣的发现:秋天的动物分秒必争。
秋天过后就是凛冽的寒冬,所以小动物们都会在这个季节抓紧一切时间收集粮食,生怕冬天没有东西吃,饿肚子。要问收集、储存的高手是谁?蚂蚁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no.1。
在秋天的每一个清晨,勤劳的小蚂蚁就会走出自己的小窝寻找粮食。它们的身影分布在各处,茂密的草丛、金黄的田野、热闹的菜园,都是它寻找粮食的场所。如果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食物,小蚂蚁会在上面爬过一遭后,迅速打道回府,搬救兵。领头的蚂蚁会指挥着这群蚂蚁如何搬运:先一拥而上,咬咬啃啃,然后各自背着一块食物搬回巢穴。如果食物太大,搬不进窄小的洞穴,聪明的蚂蚁会再次一拥而上,啃啃咬咬,一块一块搬进去。总之,它们绝不会放弃自己的食物。
小蚂蚁搬运食物时的`形态和人类的军队十分相似,每只蚂蚁之间的距离不会超过0.5厘米。而且它们十分团结友爱,在搬运过程中,如果有一只蚂蚁累了,其他蚂蚁都会停下来等待对方的。即使遇到危险,它们也不会放弃同伴的生命,各自逃命,而是众志成城,共面困难。
朋友,你们说秋天的小蚂蚁值不值得敬佩?
初中的作文 篇2
家大概就是每个人的栖息地,早上“我出门了!”晚上“我回来了!”每天四处奔波,但是总要回来的地方。但若仅仅是这样,那也只能算得上是栖息地了。
一说起家这个词,就好像凭空多出了各种颜色、声音和感觉。窗台上晾晒着的鲜亮衣服,隔着门厨房里的掌勺声,邻家老人拍肩的厚实。让人真真实实地感受到家的存在。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是一句俗语,却也道出了家乡人的真实情感。家乡的一切都犹如一条条无形的线,牵引着我们。曾经全家出门游玩,在车上与邻座的大妈小聊了几句,惊奇地发现对方是我们的老乡,就迅速地熟络起来,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奶奶坐不惯车,一路颠簸,难受得面色发白。邻座大妈二话不说拉过奶奶的手帮她按捏几个穴位,一边告诉我们这样捏会感觉好一些。看着她低头继续为奶奶揉穴的样子,隐约感到好像是家的感觉。虽然奶奶最终还是忍不住呕吐,我们还是感动了好久。之后奶奶好了不少,也与我们聊了起来,聊到兴致处,每个人的表情都散发出温和的味道,紊然是家的感觉。这种气氛总让人有家乡的归属感。
人是家的必要条件。有了人就有了温度。楼下有个老人孤身一人住,却从未见过他向朋友抱怨自己的儿女不孝顺。一天好奇问起,老人回头看向他自己种的那些花花草草,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虽然我的儿女不在身边,可是我身边的可不都是家人吗!虽不是家人但更胜于家人啊!”他顿了顿,“就算他们带我走,我也舍不得这里啊!”随后拍拍我的肩,又去照顾他的花草了。一时有些发怔,看见老人渐行渐远的身影才匆匆赶上。心想这应该就是了。
家乡每个人都熟悉的景物,在被人们所完全接受后,也成为了家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站在广济桥上,轻抚被烈日灼烧得滚烫的扶手,竟感到了丝丝凉意。从小到大,它都一直横跨在这条流动的运河之上。像一个老人,日日夜夜,见证了这个地方这么多年来的变化。不知不觉中已经完全融入到了我们的`生活中。晚上,没有了白天作为景区的繁闹,变得更加的安静。阵阵晚风拂过,吹干了黏腻的汗,连同焦躁的心也完全平静下来。总会有老人到广济桥上乘凉,拿着一把老旧的蒲扇,慢慢地摇着,摇着。遇到熟人时打个招呼,亦或与朋友慢慢讲述以前的故事。家乡的长久陪伴,在日积月累中变的更加难以割舍。
一直都在家,便体会不到对它的情感,一旦离开了,对家乡的思念,便会源源不断地从心底涌出来。偶尔离开这里,去到别的地方,便会想家乡的人,家乡的物,家乡的景。虽然这里的景可能并没有那么的壮丽,物也没有那么的精致,但是人却是最最让人感到温暖、舒心的。
无形之中好像有线在其中,连着这片土地,和土地上的人们。每个人都热爱着这个地方,热爱着这里的每一个人。
初中的作文 篇3
本人:姓马,名英鑫,数学顶呱呱,语文呱呱叫,天文地理也略知一二,但就是有一个臭毛病——不爱运动,但是嘛,像我这样的人也是有体育爱好的。Let’s go!想知道就和我一起看看吧!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太阳公公已经在天上高高地挂着,正把阳光传送给大地呢。而我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这时老爸飞奔过来对我说:“小子,来,老爸和你‘杀’一局。”这话一出,我一个鲤鱼打挺起来说:“来就来,我怎么会怕你呢!”我那原本惺忪的双眼顿时变得特别有神。我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好了衣裤,以 “百米冲刺”的速度向乒乓球桌飞奔而去,此时我敢打赌这速度是“飞人”刘翔都不能匹及的。我们二人争先恐后地来到球桌,“怒视”着对方,哈哈,看来一场大战是避免不的了。
才开局,爸爸一个不小心,发了一个高球,一来就有这样的`好机会,不要白不要,看我的“横扫千军”球,那白色的小精灵划着弧线向老爸的“阵地”飞去,我心想:哈哈,这下你输一球了吧!我正美美地幻想着,突然“啪”的一声,球回抽到我的脸上。老爸哈哈大笑,对我说:“骄兵必败呀!”你何必这样想不开呢?悲哀,悲哀。”看到老爸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我就气不打一出来:好,你等着,这次有你好受的。我心里暗暗地想。
不知不觉,时间已过去好久,可我们还是在激烈“交战”中,仿佛这世界的事件全都与我们无关。这时老妈来啦,佯怒地说:“大将军,是打乒乓球还是吃红烧鸡呀!”我们想着往日令我们垂涎三尺的红烧鸡,但今天仿佛没了吸引力……
Look,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运动——乒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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