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我作文

时间:2022-05-29 10:28:1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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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初一的我作文汇总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初一的我作文汇总10篇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记得那天,春意盎然。

  天空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风轻轻地吹拂着柳丝。一点又一点的碧绿在枝条上绽放,远处刚开花的桃树上,淡妆浓抹。

  我们一家人驱车前往一个风景宜人的地方旅游。车在乡间小路上颠簸,妈妈举着相机不停的朝窗外拍照,我却听着悠扬的音乐,进入了梦乡。

  到了目的地,我晕晕乎乎的下了车,很快的加入了大家走马观花的行列:爬山、走索道、坐船、游湖……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筋疲力尽,恋恋不舍的踏上了归途。

  坐在车里,我翻看着相机里一张张的照片,回味着这段旅程,当我翻看到最后几张时,便深深的后悔了——我竟错过了最美的风景。

  一张照片里,大片的油菜花平铺在田野里,它们茂盛的怒放,黄灿灿的花田一直绵延到树林边。近处,有几只蝴蝶翩翩飞舞着,一群麻雀在枝头上伫立,仿佛也被美景陶醉了。

  另一张照片里,小麦苗刚刚返青,叶尖也由深青变成浅绿,茎秆挺直了,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旁边,一位牧羊人手执一根羊鞭,羊群在麦田边的田埂里悠闲自在的吃草。

  还有我一直想要看的城里见不到的水牛、有着五彩翅膀的小鸟、飘飘洒洒的柳絮……这些,都是路上采撷到的最美,而我却视而不见,只知道欣赏目的地的所谓的`“美景”。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伊丽莎白女王对一群孩子们说:“我的手提包丢了,它遗失在了花园中,你们能帮我找回来吗?”孩子们立刻就出发,不一会儿,手提包就找到了,但让孩子们惊喜万分的是,在寻找手提包的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了许多玩具。

  确实是这样,我们不少人在追逐某一目标的同时,却忘了品味路上的风景,结果固然重要,但只注重结果,却忽视了过程的享受,因而错过了很多最美的风景。

  那一次,我久久凝望着照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姓名:马克吐温大家都知道吧,我就是那个什么什么吐温啦。

  性别:男左?右,我的性别就是?里的字。

  年龄:10岁+4岁

  生日:大家知道歌曲里唱的王二小吧,他哪天去世我就哪天生。不过,好像年份不一样。

  爱好:听音乐,看小说睡觉。

  所在年级:一年级,呵呵,只不过是初中一年级。

  最崇拜的作家:冰心,鲁迅,我。

  最喜欢的文学作品:《林海雪原》,《红楼梦》

  看完了,大家可能会提出一个问题:你不是女孩吗,怎么会叫这种名字?其实,我也不知道。名字怪也不是我的错误。不过,我不仅名字怪,其实性格也怪。

  我这个人曾经小时候很孤僻,但是长大却不一样:性格也开朗了一些。不过,性格虽然开朗,但是也越来越古怪,同学曾经给我颁了一个性格古怪奖,并举出来我性格的特点:想说话就说个没完;不想说话就一句不说。如果别人惹了自己,就会乱发脾气,过一会儿,又多云转晴了。

  我这个人不仅性格怪,生活习惯也怪的要命,我总觉得我懒懒的。我的同学给我开了个药方:整天昏昏欲睡,什么事懒得去想,懒得去做。要是放了假,恨不得睡到第二天早上。并对我说:你已经‘无药可救’了。

  说实在的`,我并没有想过要改变我自己,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要做就做一个不一样的我,多彩的我。我就是我。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近乡情更怯”。果然,随着大巴缓缓开入县城,我的心怦怦的跳,十年了,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调皮捣蛋的中学生了!我终于成了教学生的老师了!激动的心情无法抑制。大巴终于进站了,我缓缓走下车——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街道已经被绿树围绕,满天飞扬的尘土已成为传说,更别说随地的果皮纸屑了。

  我提着我的.两大包行李——满满的书——来到了魂牵梦萦的母校,整个校园绿树成荫,处处都散发着阵阵花草香,一个凉棚下自行车排得整整齐齐,最令人惊讶的是:每一架车子都没有上锁!这让我想起了十年前我的自行车就放在家门口依然被偷了!

  我很疑惑地去问保安这是为什么,他解释道:“现在整个县城已经没有小偷了!你看看谁家的东西还需要上锁?”我如同喝了蜜似的。保安继续说:“现在社会发展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谁还会去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啊!”是啊,人人都能吃好、穿好了,谁还会做违法乱纪的事呢?好一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美好图画啊!

  走进校园,四幢教学楼围着的广场上几位老师正在交谈,清风掠过碧水蓝天,伴随郎郎书声……我深深的爱上了这个书香校园!

  我径直走到了任课的教室窗前。,怎么这么巧呢?这不是我读书时的教室吗?同学们已经开始朗读《弟子规》了“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那声音,那气势简直就是祖国的栋梁!

  我心中感慨万千,这就是我的学生,将要工作的地方,这就是我心中理想的城市,这就是我要的教育!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新学期的到来,使我们从年幼蜕变到成熟,我们同时也迎来了第二次阳光体育活动。

  我和我的朋友不仅是死党,更是比赛时的搭档,她谦让的品质常常令我感动。

  我经历过数次分分合合,最终命运还是使我们相遇了。我与她的组合相当独特,我们有着身高上的差异,但是心是野的,它们都渴望赢得第一。所以我们便给组合命名为“最萌身高差组”。

  每临体育课,我们都会卖弄着我们天衣无缝的配合。他总是很谦让的,让我用右手,而自己用左手。(在我们都是右撇子的情况下),一次次的努力都有新的进步,虽然也有绊脚石,但是我们总是相信自己,将绊脚石化为垫脚石,从而来提高自己。

  有一次我们就遇到了一个大绊脚石。体育课练习时,老师来选人,老师说我们身高不合适。师辞以身高有差。我与她只是更加努力的练习,从而来获得老师的认可。一遍、两遍、三遍,一次次千篇一律的练习对于我们来说并非无聊,而是分外令人热血激荡。

  比赛时选不出人了,而我和她便带着我们的身高差上阵了。一组、两组、三组。终于到我们了,我们宛如恶狼扑食般,向前冲。比赛分为两场前,三个班,后三个班。比赛终于结束了,经过激烈的角逐,我们班得了第二名。放在我和她心上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拥有目标是一种智力,到达目标是一种能力。”而我们是有这种能力的。

  谢谢你,我的朋友,我的死党,我的搭档。你的谦让,让我深刻于心。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我!是个女孩,本来也应该是文弱书生派的弟子!可我却充当了“武当派”的角色,天生的活泼好动。按我说,就是投错胎了!按古讲,可真是韩非的弟子啊!见笑,见笑!说我是韩非的弟子,那可是名不虚传的:

  6年前的一天,我在祖父家的园子里玩,玩得正起劲呢!忽然,一条满身是泥土的'“爬行”动物向我靠近。年幼的我,还觉呀然一惊!心想?这是什么怪东西!真难看。你看,这另人厌恶的东西!恶心、干呕一齐向我奔来。

  过了一会儿,我好些了。再一看那个恶心的东西,我就气不打一外来,心想:“虫不犯我,我不犯虫”。哼!谁让你先惹我的!心想你破坏了我的好心情,我得把你处于死地。不、不、我还要把你千刀万剐!嘿嘿!小家伙,你马上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从地上捡起一把刀,用尽全身的力气向那条怪物斩了下去。一会,再看,不由惊呆了,原来一条怪物竞变成了两条!正向我涌来。不行!再来!我又一次斩了下去,结果那两条竞变成了四条!天啊!这回我可真是吓傻了!再来!我不懈气……。

  这时,祖父过来了,看着我手中的刀,又看看被我剁成肉酱的怪物。对我说:“孩子啊!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我茫然地摇了摇头。祖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这叫蚯蚓,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东西!它还可以疏松土壤,是有益于我们的,当时的我,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但还是没有知道是为什么?

  事隔六年,我的知识增加了许多,对年幼时的问题也解答出来了!这顽强的生命力不也正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吗?

  生活中,有许多人为了一点不如意,就想不开。而他们有没有想到蚯蚓这个卑微的生命和人类相比就是天壤之别!可它们对于困境,永不放弃,重获新生。人类是没有它们的再生能力,但是我还要忠告人类:要珍惜生命,丢掉了,就没有了,要珍惜它,好好利用它,让生命之花永远绽放!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初中第一学期已过去了,我对我的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是再了解不过了。下面就介绍一下他的特点吧:

  特点之一唠叨

  在遇见他之前,我从未看见过有男人如此唠叨,我越来越敢肯定他是霞山区最唠叨的男人了。记得有一次,他边给我们发昨天的听写,边批评我们说,听写实在是太差了,竟然有这么多人不及格,还说是实验班,比上届的`学生差远了!发完后,他有开始长篇大论:“学过的单词要会读、背、默,学过的单词要回去抄一遍,再默一遍;回家首先要复习,再做功课,后预习,不能把功课理解成作业……”他滔滔不绝地说着,我们“兴高采烈”地听着。他足足讲了一个小时,望着其他班放学的人,我不仅肚子抗议,耳朵也在抗议。到了六点整,他终于肯放学了。其实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好的,但是如果语言再简洁些就好了。

  特点之二亲力亲为

  有一次,值日的三个同学忘记扫地,所以教室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布满了垃圾。他看见了便拿起扫把,提着垃圾铲打扫起来。等打扫完之后,再批评那三个同学,并罚他们重扫一天。我觉得有点怪怪的,因为很少有老师会这样的,一般都是先批评学生再让学生去干。

初一的我作文 篇7

  吕布因其勇武被并州刺史丁原任为骑都尉,后屯于河内,任其为主簿,大见亲待。汉灵帝死后,丁原进京与大将军何进密谋诛杀宦官,并为执金吾。董卓入京之后,诱吕布杀丁原,并任他为骑都尉,非常信任、喜爱他,不久再任他为中郎将,封都亭侯。

  关东军起兵讨董时,吕布亦曾参战,却与将领胡轸不和而被孙坚所败,最后董卓挟天子迁都长安。董卓自知自己凶暴,为人所恶,所以时常要吕布作自己的侍卫及守中阁;不过,董卓性格又十分猜疑,曾因小许失意而向吕布掷出手戟,又吕布与董卓的婢女有染,恐怕事情被董卓发觉,所以心中十分不安。

  当时,王允、士孙瑞、杨瓒等密谋暗杀董卓,于是拉拢吕布,吕布答应,成功刺杀董卓,任职奋武将军,假节,仪比三司,进封温侯,与王允同掌朝政。

  投靠各方

  董卓死后两个月,其旧部属李傕和郭汜等本想解散部队,归隐田野,途中遇贾诩献计,召集旧部,攻入京城,吕布战败,于是仓皇出逃。吕布先投靠袁术,但因袁术不满他自恃有功而十分骄恣、恣兵抄掠,所以被拒绝,于是吕布改投袁绍。在袁绍处,吕布与他联手大破黑山军,但吕布又恃着功劳,向袁绍请兵,袁绍不应许,吕布将士又多暴横,所以吕布又被袁绍赶走。之后吕布投靠了张杨。

  争夺兖徐

  张邈受陈宫之言,决定请吕布入主本为曹操所有的兖州,当时曹操东征徐州陶谦,听到消息后立即回师,与吕布数次征战,最终,吕布不敌,东投刘备,刘备让他屯兵小沛。后刘备与袁术相争,吕布乘机夺取了徐州,自称徐州牧。刘备只好投于吕布,吕布反让他屯兵小沛。( )

  后袁术攻打刘备,吕布为免袁术北连泰山寇,围堵自己,于是出面相助,以辕门射戟解决事件,袁术麾下大将纪灵大赞“将军天威也”。而后,在陈圭挑衅下,吕布与袁术终断盟好,改与曹操短暂议和,袁术却让陈圭之子陈登成功与曹操连络,作为曹操内应以讨伐吕布。而因吕布与袁术终断盟好,袁术于是发兵攻打徐州,陈圭以反间计令吕布大败袁术军。虽然如此,刘备在小沛再次聚集了万人,吕布感到十分讨厌,于是再连络袁术,出兵攻打刘备,刘备只好西投曹操,决定联手对付吕布。

  惨遭缢杀

  东汉建安三年(198年)冬,曹操攻打吕布的根据地下邳,因吕布有勇无谋而多猜忌,不用陈宫建议,诸将又各自猜疑,所以每战多败。曹操围攻三个月,决水围城,吕布军中上下离心,其部下侯成、宋宪、魏续反叛,缚了陈宫投降,吕布在白门楼见敌军攻急,大势已去,于是令左右将他的`首级交给曹操,左右不忍,便于十二月癸酉(198年2月7日)下城投降。

  吕布命丧白门楼

  吕布被捆到曹操面前,曾要求松绑,曹操笑说:“捆绑老虎不得不紧。”吕布又说:“曹公得到我,由我率领骑兵,曹公率领步兵,可以统一天下了。”曹操颇为心动,但刘备在一旁说:“明公(曹操)您看见吕布是如何侍奉丁建阳(丁原字建阳)董太师(董卓)的吗!”吕布死前说:“大耳儿最叵信者。”(大耳儿刘备最不能相信)最后吕布被缢杀,然后枭首。其部属陈宫、高顺亦拒降被处死,张辽则领兵向曹操投降。

  性格特征

  吕布善弓马骑射,臂力过人,被喻为堪比西汉名将李广,同样有“飞将”的美誉。在民间有“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一说。

  不过他虽骁勇善战,但又势利多变,为人无谋,他知高顺言忠而不用,不听陈宫之言,更甚与麾下将领妻子有染,听信妇人说话,故除其勇武为人所记,个性却并不为人所喜。

  所以陈寿亦认为:“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

  《三国演义》描写他持方天画戟,骑赤兔马,头戴金冠;“三英战吕布”时关羽、张飞、刘备三人围攻吕布,亦未能将其战倒;又直接写他成为丁原、董卓的义子,加上自己姓吕,所以张飞说他是“三姓家奴”;加插了王允使计,以美女貂蝉离间他与董卓的“连环计”。并州定襄县(今山西省太原市以北、忻州市东南部)东南的中霍村据传是吕布故里,有“霍清泉”、“智擒赤兔马”、“歪脖子树”等民间传说,都与吕布有关。

初一的我作文 篇8

  色彩诠释了美,诠释了我,诠释了我的成长。

  ---------题记

  童年,也许我会把天空画成红色,把白云比作蓝色,把山脉画成金黄色,因为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咬着棒棒糖的孩子,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女孩。那时的我一定是粉色的,而且是淡粉色的。我可以玩过家家,捉迷藏,可以把玩具仍的到处都是,因为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孩子,我可以让爸爸抱我,妈妈亲我,向哥哥撒娇。因为我很轻很轻,我可以大胆地向爸爸索要幸福,向妈妈借来甜蜜,因为在那个穿着粉色上衣的幼稚女孩心中,快乐就是爸爸给的一颗粉色糖果,妈妈的一个深深的吻,一切都是那样简单。原来我就是那样单纯那样简单。

  现在我认为我的色彩是灰色,但仔细想想后又觉得是耀眼的火红色。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粉色太幼稚了,而幸福也不是人人都能给的,一个人独自回家的路上,我会孤独,面对着无尽的黑暗,忐忑的我会感到彷徨,接住一片残叶的我会为一个凋零的生命感到伤感。我必须和转角的童年说拜拜了,我必须脱下那稚嫩的外壳,因为现在的我会感到孤独,彷徨,伤心,愧疚,焦虑,悲痛……现在的我我变了,我开始抱怨:人,为什么要长大?为什么要变?我们懂的事业越来越多,也同时代表着更大的责任。

  青春是五彩的,亦很短,它有着一层绚丽的七彩包装纸,在下面便是无尽的灰色,而它的心却是火红色的,也许你越过坎坷,一生都是火红的.,而相反你没有做到,便会被无尽的灰色吞噬。比如……

  在夏日炎炎的烈日中,军训无疑是最痛苦的事,但如果你坚持到底,学到的东西会令你回味无穷。

  在一次考试中的落败,成为激励你成长的垫脚石,鼓励你做的更好,而你坚持了,也不失为一种成长。

  在耐力跑时,你每次都会遇到困难的瓶颈--极限,而你坚持下来后,迎接你的就是优秀的成绩。

  这一件件的小事对我们来说不就是一种成长,一种磨砺吗?

  如果你问我:你长大了吗?我会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我长大了!”在我成长道路那不计其数的绊脚石见证了我的成长。

  青春正茂的我是火红色的。因为我有着火的激情,火的坚持,火的奋发。

初一的我作文 篇9

  有时候四周静静的我会在想,十年后的我,在干什么?我那时是不是一个很出色的成功女士、女作家、女总裁、又或者是一名出色的女服装设计师,我是得多成功啊!渍渍渍,简直了我,简直棒得不要不要的,我的思绪回归现实,现实告诉我,你现在就是一卑微到尘埃的“沙砾”一切都是空谈,徒留一声叹息。

  读书时老师常常打击我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冬天早上醒了,外面寒冷刺骨,到处一片冰凉,缩回我胆佉的手,继续躺被窝中,我的思绪继续思考国家大事、继续思考小强真的“打不倒”吗?继续想我十年之后的我。

  十年后我已经到了30而立的年级,那时的我,结婚没有?离婚没有?未来的那个他是谁?性格怎么样?我事业成功吗?当然我的思绪比较喜欢往好的一面发展,比较喜欢好结局。

  十年之后的我,是一个全能型人才,是维密天使的首席设计师、也是位导游、更是著名作家,可以想象我每天充实而又繁忙的生活,在不同的地方走走停停,行走在形形色色中,做着我喜欢的事,每天心情愉悦的去上班。

  今天是20xx年,某一天早晨,我从家出来,开着车去上班,沿途风景使我灵感来了,停下车把我灵感记录下来,继续开去上班,设计冬季维密秀场的服装,进行我忙碌的一天,到中午了,吃过饭,泡杯铁观音品着茶,继续我的服装灵感设计,每天如此,直到忙完这一冬季服装设计,看这我的设计成果出现在维密秀场被模特们穿的.唯美唯俏,感到一股巨大成功感,秀结束后,继续我的导游之旅,带领游客们一同去欣赏美景,感受异国风情,带领大家被异国情调吸引,就是我的成功之处了,边带领大家去看东南亚国家的泰国特别景点,看异国各种著名景点,为大家讲解,顺便激发我的写作灵感,沿途中一有灵感我就停下脚步,写下它。

  很享受这种感觉,享受我喜欢而又很忙碌的脚步,根本不愿停下来。

初一的我作文 篇10

  昨天,我还是一个来到这个世界13年的孩子。我对世界上的一切都只知道一点点。昨天,我可能仍然有很多缺点,比如吵闹,说话,不专心听讲,自由懒惰,不合理利用时间,这些都是我的缺点。昨天,我在计算机安装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昨天,我只经历了一段完美的回忆,那是一本书,值得回味,值得滋养。

  今天,我正在努力改正我的缺点,争取明天的到来。

  明天,我,也许是这个国家的栋梁,将努力成为一个繁荣、民主和现代化的国家。

  明天,我也许会成为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中的.一员,但我并不为此而悲伤。我要做一块小小的铺路石,铺一条宽阔的路,不遗余力,让人们高高兴兴地走上去。

  明天,我可能会变老,然后面对死亡。然而,我想对普通的东西一个普通人的心,不要害怕死亡,但敢于面对它,因为我明白,一个人来到世界上,会有生命和死亡,我想创造生命在我短暂的人生之旅,体验生活,充实自己,这样的生活是有意义的。

  此时此刻,我有一个难忘的昨天,需要我今天努力,对明天充满期待!

  我还有一句人生格言:“让我们从失败和挫折中吸取‘营养’,不断回忆昨天,感叹今天,寻找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