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我的作文

时间:2022-05-28 19:48:05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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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初二的我的作文集合十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初二的我的作文集合十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小伙子,你知道吗?哥以前是开大奔的,自从扶了两三个老太太后,就改开自行车了。”

  ——春晚著名台词

  它没有怎么经历时间的蹉跎,却有着深深道德的阴霾。它是道德的体现,却又是道德的沦失。它是我感触最深的一件事。

  一日在新闻上看到;20xx年11月20日上午,65岁的徐寿兰老太太在公交车站跌倒受伤后,被江苏泗阳籍26岁青年彭宇扶起,并在老人请求下将其送到医院。结果老人说自己是被彭宇所撞,彭宇坚决否认,后来,老人把彭宇告上法庭。经四次审理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武汉市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百米的菜场口摔倒后,众多围观者无人敢伸出援手,最终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的事件让整个社会震惊。公众对老人跌倒出现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整个社会都应该检讨,甚至每一个人都应该检讨。以前一直觉得类似老人跌倒该不该扶、应该怎么扶这些事情不是个问题,但现在还真成了一个大问题。类似南京法官、武汉老人这样的案例,虽然不能说是普遍的现象,但其折射出来的'社会现实却是很严峻的。一位七旬老太摔倒在地,附近居民应该把她扶起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大家想过没有?老太太年事已高,假如有人去扶起她万一发生意外,这个责任由谁来负呢?这也是警察来到都不敢扶起她的原因。

  老人有人扶是‘彭宇情结’在作祟,从中可以看出人情的冷漠来。可是,一个老人摔倒,有人贸然把他扶起来,就很可能好心办坏事,害了老人。我们对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这绝非故意夸大问题的严重性,而是针对目前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滑坡出现的现象提出质疑,因为类似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跌倒老人身上,还有更多其它的案例,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比如围观跳楼自杀时出现一片幸灾乐祸的“快跳”的喊声,比如公车上乘客对小偷熟视无睹的常态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早已成了全社会反思的问题,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中国社会现在是道德沦丧。从有历史记载以来,没有发生过像现在这么道德沦丧、道德败坏的时期,而且道德还要进一步恶化。“道德沦陷”根深蒂固。拯救“道德沦陷”任重道远。一天,一位老人倒在我的面前,我竟有些不知所措……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拉起手来坚决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处失望,也不能绝望……每听到五月天的这首《倔强》都会激励我努力下去,就自然失望,也不能绝望。

  阿信那充满深情的歌声,正在激励我坚强地生存下去,遇到风风雨雨、蜿蜒曲折都要勇敢面对,不退缩一步。就像歌词中所说,不管下一站是不是天堂,我们就算失望,也不能绝望。

  不久前,一场即将开考的测试,让我十分伤心。我做完试卷,老师收走并批改之后,分数揭晓,当老师报出了:“张烨阳,85分。”就像一把利剑刺向我的心口,我伤心极了。

  我怀着悲痛的心情,回到了家,一脸的阴沉,妈妈不禁要发问了:“儿子,你怎么了?”我就将我考砸的`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儿子,一次失败不算什么,正所谓‘雨后总有彩虹’我们应该倔强,下一次细心一点认真复习,总会考好的!”

  没错,我们要倔强!我们要坚强!

  我从那天开始认真复习。又一次考试,我信心满满,果不其然,老师报到我的分数时:“张烨阳,97分。”

  “我和我最后和倔强,拉起手来一定不放,下一站,是不是天堂,就算失望,也不能绝望……”

  感谢妈妈对我所说的话,感谢这首《倔强》,如果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今天这个97分优异的成绩。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新春使者,总分还没排进前十,你退步了。”老师说话声音不大,但我却声声入耳,字字刺痛我的心,眼泪一下子溢满我的眼眶,我狠狠的将那些画满红色钩钩叉叉的试卷赛进书包,垂头丧气地走回了家。

  回到了家,妈妈坐在沙发上,手中拿着我的试卷,紧皱眉头,但始终没说一句话,只是轻轻的叹了口气,便起身去厨房做晚饭,我的心涌起了莫名其妙的失落感。我没有吃晚饭,便倒在床上昏昏欲睡。

  第二天上午,太阳高照,我醒来时,妈妈已经上班了,只有我和滴滴答答的钟声,我失落的走进餐厅,餐桌上有妈妈精心为我准备的早餐,旁边放了一张便条。“上面写的什么?”我带着疑问打开了纸条:“霖:一次的失败不代表永远的失败,一次的'成功不代表永远的失败,妈相信你可以做的更好。”我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一束阳光撒入心田。是啊!如果没有起伏的沙丘,沙漠哪来的浑厚;如果没有飞流直下的水流,瀑布哪来的雄壮;人生哪来的精彩?

  这张纸包含了母亲对我默默地鼓励和深切的关怀。我久久的望着字条,视线已模糊……

  我收到过许多贵重的礼物,但一张薄薄的纸打开了我的心结,使我重新端正态度、找准目标,虽轻如鸿毛但对我来说重于泰山。这是我人生中的一份厚礼,我将永远珍藏在心中。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见不计其数的人。大部分的是流星,带来一瞬的光芒也在一瞬间逝去。有的呢是残月,虽有十足的光亮却不圆满。而高老师该是最难得的恒星。总是默默地用思想,用语言,用行动照亮所有人。

  身为194班的数学老师,他是智慧执着的。他智慧在每次的数学课上传授知识从不照本宣科,总是会努力培养同学们独立思考的能力,让同学们感受到数学的乐趣,自发去想,自主去学。而不是用繁多的习题来压垮同学们的积极性。他喜欢传授更方便的算法,更别致的思路。在我心里,他就像个魔法师,将复杂的题目用最简单的方法做出是他最爱施的魔法。其实哪有什么魔法,不过是思维二字罢了。而这三年来,我从一开始的仰慕到后来的向他学习,慢慢培养自己的思维逻辑。总结他曾说过的方法,什么“从已知向所求转化”的,我早已放在心里,而这些在心里的,也使我在数学方面越走越远。说到他的执着,那真是让我叹服,他执着于会不厌其烦地告诉同学们要每日总结,大多同学嫌麻烦不会去做,我一开始也一样。可后来忍不住好奇心,照做了一遍,真是“不做不知道,一做吓一跳”,仿佛打开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走进去,在里面收获了不计其数的糖果。他会对某位同学问的一道题格外上心,在本该休息的时分还抱着题目在思考,一副不想出来不罢休的神情体现了他执着于对知识的探索,对思维的跳跃。也是他对同学的承诺,一诺千金。这才是老师。是真老师该有的模样。

  身为194班的班主任,他是负责、重情的。在初三这个时间段接手一个班,他肩上担的责任不可谓不重的。从纪律、卫生、学习方面重新制定班规,编排座位,分析成绩。这一连串的事让他在开学前几日忙到深夜。开学后,他的努力没我白费,班级凝聚力不断加强,他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随着班风的好转,成绩也就自然而然的蒸蒸日上了。还记得第一次月考,我考的还不错。他怕我骄傲,找我去谈话,告诉我要保持下去,站稳脚。他也会去安慰失败的同学,告诉他们不要气馁,要总结经验教训,他好似能看穿人心般,每句话都说得不轻不重,恰到好处,让人觉得光是和他谈话都能受益良多。遇到困难,他从未放弃,他太重情,太懂得相遇的不易,责任让他有力量。他没日没夜的想办法,用思想、感情来感化这沉睡的班级。如果小船载不动的是李清照的“几多愁”,那它也载不动高老师的一片真心啊!

  旅途中的风景没有身边的人重要,而能与高老师同行,甚幸!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如果你的花瓶只存留高贵的玫瑰花香,那你必然不懂得田野里蒲公英的美丽。

  沐浴朝阳,立于草丛,独华其身。让人看一眼,便永远忘不了。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这里被称为早春园,三四月正是万物盛开的时候。只是忙起来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春天早已来临。屋前的小溪依然干涸,屋后的大山依然枯黄。那时接触智能手机、无线网络不多,吸引我的只是那片黄褐色的田野,于是经常约着三五个小伙伴,放学后后漫步在田野间,一次又一次询问着春天的消息。看不见繁华绚丽的城市,我便转身投入简约朴素的大地里去。

  或许是不喜欢繁华,或许是我的生活本该如此,我极少见过美丽的玫瑰,也享受不过那份奢侈,又或者是我接受的家庭教育,比起那些繁华,我更喜欢平淡朴素。

  上次和朋友去田野间漫步已过去许久。记得那次我们追逐在田野间,当所有人都不以为然的跑过时,我在那小片蒲公英前停下了脚步。参差不齐的站成一排,我不知想着什么,只觉得蒲公英也很美。后来我摘下一朵,放在嘴边,轻轻一吹,顿时迎着黄昏的夕阳四处飘散,我的思绪也随之飘远……没人知道我在想什么,包括我自己。

  即使那片蒲公英被调皮的羊儿当做美味咀嚼,即使那片蒲公英被勤劳的农民伯伯当做野草连根拔起,即使被人当做止鼻血的最佳药方,即使我没想到有天我离开不再回来,即使有再多的.美好回忆,我都不想也不会忘记它。

  因为我喜欢它随风而安的魄力,风吹到哪儿,哪儿便是它重新开始的地方,我敬佩它默默的性子,在百花争艳的时候,它只默默绽放着属于它独特的色彩。羡慕它的自由,把希望的种子随风飘过国界,一路旅行,累了便停下生根发芽开始新一轮的绽放。

  那株我走时摘来放在包装盒里的蒲公英,历经岁月的洗礼,秸秆没了当年那翠绿的颜色,但依旧不失来时的气魄。当最好的朋友离开我时,那晚我哭了很久,后来看到这株蒲公英时,站在窗边,犹豫了很久后,我决定放飞它,还它自由,继续完成那被我阻挡了很久的“使命”。悠悠开口自言自语到:“秋天来了,我们像蒲公英一样随风背对着渐行渐远,不再悲伤难过,因为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怕相隔千里,都会怀有一份独特不会凋谢的记忆。”

  后来我惧怕了离开的感觉,喜欢上了蒲公英一样自由的感觉,带着这份专属我的独特的记忆,在蒲公英丛中渐行渐远,我的背影变成了蒲公英,迎着黄昏的夕阳飘向远方。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在所有人的眼里,妈妈都是一位平和、与世无争的人,她之所以不争,我觉得那是因为她不在乎,名与利在她心里不是轻如鸿毛,而是连鸿毛万分之一的份量也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她深深在乎的,她紧紧攥在手里不放的,只有我!

  姥娘经常唠叨的一句话就是:没有见过像她那样爱孩子的!是的,我也觉得没有,妈妈爱我爱得有点神经质,哦,不是“有点”,是“非常”!

  小时候的许多事,我不知道,都是后来听说的,听爸爸说,听姥娘说,听我妈妈的同事说,但我相信这所有的“道听途说”,因为,今天的妈妈依然没有好转的迹象,她爱我!依然——神经质!

  我曾经有个姐姐,出生后不久夭折,这件事对妈妈的打击很大,以至于在我出生后,妈妈患上了很严重的焦虑症、恐惧症!她不能睡觉,她总以为她一旦睡着,我就会出意外,就会像风一样飘走!(她不知道,她已经给了我最好的,我还能看得上哪里呢!今生,我就赖上她了!)她要时时刻刻睁着眼睛看着我,她要听着我的心跳声才能安心,在我出生后的第一个月里,她从没有一觉睡过15分钟。曾经一挨枕头就能睡着的妈妈,遇上我,就有了另一种体验:失眠!

  而我似乎就是为了折磨妈妈而来的!

  刚出生的那几个月,我常常无端地哭闹,我一哭,妈妈就恐慌到要崩溃,她自己说,手心里全是汗,心跳加速,她神经质地认为:我会哭着哭着就背过气去,没了呼吸。所以只要我一哭,就会被妈妈带着去看医生,好在那时我们家离乡医院不远,有时一天要去两三趟,那位儿科的牛叔叔几乎成了我的“家庭医生”,他曾经偷偷地对爸爸说:孩子很健康,她妈妈神经有问题,曾经那样开朗乐观的妈妈,遇上我,神经就有了“问题”:我哭我闹,她就紧张到不知所措,我不哭不闹,她也要时不时地听听我有没有心跳!

  四岁,我发高烧,输完液之后,也不退烧,连续三个晚上,妈妈眼睛都不眨,就那样搬个小板凳坐在我的床前,紧紧盯着我,打个盹都不敢,她听医生说:用棉球蘸白酒擦手心脚心眉心,可以物理降温,就奉若神明,一遍又一遍地给我擦!隔一段时间就给我喂一次白开水,嘴里还反反复复地念叨着:老天爷,求求您,让聪聪好了吧,让我替聪聪生病吧!有次半夜我醒了,听见她这么念叨,我就说了一句:我不要妈妈替!她吓得赶快捂上我的嘴,又开始了她的碎碎念:孩子说得不算,孩子说得不算!天哪,她竟然是怕老天爷听见了我的话!曾经把课讲得精彩绝伦的妈妈,遇上我,就变成了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大妈,为了我,她谁都可以去求,当然,包括老天爷!

  五岁半,我输液过敏,瞬间没了心跳,她鬼哭狼嚎一般地呼喊我的名字,我被打了救心针,抢救过来以后,医生说要继续输液,妈妈哪里还敢让我输液,她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疯了一般地指着医生吼叫:不准碰我的孩子!不准碰我的孩子!曾经那么温和那么有教养从不会与人争吵的妈妈,遇上我,就变成了泼妇!我知道,因为我好了,妈妈不会追究医生的责任,如果我那次不好了,妈妈一定会跟人家拼命的!不,不,她会自己没命的!

  七岁那年,我上小学三年级,同桌是班主任的儿子,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他,他号召班里的同学孤立我,老师也不喜欢我,那是一段灰暗的.日子,细心的妈妈总能准确地感知我的情绪,那段时间里,她曾给我写过一篇文章:《妈妈陪你一同走过》,许多人看过都哭了,文章中有句话,我永远记得: 孩子,妈妈要告诉你,人这一辈子,要走好长好长的路,任何人都会在某一段路上,遇到问题,所以孩子,这并不可怕!更何况,你遇到的所有问题,妈妈都会和你共同面对! 妈妈就在你一转身一伸手就能够着的地方!永远都在!其实,不只是这样,我觉得我需要她的时候,从来不需要转身,不需要伸手!她一直在我的前面保护着我!曾经那么胆小怕事的妈妈,遇上我,她立马变得坚强勇敢无所不能!她是我的“超人”!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7

  踏入那扇年迈的早已秀秀斑斑的铁门,走在漂有泥土芳香的小道上,垂柳已到达我的肩膀,那片竹林更加挺拔翠绿了,情不自禁的弯下腰,用手拨开杂草,寻觅儿时的春笋,在泥土间,仿佛看见儿时的手掌印,那条被冬青草包围的水泥小路上,依旧那样一尘不染,像我儿时打扫的那样眼前全是美好的追忆。

  当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淘气包时,离开妈妈的怀抱,把我送到我的第二个家,初来乍到。对这里十分陌生,心里竞有些恐惧。妈妈把我领到老师面前,我睁大眼,生怯的望着这位名叫老师的阿姨,不知为何,我觉得她十分亲切,心里便不在害怕,多了几分温暖。老师牵起我稚嫩的小手,把我领入一个孩子帮。这里全都是像我一样的`小孩,老师便是这里的“老大”,我很快融入这个“孩子帮”。在这里,不光有小伙伴一起玩耍,还有“老大”给予我们知识,把一个个陌生的字母a,o,e……。组成一曲动人的歌谣。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在我们小小的内心里,种下了爱的种子。在这里,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师一天天衰老,我们一天天长大,懂得了老师这个职业的伟大,在哪三寸讲台上,散发出耀眼的万丈光芒。为了培育我们,老师用她的一生来做代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对我们的爱,不低于父母。老师陪伴我们的时间,不亚于我们的父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矩成灰泪始干。

  三尺讲台,孜孜不倦,只为桃李满天下,下两袖清风,默默无闻,全凭汗水写春秋。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8

  在我房间的窗户上挂着一个风铃,那是在小学毕业时我的知心好友送给我的。

  一条打结的绳子悬挂着一个头很大的瓷娃娃,圆溜溜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抿着的双唇像是微笑着,再配上几缕卷发,使人看了心感欢悦。在娃娃的下面,挂着六根长短不一的.小铁棒,在铁棒围成的圆圈中间,一块像枕头模样的雪白的小瓷块被一条绳子穿着,光滑的表面刻着一个美术字:“静”。而且在“静”字的右下角,还刻有一个比绿豆还小的印章,《核舟记》的作者魏学咿所说的“细若蚊足,勾画了了”也许就是这般吧!在那瓷块的上面还有一朵木雕的向H葵花,下面10厘米左右的地方,还系着一块菱形泛黄的硬胶片,那胶片上印着“动静之间”4个大小不一的美术字,接着,绳子便被编成一个结,再拖上一条长长的“尾巴”。

  这便是我朝夕相对的风铃。

  然而风铃独得我钟爱的,不是那逗人喜爱的瓷娃娃,也不是风吹时发出的一串“丁零零”的铃声,而是胶片的另一面,有好友亲笔题的“梦”字和她的名字。寥寥几笔,虽不是龙飞凤舞潇洒有力,但却是风铃平凡中的不平凡,也是它与众不同之处。

  每当有风的时候,胶片迎风摆动,就使上面的小瓷块敲打着旁边的铁棒,那“丁零零”的清脆声就像旋律般优美,我曾尝试用铁棒敲打铁棒,也试过用瓷块敲打瓷娃娃,都不如那“丁零零”的声音清脆,想不到小小的风铃也应用到了物理学的知识。

  风铃不仅能观赏,还能告知屋内的人外面是否有风,而且能消除人们心中的烦闷。当你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时,倾听风铃随着微风奏出的一首首清幽淡雅的曲子,不平静的心湖也会被抚得一片安宁。

  风铃,它陪我一起谱写着生活的喜怒哀乐的乐章,我由衷地喜爱它——风铃。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9

  我国有这样一位大文豪:他身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胡须成了一个隶书“一”字……他,就是鲁迅。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关心进步青年的人,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鲁迅先生穿着破烂衣服去理发店理发,一位年轻的理发师打量了他一下,以为鲁迅是一个乞丐,于是就胡乱地理了几下,于是鲁迅也乱抓一把钞票给那位年轻的理发师,理发师便数了数,呀!他猛地一惊,多了许多钱!他的心里乐开了花,真想鲁迅多来几次理发。

  过了一个月,鲁迅再次来那家店理发,那位年轻的理发师认出了鲁迅,就笑容满面地给鲁迅细心地理发,理完后,鲁迅细心地给年轻的理发师钱,理发师数了数,咦?怎么钱刚好?他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鲁迅,鲁迅便笑着说:“前一次你乱理我的.头发,我也就乱给你钱,但今天你仔细地理头发,那我也仔细的给你钱……”听到鲁迅的一番话,那位年轻的理发师惭愧地低下了头。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心想:鲁迅的教育方式真特别!

  当我们学到《一面》时,才更加觉得鲁迅是一个十分关心进步青年的。文中的阿累在一次支内山书店买书时,买书的钱不够,没想到鲁迅竟在内山书店躲避敌人,为了让年轻人可以汲取丰富的知识,他把自己译的书送给了年轻人,可见鲁迅关心爱护进步青年。

  社会的未来就是现在进步青年的,人一定要有知识才能创造未来,鲁迅把希望都寄托给了进步青年,进步青年是不能用外表看人的,也不能用自己的快乐放在别人身上的……应该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鲁迅呀!你真是一位关心进步青年的学者呀!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0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将枫叶般的火红在心中点燃。

  记忆里的色彩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白色,医院里的纯净白色,令人绝望的白色。

  我生下来耳廓就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残缺,对于一个女孩子却是致命的。我害怕鄙的目光、同情的眼神,只能剪齐耳的短发,把残缺深深地深深地藏匿起来。

  一次秋季的午后,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同龄的.孩子嬉戏。她们扎着马尾.无忧无虑地笑着,头发随着欢快的蹦跳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她们是那样健全而活泼,残缺而孤僻的我在她们之间,就像阳光照晒不到的地方里的一轮残月,那么异样。

  一抹火红跃人我的眼帘,是新移栽的枫树。它们瘦而光滑的树干,像水墨画中苍劲有力的几笔白描,在宣纸上洒几滴血泪,便是火红的枫叶。那样纯粹的火红惊艳了我的双眼,几乎在我黯淡的眼角燃烧起来。

  我飞快地跑下楼,踞起脚采了一片枫叶,放在掌心细细描画它清晰的纹理,炙热的触感温暖得让我几乎落泪。

  我多么希望我的生命能像它一样火红。

  妈妈又带我去医院了,医生说我的耳骨还没长定型,不能做手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粉刷得雪白的墙壁,整洁而干净的白色床单,我的脸色一定也是这样的惨白。周围整片的白色让我喘不过气,我垂下眼睑,看着手心皱皱的枫叶,它还是那样火红,仿佛一枚掉落的火种,迅速地将这片白色燃烧殆尽。

  晚上,雷声吓得我睡不着,我跑到阳台,看到浑浊的天地间,一抹火红傲然独立。雨点打在枫叶上,它兀自将不屈的火红蔓延,似乎要将天空撕裂,将我的忧伤也一并撕裂。

  我握紧了手心的枫叶,手轻轻抚摸着残缺的耳廓,不住地颤抖,心里却已有些许释然。

  第二天,我让妈妈把我耳边的头发夹上去,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出门。同楼的大人们看到我耳朵时眼中都闪过惊讶,我只是灿烂而自然地笑着,他们便也微笑着摸摸我的头。

  没有人会嘲笑我,只要我的生命火红得足够让他们忘记我的残缺。

  起了一阵秋风,枫叶簌簌落下,雨过灰白的天空被映衬为迷人的火红。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在生命中点染出一片又一片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