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承诺书

时间:2024-05-29 15:00:23 承诺书 我要投稿

(热门)还款承诺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还款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还款承诺书15篇

还款承诺书1

  兹有“______”就欠“____X”;,一、二季度房租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叁仟圆整)一事,出示还款承诺书。

  ____X,自9月4日开始试营业至今,对于未能按照合同条例支付各项费用,在此向公司领导致以诚恳的歉意。同时感谢贵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允许我们延后缴付。所欠款项,本人承诺延期2个月内分两次缴付,详细还款计划如下:

  1、于2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2、于3月30日前支付人民币(肆拾壹万叁仟圆整)。

  至3月30日,承诺书中所指一、二季度房租费用,全部付清!附加内容:关于房屋使用押金以及机顶盒使用押金,望领导再宽限至4月30日。

  本人如不能按时归还,自愿以本人名下个人财产由你公司进行处置归还,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还款承诺书2

  陕西信合安康市平利县长安镇信用社: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此承诺书所填写内容及随附资料真实完整,贵社可复印留存作为贷款依据,如因上述资料虚假给贵社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此承诺书所填写的婚姻状况完全属实,如因婚姻状况虚假给贵社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人自愿作为“连带共同债务人”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与贵社产生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万;借款期限: 月)的'全部债务(含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具体权利义务按照借款人与贵社签订的相关合同执行。

  如上述相关合同被撤销或被认定无效,给贵社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其他民事责任

  四、本人授权:贵社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或向有关方面调查核实本人资信情况:

  1)审核本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贷款申请;

  2)对本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

  同时授权贵社:可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本承诺书经本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除非与贵社另行协商一致,本承诺书一经生效即不可撤销。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3

  借款人姓名,借款单位。本人在xx小区购买住房,因受经济条件制约于20xx年xx月xx日向借款x元整(大写:x万元整)。为及时还清所欠借款,保持个人的良好信誉,我承诺以下几点: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先用于缴交拖欠,每月还款x元(多还不限),扣款方式为每月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意外事故发生不能在公司工作而辞职或因故转工作单位,保证将还清所有以上借款后办理其他手续。如有失信,我承诺同意将本人用此款购买的xx小区住房提供抵押,用于扣除所欠公司借款。若因不及时还款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本人保证一定在20xx年xx月xx日前还清所欠的钱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5、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由公司保管,一份本人保存。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还款承诺书4

  20xx年7月15日,xx-xx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与西安xx-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xx公司”)签订了《××xx金属结构件加工及全机结构件和总体装配合同书》。20xx年8月15日,西安xx公司按合同要求完成了金属结构件加工及全机结构件和总体装配,成都xx公司对产品进行了验收,产品验收合格。根据合同约定,成都xx公司应于项目完成加工及总装验收后6个月内向西安xx公司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共计480万元。截至今日,成都xx公司只支付了179万元,尚余301万元合同款没有支付。

  保证人xx,身份证号: ,是成都xx公司的'大股东(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成都xx公司将在20xx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剩余301万元合同款支付。保证人自愿就此项全部债务与成都xx公司承担对西安xx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本承诺书出具之日起2年。在此期间,债权人西安xx公司有权就此纠纷向保证人住所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 西安xx公司 保证人: xx签字按手印 20xx年5月23日

还款承诺书5

  鉴于本人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个人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归还欠款本息的.日期为xx年xx月xx日,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于xx年xx月xx日之前将所有欠款全部还给出借人。

  二、在此期间,若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等可能导致拖延

  或无法归还欠款及利息的相关情况,出借人可要求本人提前清偿本金及利息。

  三、对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僖付贷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若不按上述期限及时归还欠款,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出借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即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还款人基本情况表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并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还款人(签字及手印):xxx

  签署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还款承诺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结合本院审判实际,就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诉讼主体的审查

  (一)一般性审查

  1、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应注意对当事人身份真实性、姓名或名称的准确性,以及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审查。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档案、社团资格登记证等登记资料;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以变更登记资料为依据。

  3、通过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除应确定各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外,还应查明是否存在诉状中所列诉讼主体与实际参加诉讼的主体不一致、诉状中所载明的作为诉讼当事人的自然人的姓名与其身份证载明的姓名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与其公章使用的名称不符的情况,以及因诉状中载明的当事人出生日期不准确而影响对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认定的情况。

  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前,发现原告诉状中所写的被告姓名或名称与被告身份证、工商登记材料登记、公章上使用的姓名或名称不一致的,应征求原告是否更正的意见,原告同意更正的,应准许其更正;原告不同意更正,且向被告送达诉状后,被告也认为原告起诉的名称与其实际名称不一致的,裁定驳回起诉。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发现上述错误的,原、被告均同意更正的,应准予其更正;原、被告其中一方不同意更正的,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征求原、被告意见和进行相关更正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5、经审查发现,原告起诉的被告或第三人为自然人,而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应书面通知该被告或第三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参加诉讼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起诉的,裁定驳回其起诉。

  (二)应注意的问题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诉讼主体方面常遇到的难点是在认定有关行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时的主体追加问题。

  经初步审查,在认定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方面难以确认的,原告仅起诉单位或个人的,应询问原告是否追加被告,如原告不同意追加,则应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或裁定;如原告申请追加,则应依法追加被告,并全面查清事实,对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作出认定,并依法对责任人作出裁判。

  二、当事人应当提交的证据及举证责任分配

  (一)举证要点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赔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二)举证责任分配:

  买卖合同纠纷,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

  1、对原始证据证明力的认定及鉴定问题

  被告对原告提交证据上的签名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因原告已经提供了原始债权凭证,被告对此予以否认,应由被告申请鉴定,被告也最便于提供检材,不申请鉴定的,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被告对原告提交证据上的公章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如果被告不认可其有这枚公章,因在此情况下,要求被告举证基本上属于客观上不能,则应由原告进一步举证,比如查被告的工商档案材料、被告对外使用该公章的证据(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欠条、文件等等);如果被告认为该枚公章是假的,与其手中公章不一致,则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提供真实公章样本,申请鉴定。

  如果被告不认可其有该枚公章,但其认可与原告间存在业务关系,也存在欠款关系,只是对数额和公章存有异议,则不能把举证责任完全分配给原告,被告应就其欠款事实进行进一步举证。

  三、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形。

  2、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对于付款的影响。

  3、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情况:

  (1)出卖人是标的物的所有人,还是合法占有人或非法占有人。

  (2)财产所有关系是单一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3)买卖关系发生后当事人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情况。

  4、买卖关系的形成情况:

  (1)双方建立买卖关系的时间、地点,有无书面协议。

  (2)买卖关系的建立是否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重大误解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行为。

  (3)买卖双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法、权利转移时间、标的物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明确。

  (4)有无规避法律、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

  (5)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况:

  (1)出卖人是否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方法将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2)买受人是否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法接受标的物,交付价款。

  (3)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原因,违约方的主观过错情况,有无不可抗力的原因。

  (4)当事人有无继续履约的能力。

  四、法律关系性质及效力的认定问题

  合同无效的情况应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下严格适用。从当前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出发,一般不轻易认定合同无效。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

  (一)买卖合同中职务行为的认定

  经初步审查,在认定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方面有争议的,以下几种具体情况应予充分注意:

  1、只有业务员签字,没有注明单位名称的,或是虽然注明了单位名称,但未加盖单位公章的的情况下,如单位予以认可,则认定职务行为;如单位不予认可,则要看债权人或是业务员的举证情况,要适时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债权人或业务员有证据证明系单位欠款的,认定为职务行为,否则只由业务员个人承担责任。

  2、长期买卖业务中的负责人或采购人在离开公司后以单位名义为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帐务清单、购货清单等材料时,如单位追认,自无争议;如单位不予认可,则需债权人举证,如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则可以认定职务行为有效,如无证据证明,仅凭此条主张权利,则不能认定为职务行为。

  3、长期买卖业务中的负责人或采购人未离开公司,只是调离原来的部门,虽然其所出具的欠条的可信度大于离开公司后的可信度,但在公司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债权人仍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予以佐证。

  4、债权人向工地运送建筑用材料,个人给出具欠条的,如能证明债务人单位当时有该工地、材料也送至该工地、单位当时在该工地也有该职工,一般可认定为职务行为。如向工地送的是馒头等生活用品,收到人注明某某公司但未加盖公章的,如单位不予认可,则应对该生活用品的使用时间、用量、地点、需求人身份方面具体分析,查明相关事实,如综合情况符合工地使用的,则应认定为职务行为。

  5.其他职务行为的认定。

  (二)被告帐面记载和发票记载的名称与主张权利人不一致时的事实认定问题

  实践中,时常有被告帐面记载的是欠某某单位款,业务往来时的发票也是该单位开具的,但主张权利人是个人,被告认可是与发票上记载的单位发生的业务关系,不认可与个人间的买卖法律关系。

  在单位出具证明证实欠款属于个人债权的情况下,个人持有相关债权凭证,应认定个人与被告间存在买卖法律关系,个人有权主张欠款。

  (三)发票能否作为付款凭证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故发票应作为付款凭证。

  现实生活中,发票与付款脱节的情况经常存在。对收到发票,给对方出具了收到条,但没有注明未付款的,被告主张已给付货款或是不到庭答辩的,应考虑双方的合同约定及交易习惯,原告仅凭一发票收到条主张欠款事实的,对欠款事实不能认定,有其他证据的,应综合其他证据进行认定。

  如发票收到条上注明“收到发票,款未付”字样的,则应认定欠款事实。

  (四)债权转让的认定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行为中需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比如转让时可能涉及诸如质量、折扣、维修等方面时,能否将债权单独转让的问题。

  互负义务的债权转让,一是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二是涉及可能侵害债务人的利益,应从严掌握。如实务中,有的公司把债权转让给了第三方,第三方现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债权债务人之间可能还存在很多如折扣、维修等问题的争议,且原债权人已经濒临破产,原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仍保留其应负之债务,但债务人实现其权利已基本为客观上所不能,这种情况下应认定单独转让权利损害了债务人利益,转让行为无效。

  二是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问题

  1、不能把提起诉讼视为通知的一种方式。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转让应当通知。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自然受让人也无权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就谈不上提起诉讼可视为通知的问题。

  2、通知义务的履行问题。债权人向债务人邮寄了转让通知,但债务人不承认已收到,应由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对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审查,不宜过于严格,一般要求有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回执即可。

  3、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债权人应当负有通知义务,也可由受让人把加盖有债权人公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代为送达给债务人,受让人直接送达自己制作的通知材料不能产生转让的法律效果。

还款承诺书7

  xxxx:

  为确保借款人xxxx与被借款人xxxx签订编号为:xxxxxxx《 借款合同 》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被借款人债权实现,本人愿意对借款人依借款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承诺如下:

  一、共同还款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费用。

  二、共同还款承担责任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借款合同约定事项,导致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共同还款人承担责任期限自债权人通知共同还款人提前承担还款责任之日起两年。

  三、本共同还款承诺书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共同还款人仍应按本共同还款承诺书承担还款责任。

  四、本人与借款人系

  关系,已阅知相关借款合同,完全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及风险,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五、本共同还款承诺书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由债权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共同还款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承诺人一份。

  共同还款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8

  XXXX:

  为确保借款人XXXX与被借款人XXXX签订编号为:XXXXXXX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被借款人债权的实现,本人愿意对借款人依借款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承诺如下:

  一、共同还款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共同还款承担责任的`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借款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共同还款人承担责任的期限自债权人通知共同还款人提前承担还款责任之日起两年。

  三、本共同还款承诺书的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共同还款人仍应按本共同还款承诺书承担还款责任。

  四、本人与借款人系xx关系,已阅知相关借款合同,完全了解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及风险,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五、本共同还款承诺书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债权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共同还款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承诺人一份。

  共同还款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9

  (适合含保证人)

  致: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债权人):

  鉴于: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与您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向您借款人民币 (小写:¥ 元),借款期限为 天,现本连带担保人 郑重向您保证:

  1、 本人提供给你方(即债权方)的所有有关此笔贷款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本人已清楚阅读、理解,对所有由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以及相关的'所有借款资料的内容无异议。

  2、 本保证书为不可撤销,与其他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因一切可抗力与不可抗力因素改变,经我(我们)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3、 若非你方(即债权方)原因导致借款人(即债务方)还款不能正常履行,本人作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人,向你方(即债权方)无条件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和支付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若借款人还款出现逾期情形,每逾期一日再向你方(即债权方)支付借款金额5‰的滞纳金,若因为借款人原因造成你方(即债权方)损失的,本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若非你方(即债权方)原因导致债务方不能偿还此笔借款,本人作为连带担保撤销地授权你方(即债权方)可以以我(我们)名义处理本人名下各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现金、银行存款、机器设备、有价证劵和各类能够变现的物质等,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你方(即债权方)的借款和支付有关费用,如造成你方(即债权方)损失的,我(我们)同时还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我(我们)在贷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将放弃一切上诉、抗辩权利。你方(即债权方)有权采取一切合法的措施向本保证人追偿借款和有关费用。

  经本保证人确认愿就上述保证承担所有的相关法律责任。

  保证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地 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10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县管理部)鉴于 (借款人)与贵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本人属于借款人的 ,我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同借款人共同参与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偿还,并委托管 理中心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封存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帐户,直到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的本息偿还完毕。

  二、借款人未按期偿付贷款时,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三、对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僖付贷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在借款所签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 行退出共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地位。

  五、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充分理解 合同后兵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辫权。 六、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即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表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并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共同还款人(签字及手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11

  浙江**工贸有限公司(我公司,下同)因资金需要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公司,下同)以股权质押方式借款叁仟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叁年,自二〇**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年利息**%。为此我公司公司向贵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承认以相关用款还款计划书及其他所附资料作为向贵公司借款的依据,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我公司知道所提供的资料将经过贵单位的调查核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民事及法律责任。所提供资料复印件可留存贵公司作为备查凭证。

  二、若我公司经营范围、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重要内容发生变化,或有发生影 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及时主动通知贵公司。

  三、若经贵公司审查不符合借款规定条件而未予受理时,我公司无异议。

  四、我公司保证:在取得贵公司贷款后,不挪用贷款用途,遵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不把该笔信贷资金投进入房市、股市、股权投资、证券市场;不超出工商行政等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而进行生产、销售;不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我公司如要进行大额固定资产投资、 在他行融资或对外提供担保时必须征得贵公司书面同意。 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的检查监督,如有违反上述约定,贵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追究我公司的违约责任。

  五、我公司承诺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不得以各种名义抽逃其已投入借款人的包括注册资本、各项公积在内的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润分红,否则贵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六、我公司保证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为了便于扣缴借款本息,我公司同意由贵公司自动从约定的.结算账户中扣划相应的本息。

  七、同意授权贵公司随时查询、打印、保存我公司的征信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我公司承 担。

  特此承诺。

  借款单位盖章 :

  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

  借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证件号:

  承诺日期:

还款承诺书12

  本人于年币 元(大写 ),约定结款工资日期为 年 月 日。本人郑重承诺如下: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有工资欠款全部还给收款人。当结款工资日期到时,如未按时归还,每天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本人承诺:若不按上述期限及时归还欠款,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出借人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承诺人:

  时间: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13

  本人姓名xxx,工作单位xxx。本人至20xx年xx月xx日向xxx借款xxxxx元整(大写:x万圆整),仍欠xxxx元整。为及时还清所欠钱款,保持个人的良好信誉,我承诺以下几点: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先用于缴交拖欠,每月还款xxxx元,还款时间每月月初5号到10号之间。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银行转账只提供xx银行。xxx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本人同意将本人的.xxx提供抵押;提供担保人xxx。

  4、若本人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愿意交清全部欠款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有变动,保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xxx。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保证一定在20xx年xx月xx日前还清所欠的钱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xx,一份本人保存。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还款承诺书14

  本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至20xx年xx月xx日向xxx借款80000元整(大写:捌万圆整),仍欠_______元整。

  为及时还清所欠钱款,保持个人的良好信誉,我承诺以下几点: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先用于缴交拖欠,每月还款_______,还款时间每月月初5号—10号之间。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银行转账只提供工行。xx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本人同意将本人的________________提供抵押;提供担保人_______(如有担保人在此承诺书之后再签订担保人协议)

  4、若本人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愿意交清全部欠款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有变动,保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xx。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保证一定在20_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所欠的钱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xx,一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家庭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还款承诺书15

  致:XX公司

  鉴于贵公司将?用 ,签订(试用期)一年期劳动(务)合同,经 请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 在贵公司经营活动或工作期间发生的债务(含Υ法和过失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障职责,具体保证事项如下:

  1、 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消担保书。

  2、 本保证人确认对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因Υ规Υ纪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负经济、法律上的.连带职责。对被担保人实际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的口头或书面通知之日起内如期予以偿还。本保证人自愿放下要求贵公司首先向被担保人或其它人士的追索,对抵押物、货物先行处置或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之权利。

  3、 本保证人的保证职责期限自本担保书签字之日起至被担保人离开贵公司6个月以后止。

  4、 本保证人个性承诺如下:

  ⑴本保证人是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潜力的自然人,具有保证人资格,愿意用本保证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保证职责,履行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2)出具此担保书是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

  (3)本保证人带给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本保证人为之承担法律职责。

  (4)无论本保证人是否发生失业、搬迁、工作变动等任何改变,在本担保书有效期间内始终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本保证人的准继承人、承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本保证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担保书所发生的争议,采用“先商后诉”的原则。

  (6)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南京华立得电子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及担保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7)被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被担保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8)连带担保人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状况。

  连带保证人: 年龄:

  住址: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λ: 单λ地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日期

  对保签字

  备注:须带给保证人身份证、房产证、与被保证人关系证明,与被保证人身份证、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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