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使用上承诺书的情况与日俱增,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
为了加强养殖场的生产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生产,依法经营。
2、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各类养殖档案。
3、严格按照处方、说明书对动物用药;绝不过量、超剂量甚至滥用抗生素等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兽药,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不合格的饲料。
4、不在动物饮用水、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严禁添加的任何物质。
5、生产、饲养、销售健康的'猪牛羊等动物;动物休药期间,不向屠宰经营户出售。
6、不使用“地沟油”和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食物喂养畜禽。
7、积极主动地配合、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畜禽出栏前必须提前三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崇信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特向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畜牧主管部门保管,一份由畜主保管并张贴
【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相关文章:
质量安全承诺书01-10
安全质量承诺书04-20
质量安全承诺书03-06
关于质量安全承诺书12-17
质量安全承诺书15篇01-10
安全质量承诺书14篇06-30
质量安全承诺书(15篇)04-18
质量保证及安全承诺书01-30
质量安全承诺书15篇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