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2-08-03 11:04:0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文锦集九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本身虽无法律效力,但有约束作用,签下承诺书,就得考验诚信。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承诺书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文锦集九篇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1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事关酒店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酒店、员工本人都应对此各负其责,员工本人更是责无旁贷。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在店供职期间,作为海天大酒店员工,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店供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会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会馆和宿舍的管理,尊重公民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二、严格遵守会馆和宿舍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宿舍和酒店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不在酒店内进行谣传滋事等活动。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外出旅游、到湖泊水库游泳等)。否则,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担。

  四、员工一般由酒店安排住宿,如确需搬到酒店外住宿,员工本人需承诺并向酒店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我的姓名、所在部门和班组、申请到酒店宿舍外住宿的理由,书面声明“住宿酒店外是我本人的意愿,住宿酒店外期间不管发生什么安全责任事故,均与酒店无关,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提交员工在酒店外住宿的详细地址及房东和本人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五、在酒店外住宿期间,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气、电器,不违规用电;注意交通安全;经常保持与会馆联系,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住址,及时告知会馆和上级领导。

  六、为减少和杜绝员工宿舍火灾隐患,承诺不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生火做饭;不使用明火灯具(如蜡烛);不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暖扇等大功率不安全用电器。不躺在床上抽烟、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等。

  七、遵纪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证在每天23:30以前回到宿舍就寝;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八、不参与赌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

  九、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附则

  1、本承诺书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员工本人、海天大酒店各持一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承诺人:xxx

  签订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2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与部门规章、行业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设施要求

  5.1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能够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4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6食品准入

  6.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6.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参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6.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4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6.5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进销货记录或者票据进行管理。

  6.6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食品流通安全,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保障场内卫生环境良好;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食品销售

  7.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保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

  食品经营者委托他人提供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应当对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食品贮存、保管、运输条件进行审查,确保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7.2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3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4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7.5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核查广告主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等,不得宣称或者标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推荐。

  7.6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

  7.7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2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8.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办事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辖区工商所领取《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现场核查。辖区工商所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或个人)的人员管理、场地要求、制度建立、设施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5日内进行反馈;需要整改的,经辖区工商所领导批准,现场核查可以展期5天。工商所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业主告知经营该项目应当符合或达到的条件、标准、要求,发放《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告知书》

  4、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员。

  5、核准发证。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五、监督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许可证核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和承诺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

  六、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和辖区工商所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衢州市区荷花西路107号,联系电话:3890289,邮编:324002。

  告知人(盖章):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告知日期: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3

  为加强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保证: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留食监部门存档,一份张贴餐厅醒目处。

  单位(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4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九、不销售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十、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依法办理。

  我单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工商所监督电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5

  为了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本人对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

  二、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做到厨房环境整洁,餐具消毒卫生,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自觉到工商行政部门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购进食品,绝不私自购进“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来路不明的`食品。

  四、所聘请的厨师持有健康体检证和上岗培训证。

  五、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整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有关问题。

  六、本人愿承担家宴举办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七、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村民委员会、乡镇安办各持一份。

  承诺人: 村民委员会(盖章):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6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每一个餐饮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在此郑重向社会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卫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负全面责任。

  2、保障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3、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保证建立食品及其原料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建好食品购销台账。

  5、不采购和使用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

  6、不向消费者出售腐变、过期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特质进入本餐饮单位。

  7在餐饮加工过程中,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过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

  8、将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醒目位置。不聘用无持有有效健康证、培训合格证的食品从业人员。

  9、自觉接受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安全和餐饮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公示制度,落实餐饮服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承诺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7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为建立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中心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与农贸市场经营户(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必须实践以下责任:

  负责宣传、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保食品安全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制订商品准入制度,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开展经常性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并予以公示。督促乙方对不合格商品进行销毁、无害化、追回、退货处理。

  (三)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时监督食品经营户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合法凭证的产品,坚决做到禁止入场销售,保证经营的食品安全可靠。

  (四)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保证场内通道畅通,环境整洁。

  二、乙方必须实践以下责任:

  (一)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执行政府部门和甲方制订的'商品准入制度。

  (二)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在进货时,要向供货方索取供货单位和生产加工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同时,还要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明、食品质量合格证等食品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或者复印件。

  (三)建立进货台帐,索取每一次进货发票;所有食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四)积极协助甲方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和抽检,自觉对不合格商品进行销毁、无害化、追回、退货处理。

  (五)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和甲方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市场下年度摊位投标资格:

  1、被有关部门处罚、媒体曝光,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2、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在一年内被有关部门和甲方发出食品质量安全警示达2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8

  食品安全与全社会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更是我们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每一位老师的责任。为确保食品质量,保障孩子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凉州区第二幼儿园大一班老师郑重承诺:

  一、坚持幼儿人身健康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始终遵循,卫生就是生命的价值理念,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各项工作首位,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严把喂养关,杜绝把过期、变质、腐烂的食品让幼儿食用。

  三、在园里的统一安排下,设计有关食品安全的教育活动,做到食品安全从娃娃抓起,让幼儿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从小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四、充分利用家园联系栏等资源对幼儿及家长进行食品卫生宣传,使我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让家长和社会及时知晓,让社会监督。

  五、抓好班级环境卫生,带课和保育老师各尽其责、互相监督。

  六、严格执行个人卫生制度,在园时老师穿戴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帽,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全班老师、幼儿都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衣、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七、严格把好餐具用具消毒关,按规定的程序清洗餐具,做到餐具及时消毒、保洁。

  八、带班老师尽心尽职做到做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如果发现情况,要准确、及时报告,不迟报、漏报和瞒报。

  大一班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9

  第一,对已经公布的相关批次的问题奶粉、液态奶,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确保清理不留死角,杜绝问题乳制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二,对消费者手中尚存的问题奶粉,按照公布的批次目录,经销商必须执行无条件退货,不属于公布的不合格批次的品牌奶粉,消费者又不放心使用的,由消费者自行送检,凭检验结果,由工商部门依法调处,也可与经销商协议退货。

  第三,对饮用问题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的病例,经相关医疗机构确诊是因为饮问题奶粉所致的,工商部门将与救治医疗机构衔接免费救治事宜,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在今后流通领域乳制品的监管中,将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准入门槛,将认真审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业主必须提供权威部门认定的产品合格证明,逐个批次的产品检验报告,并如实做好进、销台帐的记录,同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对产品的进货批次、售后服务承诺、投诉处理承诺。对达不到要求的品牌,一律不允许上市。

  另外,将组织所有奶制品代理经销商对代理的品牌质量、售后进货批次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告,正确引导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第五,加强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检、畜牧、农业、教育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切实加强对xx市乳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做到信息互通、监管及时、规范到位,确保市民有一个放心的奶制品消费环境。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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