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2-07-16 17:01:3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考生诚信承诺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诚信承诺书1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通读考生一封信。考试带齐身份证、校园卡。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九江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不得擦家正常补考,给予警告处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收于学士学位;专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推荐“专升本“报名,取消”专升本“考试资格。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6)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

  (7)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8)如发现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9)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班长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2

  我是参加xx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3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

  承诺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4

  我是参加20xx年聊城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考生,我对以下事项做出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弊行为,本人承担一些后果。

  2.本人提供的高考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时向当地招办提供的数据信息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产生的录取或学籍问题,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体检信息真实、准确,身体状况适合考试要求,如有虚假信息和不适合考试要求的身体状况,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法规和考场规则,若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和接受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

  报考专项:xx

  承诺人身份证号:xx

  承诺人签名:xx(并按手印)

  承诺日期:xxxx年xx月xx曰

考生诚信承诺书5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

  1、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各种反作弊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河南省人事考试细则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与惩罚。

  3、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按规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4、不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5、不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场。

  6、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抄袭、不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7、不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不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场外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不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9、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拒绝、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单位:

  报名序号:

  承诺人:

  年月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6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7

  我是参加x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x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____________

考生诚信承诺书8

  本人自愿参加广东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诚信承诺书9

  我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中的'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报名录入信息经确认准确无误。

  为严肃考风考纪,成人高考考点全部使用标准化考场,考生考试入场采用违禁物品探测仪,实施考试全过程国家教育部、省、市三级联网监控。违规考生将由国家教育考试中心收录到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考试档案库”,作为全国招生院校录取、用人单位录用的诚信信息依据。

  在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我郑重承诺:自觉遵守《考场规则》,遵守《成人高校报名须知》中的告知事项,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进考场,做到不作弊,不违纪,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诚信承诺书10

  本人今年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我已阅读和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的'规定和纪律,现郑重承诺:

  一、本着“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信念,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自觉维护考试纪律,不违纪舞弊,不弄虚作假,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不搞夹带,不抄袭他人答卷,不传递答案,保证诚信参加考试。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尊重监考老师。遵守学校考试期间各项纪律制度,不迟到,不提前交卷,端正考试态度,树立良好的考试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着、认真、细心应考。

  三、如有违反考试规定,按《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11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申请参加贵院x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单考单招)报名号: 考生(签字):

  xxx年 月 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12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xx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1.做到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2.做到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3.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4.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5.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6.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7.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8.做到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9.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xx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13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不无故中途离场

  2、按时独立完成试卷

  3、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凡带有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4、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5、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

  6、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7、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8、遵守其它考试考场的相关管理规定

  9、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处理。

  经过这次会议中老师们的`鼓励和剖析以及诚信承诺书的签署,希望同学们都能认识到考试作弊的严重性,严格遵守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做到诚信考试,谨遵考风考纪,严格要求自我,规范自我。同时,希望大家可以在本次考试中考出优异成绩,考出优秀品德。

考生诚信承诺书14

  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诚信承诺书15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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