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2-06-18 19:59:4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单位承诺书模板集锦十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承诺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单位承诺书模板集锦十篇

单位承诺书 篇1

  致: 投标人盖章

  本人以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致:

  兹有 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成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方郑重作以下承诺:

  1.我方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违法转包和分包,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4.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6.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XX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承诺我公司将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

单位承诺书 篇2

  我单位勘察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依法取得勘察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二)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并对其勘察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三)我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四)我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五)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工程勘察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勘察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单位承诺书 篇3

  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xx〕99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xx〕168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过程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司没有下列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

  (二)欠缴应纳税款6个月以上且累计欠缴地方税收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拖欠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

  (四)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或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本企业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四、本企业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五、本企业在省、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六、若违反本承诺,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照《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暂行)》(宿政办发〔20xx〕171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4

  为更好地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根据市县“精准扶贫”有关要求,7月7日起,者保乡13个行政村的1353户贫困户陆续与干部签订“精准扶贫”双向承诺书。目前,该乡已成功签订了“精准扶贫”双向承诺书268份。

  据悉,该乡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组织和带领扶贫工作人员深入贫困户,与群众座谈“精准脱贫”工作,共同分析贫困原因、谋划发展路子等,为有效脱贫开好头、引好路,确保20xx年前实现脱贫。

  通过干部包扶贫困户的`方式,引导贫困转变发展观念,理清脱贫思路,找准脱贫路子,推动脱贫进度,实现“扶贫”与“扶志”、“输血”与“造血”有机结合,助力贫困户脱贫奔康。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单位承诺书 篇5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 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盖 章 )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6

  对于本机构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登记表》上填报的信息,我们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并且本机构批准成立文件(或证照等)按照相关机构设立审批部门要求,已参加了年度检验或提交年度报告。若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7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安全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

  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

  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

  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4、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

  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检验后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 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于工程。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的`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

  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验收。

  6、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

  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 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承诺人单位(公章):

  承诺人(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8

  本人承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我本人不存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xx]120号)中的以下整治内容事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8.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

  9.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12.停薪留职、擅自离职、出国不归、未聘任人员等其他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

  13.违反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超编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学校负责人 :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9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xx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 —1—

  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苏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苏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苏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20xx年月 日

单位承诺书 篇10

  本人系 学院 班 同学被年日前签订实习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公司进行实习。

  实习情况已与家长沟通,家长知晓且同意实习。自觉按照学院关于《20xx、20xx级学生实习见习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做到定期与学院辅导员老师、责任教师沟通、汇报实习情况。同时承诺:

  1、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确因联系工作或其他原因必须离开单位的,应向实习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不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

  3、实习期间,遵守交通规则;不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讲究饮食卫生,预防疾病传播。

  4、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不酗酒闹事、惹事生非。不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5、勤学好问,虚心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同事,积极参加实习单位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充分展示学生应有的素质才干。

  6、主动与毕业设计教师沟通,按照毕业设计教师要求,按时完成并上交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并按实习日程撰写实习日志(日志按规定由带队教师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7、不做任何有损于学院和实习单位声誉的事,实习期间如有违反学校及企业规定的.行为,本人愿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以及处分。

  8、本人和家长愿意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教育和监督工作,并保证通讯畅通。

  9、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本实习管理规定和实习单位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及学业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保 证 人 签名: 手机:

  保证人家长签名: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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