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

时间:2022-04-28 13:21:34 保险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保险合同模板汇编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保险合同模板汇编5篇

保险合同 篇1

  装修材料“陷阱”小心翼翼还是买到“歪”瓷砖

  自贡市民范女士,在贡井蓝光·贡山1号买了套房,今年开春后,就开始正式装修。“我托朋友找了一家看似比较正规的小型装修公司,和他们约定,材料由我自己负责购买,他们只负责设计和施工。”

  范女士解释说,因为她有一位朋友对装修材料比较懂行,在这行也有一些熟人,所以就托这位朋友带着她去购买材料。

  “那段时间,朋友还特地请假,带着我到马吃水建材市场等地方选购材料,在选瓷砖时,最终选购了一款较为知名的品牌瓷砖。”范女士说,在朋友的鉴别下,范女士用不菲的价格,购买了这款瓷砖。

  满以为买到高品质瓷砖的范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买到的其实是“仿货”。没隔多久,范女士老公的一位对装修比较熟悉的朋友前来参观新房,看到新房里堆放的瓷砖。仔细鉴别后,告诉他们,应该是买到了“仿货”,范女士听后,又拿去请其他的专业人士鉴别,最终证实,确实是买到了“仿货”。读本支招选择装修公司可到相关部门查证资质

  “如果非常注重新居的设计和品质,还是应找当地最知名的装修公司,这类公司一般都有资质,而且经验丰富,设计的质量和装修的品质都较高,遭骗的可能性较小。”已在装饰装修行业干了10多年的自贡市民高先生介绍,这类公司一般都已在当地形成品牌效应,或者是全国、全省连锁的装修品牌企业,对施工质量、流程管理等都比较严格,也比较在意公司的外在形象,不会轻易做出欺诈消费者的事情。

  他介绍说,如果觉得大公司价格太贵,可以找一些有资质但是规模一般的公司。另外,还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证该装修公司是否有资质,不要轻信过分夸大的广告和价格过低的装修公司。“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就是你的亲朋好友要是有人最近装修过的`房子,你去看一下,谁的装修质量最过关,而且价格相对低廉,那么这家公司就值得你参考。”

  “装修房屋,消费者还是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高先生说,如果有某方面的资源,比如能找到熟人设计出满意的方案和效果,就不必花这笔钱再请装修公司来设计。如果消费者比较懂行,也可以自行购买材料。总之,把没有把握的,交给专业的人员来做,而自己有把握的,可以自行解决。这样一可以省一点花销,二也可以避免在这些环节被忽悠。

  签订装修合同 细节越多越全越保险

  “装修合同一定要签,而且一定要在装修前签,并且将装修过程中尽可能多的细节全部想到,在合同上明确好权利义务,避免最后出现分歧时大家‘扯经’。”高先生说,合同是装修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消费者千万不要轻视。如果一家装修公司不愿意签合同,那你最好别找他们为你装修,说不定其中就有“猫腻”。

  他介绍说,合同中最重要的,是规范好一些重要的细节问题,比如进场时间,完工时间,各种材料的品牌、型号、数量,施工具体要求,出现纠纷如何解决,违约责任,等等。“另外在付款方面,最好和装修公司约定付款方式,进行分期付款。比如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一部分,水电排线等工程完成后,再支付一部分,最后木工、油漆工完工后,支付一部分,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金额。具体的情况,可以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具体的支付办法,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避免被装修公司忽悠,减少风险。”

  “另外,在材料费、结账单、购买材料等几个环节,最容易出现消费者被忽悠的情况。”高先生说,一是因为消费者本身对这个行业不熟悉不专业,对比如购买材料如何识别真假等,无法很明确地进行判断。二是疏忽大意,比如在结账单及合同上,一些装修公司故意多算账目,或者合同内容含混不清,导致最后合同没有效力,对消费者来说,最容易导致不必要的损失,费心又费力。

保险合同 篇2

  (一)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

  本规则第3条规定:“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其中:

  1.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的部分,主要是扣除的初始费用和买入卖出差价形成的资产。

  2.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约定从投资账户中转出的资产,包括:

  (1)保险公司从投资账户扣除风险管理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等费用所转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2)由于保单持有人退保或部分领取而转出投资账户、尚未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资金形成的资产。

  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不属于独立账户资产,其存在形态可能是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

  (二)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

  本规则第4条、第5条和第6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为认可资产,以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价值评估的规定计算;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

  1.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

  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持有人承担,所以,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与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标准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认可资产的范围不同。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等规定,非独立账户资产中的银行存款、买入返售证券等资产不完全都是认可资产。例如,除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社保基金理事会外,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交易对手进行封闭式逆回购取得的买入返售证券为非认可资产。而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中的买入返售证券均为认可资产。

  (2)认可价值的计量标准不同。非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只考虑资产减值,不考虑资产升值。独立账户资产的认可价值按照资产的评估价值计量,资产减值和升值均要考虑。例如,对于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5号:证券回购》及其实务指南规定,逆回购方应当确认待返售证券的跌价损失,正回购方应当确认待回购证券的跌价损失,但是,双方都不确认证券市价上升的利得。而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风险完全由保单持有人承担,因此,对于投资账户发生的买断式回购,保险公司应当按市价确定待返售证券和待回购证券的认可价值,确认其利得和损失。

  2.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

  根据本规则第5条规定,独立账户资产认可价值的确定也就是各个投资账户资产的评估价值的`确定。根据中国保监会现行精算规定,评估投资账户价值时,应按市价对投资账户资产进行估值。投资账户资产的市价应按以下方法确定: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估值日资产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平均价作为其市价;非上市流通的资产,应当以账面价值作为其市价。

  为了使不参加交易的其他保单持有人不受投资账户资产交易的影响,对各项资产的估值应当考虑发生的交易费用。即对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买入价)加上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对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资产,应当以资产的市价(卖出价)减去假设评估日进行资产交易的交易费用和税金作为其评估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处于扩张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买入价+假设账户评估日买入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处于收缩阶段的投资账户的某项资产评估价值=该项资产的卖出价-假设账户评估日卖出该项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3.独立账户资产的披露要求

  由于独立账户资产的特殊性质和风险,独立账户资产应当在认可资产表中单独列示,并按照本规则第14条规定披露有关明细信息。

  (三)未转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的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

  本规则第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应资产认可标准和披露要求确定未转入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的认可价值,并披露有关信息”。保险公司因投资连结保险合同的履行而形成的资产中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已经包含在保险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非独立账户资产中。所以,保险公司按规定定对各项非独立账户资产进行认可和列报时,就已经对未转入投资账户以及转出投资账户的资产进行了认可和列报。

保险合同 篇3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险合同 篇4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八、特别约定

  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出诉讼。

  相关知识:房贷保险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

  保险财产限于被保险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含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商品房),包括被保险人购买的商品房中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在销售合同中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但该房屋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不属于本保险财产范围。 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和费用支出,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①火灾、爆炸、水管爆炸;

  ②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流石、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降;

  ③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④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中,为防止其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⑤以及为减少损失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①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②核子辐射或各种污染;

  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④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⑤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的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所引起的费用。

  3、保证期限:自投保次日(一般从入住之日)12时起到保单约定的终止之日12时止。

  4、财产保险费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即所购房款)×0.56%×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 篇5

  原告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工作单位:xxxx,住址:xxxx。

  委托代理人xxx,女,xxx年xx月xx日,民族汉,委托权限:全权代理。

  被告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地址址:xxxx

  诉讼请求:

  原告于20xx年3月25日向被告人购买车险(被保险车辆为浙xxx,),保险期间从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3月25日,保险范围为???。原告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险,与牌照为浙xxxxx的车辆发生碰撞,未造成人身伤害,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原告负全责,两车财产损失共计xxxxx元,原告于?月?日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被告于?月?日以“原告驾驶证过期”为理由拒赔,故原被告之间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原告主张被告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额赔付,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理由如下:

  1、被告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驾驶证过期’免于赔偿”的免责条款无效。该条款系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险合同的格式免责条款,未尽告知义务的'无效。原告在购买前后,被告未就该保险条款对原告履行告知义务,原告也从未在保险格式合同上签名表示已获知了解该条款内容及含义,被告也未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向原告告知该条款内容,也未尽任何提醒义务,因此,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

  2、原告人驾驶证有效期至20xx年9月,出险时间为20xx年11月,根据交通管理法规,超过有效期一年未重新注册换证的吊销驾驶资格,原告的驾驶证虽在形式上超过了有效期,但实质上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有效资格,且目前原告已经重新申领新证,交警部门确认的驾驶证有效期自20xx年9月8日起6年,可见交通管理部门已对原告出险时的驾驶资格予以确认。原告的驾驶资格,形式上已获得相关部门的追认,同时在实质上又未增加保险人的赔付风险,因此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各项条件均未改变,被告仅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赔于法于理不合。

  3、根据现有关于交强险的规定,“驾驶证过期”不能作为拒赔的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2、保险合同原件;

  3、维修记录及清单;

  4、维修发票;

  5、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以上陈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附:

  1、本诉状副本1本(根据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清单)

  起诉人: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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